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麒麟: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2年03月01日 19:41:44 中财网
原标题:森麒麟: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2-029

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股东润泽森、新疆瑞森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
年1月1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提前终止暨后续减持计划预
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公司股东新疆润泽森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曾用名:青岛润泽森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润泽森”)
及新疆瑞森创盈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广州瑞森创盈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瑞森”)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
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14,281,61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9%。其中,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
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如
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
整)。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润泽森、新疆瑞森出具的《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
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获悉润泽森、新疆瑞森本次减持
计划的减持数量已经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现将润泽森、新疆瑞森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股数

(股)

减持比例

(%)

润泽森

大宗交易

2022年2月17日至
2022年2月18日

32.65

5,095,900

0.78

新疆瑞森

集中竞价

2022年2月17日至
2022年2月28日

34.14

645,800

0.10

大宗交易

2022年1月26日至
2022年1月27日

28.05

1,446,500

0.22

合计

-

7,188,200

1.1



新疆瑞森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33.56元/股-34.87元/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股)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

(股)

占总股本比例

(%)

润泽森

合计持有股份

5,095,900

0.78

0

0.00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5,095,900

0.78

0

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00

新疆瑞


合计持有股份

9,185,710

1.41

7,093,410

1.09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9,185,710

1.41

7,093,410

1.0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00



本次减持前,润泽森、新疆瑞森及其一致行动人新疆鑫石创盈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森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
疆恒厚创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4,111,350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87%;本次减持后,润泽森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新疆瑞森及
其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6,923,1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76%。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
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减持价格未违反润泽森、新疆瑞森在《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最低减持价格
承诺:“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润泽森及新疆瑞森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5、润泽森及新疆瑞森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
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润泽森、新疆瑞森出具的《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
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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