水晶光电:回购进展公告

时间:2022年03月01日 17:41:39 中财网
原标题:水晶光电:回购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2)020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0日召开的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回购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从二级市场
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5元/股(含),本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
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2022年2月10日至2022年8月9日)。详情请见2022年2月
11日、2022年2月12日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2)016
号)、《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18号)。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包括已回购股份的数量和比例、购买的最高价
和最低价、支付的总金额等。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2月28日,公司未回购公司股份。


公司将依据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后续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在回购期限内
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公
司股份回购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规定,
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业绩预
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
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1)开盘集合竞价;(2)收盘前半
小时内;(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
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并依据公司的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回购计划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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