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1000 : 华泰柏瑞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22年第1号

时间:2022年03月02日 09:30:42 中财网

原标题:中证1000 : 华泰柏瑞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22年第1号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泰柏瑞中证
10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2
2
年第
1





















基金管理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

年三月















华泰柏瑞中证
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
新)


重要提示

华泰柏瑞中证
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根据
2021年
1

26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关于准予华泰柏瑞中证
1000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235号)进行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
同于
2021年
3月
15日正式生效。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基金管理人
”或
“管理人
”或
“本公司
”)
保证招募说明
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
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

在投资
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证
1000指数
,指数编制方案简介如下:


1、样本空间


同中证全指指数的样本空间
,由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非
ST、
*ST 沪深
A 股和红筹企业发
行的存托凭证组成:



1)科创板证券:上市时间超过一年。




2)
其他证券:上市时间超过一个季度,除非该证券自上市以来日均总市值排在前
30 位。



2、选样方法



1)剔除样本空间内中证
800 指数样本及过去一年日均总市值排名前
300名的证券;



2)将样本空间内证券按照过去一年的日均成交金额由高到低排名,剔除排名后
20%的证
券;



3)将样本空间内剩余证券按照过去一年日均总市值由高到低排名,选取排名在
1000 名
之前的证券作为指数样本。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股信息详见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网址:
www.csindex.com.cn。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期货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期货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
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
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
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
风险、本基金的
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是跟踪中证
1000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标的
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
数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参考
IOPV
决策和
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退市风险、投资者申购失败的风险、投资者赎回失败的风险、退
补现金替代方式的风险、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管理风险与
操作风险、技术风险、流动性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股指期
货的投资风险、融资及
转融通业务的风险、不可抗力等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凭证是新证券品种,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境
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及交
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
停止服务、成份券停牌等潜在风险,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风险揭示”章节。



投资者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同日可以卖出,但不得赎回;当日买入的基金份额,同日可
以赎回,但不得卖出;当日赎回的证券,同日可以卖出,但不得用于申购基金份额;当日买入
的证券,同日可以用于申购基金份额,但不得卖出。



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
长期持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2年
2月
9日,有关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截止日为
2021年
12月
31日,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复核确认。






目录
一、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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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二、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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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三、基金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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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四、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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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9
五、相关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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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2
六、基金的募集
................................
................................
................................
................................
...........
33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
40
八、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
................................
................................
................................
...................
41
九、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
................................
................................
...........................
42
十、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
44
十一、基金的投资
................................
................................
................................
................................
.......
55
十二、基金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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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65
十三、基金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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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67
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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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68
十五、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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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十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
75
十七、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77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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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78
十九、基金的风险揭示
................................
................................
................................
...............................
84
二十、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
90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
92
二十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
105
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
115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
116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
118
二十六、备查文件
................................
................................
................................
................................
....
119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
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号
<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3

——
指数基金指引》(以下简称“《指数基金指引》”)
等有
关法律法规以及《华泰柏瑞中证
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
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
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

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
监会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
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华泰柏瑞中证
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华泰柏瑞中证
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
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华泰柏瑞中证
1000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华泰柏瑞中证
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
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华泰柏瑞中证
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华泰柏瑞中证
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
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
2003年
10月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
过,经
2012年
12月
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6月
1日起实施,并经
2015年
4月
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
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20年
8月
28日颁布、同年
10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年
7月
26日颁布、同年
9月
1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年
7月
7日颁布、同年
8月
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年
8月
31日颁布、同年
10月
1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指数基金指引》:指中国证监会
2021年
1月
18日颁布、同年
2月
1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3号
——
指数基金指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6、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
施细则

定义的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
简称
“ETF”


17、
联接基金:指将绝大多数基金财产投资于本基金,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类似,紧密跟
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采用开放式运作方式的基金


18、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9、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20、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
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21、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2、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
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3、合格境外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
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使用来自境外的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的境外
机构投资者,包括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24、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5、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6、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
额的申购、赎回、转托管等业务


27、销售机构:指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
务的机构


28、发售代理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由基金管理人指
定的代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机构


29、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由基金管理
人指定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证券公司


30、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
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
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31、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
接受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32、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
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
账户


33、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
申购、赎回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4、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5、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6、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个



37、存续期:指基金
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8、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9、
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40、
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
(不包含
T日
)


41、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2、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3、《业务规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实施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实施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
关于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及销售机构业务规则等相关业
务规则和实施细则


44、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
额的行为


45、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
额的行为


46、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
将基金份额兑换为对价资产的行为


47、申购、赎回清单:指由基金管理人编制的用以公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等信息的文件


48、组合证券:指标的指数所包含的全部或部分证券


49、申购对价:指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应交付的组合证
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50、赎回对价:指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应交
付给赎回人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51、标的指数: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并发布的中证
1000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


52、完全复制法:指一种跟踪指数的方法。通过购买标的指数中的所有成份证券,并且按
照每种成份证券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确定购买的比例以构建指数组合,达到复制指数的目的


53、现金替代:指申购、赎回过程中,投资者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用于替代
组合证券中部分证券的一定数量的现金


54、现金差额:指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资产净值与按当日收盘价计算的最小申购、赎回
单位中的组合证券市值和现金替代之差;投资者申购、赎回时应支付或应获得的现金差额根据
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对应的现金差额、申购或赎回的基金份额数计算


55、预估现金
差额:指由基金管理人计算并在
T日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布的当日现金差额预
估值,预估现金差额由申购赎回代理券商预先冻结


56、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指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管理人委托的指数服务机构根据申购赎回
清单和组合证券内各只证券的实时成交数据计算并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在交易时间内发布的基金
份额参考净值,简称
IOPV


57、最小申购、赎回单位:指申购份额、赎回份额的最低数量,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
份额应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58、基金份额折算: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将投资者的基金份额进行变更登记的行



59、基金
的转托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
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60、元:指人民币元


61、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
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62、收益评价日:指基金管理人计算基金累计报酬率与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差额之日


63、基金累计报酬率:收益评价日基金份额净值与基金上市前一日基金份额净值之比减去
100%。期间如发生基金份额折算,则以基金份额折算日为初始日重新计算上述指标


64、标的指数同期累计
报酬率:收益评价日标的指数收盘价与基金上市前一日标的指数收
盘价之比减去
100%。期间如发生基金份额折算,则以基金份额折算日为初始日重新计算上述指



65、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项及其他资
产的价值总和


66、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67、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68、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
净值的过程


69、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
的全国性报刊及《信息披
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露网站)等媒介


70、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
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
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71、货币市场工具:指现金;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
行票据,同业
存单;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资产支持证券;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72、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指基金以一定的费率通过证券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向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借证券,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到期归还所借证券及相应权
益补偿并支付费用的业务


73、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
1199弄上海证大五道口广场
1号
17层


法定代表人:贾波


成立日期:
2004年
11月
18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4]178号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汪莹白


联系电话:
400-888-0001,(
021)
38601777


股权结构:柏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
AIGGIC)
49%、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苏州
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贾波先生:董事长,学士,曾任职于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
2001年
7月至
2016年
11月在
华泰证券工作,历任经纪业务总部技术主办、零售客户服务总部地区经理、南宁双拥路营业部
总经理、南京长江路营业部总经理、企划部副总经理
(主持工作
)、北京分公司总经理、融资融券
部总经理等职务。

2016年
12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陆春光先生:董事,学士,
2009年
5月加入华泰证券,曾任网络金融部互联网运营团队负
责人、用户体验与设计团队负责
人、副总经理,现任华泰证券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Anthony Fasso先生:董事,学士,
1984年加入
BankersTrust,
1995年至
2000年先后任
Bankers Trust Funds Management董事(亚洲)、高级副总裁及常务董事(香港)。

2000年至
2001
年担任
iRegent Group Limited营销经理(香港),
2001年至
2003年担任
Julius Baer Investment
Advisory (Asia) Ltd行政总裁及机构资产管理部门主管(香港),
2003年至
2004年担任
Deutsche
Asset Management私人财富管理董事(墨尔本),
2005年至
2010年担任
AXA Investment Managers
亚太区行政总裁及全球执行委员会成员(巴黎
/香港),
2010年至
2018年担任
AMPCapital国际



业务行政总裁及全球客户部门(香港)主管,
2019年至今担任柏瑞投资行政总裁(亚洲,日本
除外)。



杨智雅女士:董事,硕士,曾就职于升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华之杰国际商业顾问有限公
司,
1992年
4月至
1996年
12月任
AIG友邦证券投资顾问股
份有限公司管理部经理,
1997年
1月至
2001年
7月任
AIG友邦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经理、资深经理、协理,
2001

7月至
2010年
2月任
AIG友邦证券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暨总
经理。

2010年
2月至今任柏瑞证券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暨总经理、总经理。



韩勇先生:董事,博士,曾任职于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和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
2007年
7月至
2011年
9月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1年
10月加入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李晗女士:独立董事,硕
士,
2007年加入天元律师事务所,
2015年至今任该律师事务所合
伙人。



李亦宜女士:独立董事,硕士,曾任职于
Lazard&Co.旧金山办事处以及
LazardAsia香港办
事处,
2010年至
2013年曾担任
Japan Residential Assets Management Limited董事。

2002年至今
历任
Argyle Street Management Limited基金经理、执行董事,
2006年至今同时担任新加坡上市
公司
TIHLimited董事。



文光伟先生:独立董事,博士,
1983年至
2015年
先后任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助教、会计系
讲师、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1989年
12月至
1991年
6月期间兼职
于香港普华会计公司审计部。

2015年
3月从中国人民大学退休。



陆桢女士:独立董事,硕士,曾任中国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启迪清云智慧能
源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
2018年至今任融讯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创始人兼
CEO,
2019年
至今任北京清谊厚泽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



2、监事会成员


王永筠女士

监事长,硕士,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

2004 年至
2008 年任职于德勤,
2008
年至
2019 年担任黑石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财务部门董事,
2019年起担任柏瑞投资财务部门
高级副总裁(亚洲,日本及台湾除外)。



刘晓冰先生:监事,二十

年证券从业经历。

1993年
12月进入公司,曾任无锡解放西路营
业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无锡永乐路营业部负责人,无锡城市中心营业部总经理,
无锡分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总经理。



柳军先生:监事,硕士,
2000-2001年任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财务,
2001-2004年任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基金核算员,
2004年
7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
金事务部总监、上证红利
ETF基金经理助理。

2009年
6月起任
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2010年
10月起担任指数投资部副总监。

2011年
1月至
2020年
2月任华
泰柏瑞上证中小盘
ETF基金、华泰柏瑞上证中小盘
ETF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2012年
5月起任
华泰柏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华泰柏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经理。

2015年
2月起任指数投资部总监。

2015年
5月起任
华泰柏瑞中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华泰柏瑞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
接基金
的基金经理。

2018年
3月至
2018年
11月任
华泰柏瑞锦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和华泰柏瑞裕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18年
3月至
2018年
10月任
华泰
柏瑞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18年
4月起任华泰柏瑞
MSCI
中国
A

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2018年
10月起任
华泰柏瑞
MSCI
中国
A

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经理。

2018年
12月起
任华泰柏瑞中证
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

2019

7
月起
任华泰柏瑞中证红利低
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9

9


2021

4

任华泰
柏瑞中证科技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2020

2


2021

4


华泰柏瑞中证科技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的基金经理。

2020

9
月起任
华泰柏瑞上证科创板
50
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2021

3
月起任

泰柏瑞上证科创板
50
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经理。

2021

5

起任华泰柏瑞南方东英恒生科技指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QDII

的基金经理。

2021

7
月起任
华泰柏瑞中证沪港深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1

8
月起任
华泰柏瑞中证全指医疗保健设备与服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2021

12
月起任
华泰柏瑞中证
500
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周俊梁
先生:
监事,硕士。历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渣打银行(中国)
有限公司国别财务部高级经理、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财务部第一副总裁,
2015年
10月加
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财务部兼综合管理部总监。



3、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韩勇先生:总经理,博士,曾任职于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
2007年
7月至
2011年
9月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1年
10月加
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王溯舸先生:副总经理,硕士,
1997-2000年任深圳特区证券公
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2001-2004年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托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



房伟力先生:副总经理,硕士
,1997-2001年任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交收系统开发
经理,
2001-2004年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登记及结算部门总监,
2004-2008年
5月任华
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田汉卿女士:副总经理。

曾在美国巴克莱全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BGI )担任投资经理,
2012年8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3年8月起任华泰柏瑞量化增强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年10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12月至2020年7月任华泰柏瑞
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3月起任华泰柏瑞量化先行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的基金经理,2015年3月至2020年7月任华泰柏瑞量化驱动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6月至2021年11月任华泰柏瑞量化智慧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6月起任华泰柏瑞量化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5月起任华泰柏瑞量化对冲稳健收益定期开放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3月至2018年11月任华泰柏瑞惠利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
经理。2017年5月起任华泰柏瑞量化创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17年9月起任华泰柏瑞量化阿尔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年12月至2020年7月任华泰柏瑞港股通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0年11月起任华泰柏瑞量化创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2020年12月起任华泰柏
瑞量化创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2021年12月起任华泰柏瑞中证
500增强策略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本科与研究生毕业于清华大学, MBA毕业于美国加
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哈斯商学院。



董元星先生:副总经理,博士。

2006.9-2008.12任巴克莱资本(纽约)债券交易员,
2009.3-
2012.8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2012年
8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固
定收益部总监。

2013年
10月起任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4年
2月起任总经理助理。

2015年
12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北京大学经济学学士,纽约大学
STERN
商学院金融学博士。



李晓西先生:副总经理,美国杜克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曾任中银信托投资公司外汇交易结
算员,银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经理,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理,美国信安环球
股票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基金经理。

2018

7
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8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投资一部总监


2020

2
月起任
华泰柏瑞价值增长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消费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2020

3
月起任
华泰柏瑞质量成长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2021

1
月起任
华泰柏瑞质量领先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2021

3
月起任
华泰柏瑞质量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
金经理。



刘万方先生:督察长,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财政学博士。曾任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
司项目投资经理,美国
MBP咨询公司咨询顾问,中国证监会主任科员、副处长,上投摩根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朱雀股权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



理。

2019年
4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督察长。



满黎先生:副总经理,硕士。曾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高级董事总经理,国
联安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金鹰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副总裁

万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副总
经理。

2021年
9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副总经理。



童辉
先生:
首席信息官,硕士。

1997-1998年任上海众恒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程序员,
1998-
2004年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经理,
2004年
4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现任首席信息官兼信息技术部总监。



4、本基金基金经理


李茜女士:伦敦政治经济学院金融数学硕士。

曾任职于
上海市虹口区金融服务局


2015

3
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指数投资部助理研究员、研究员。

2019

11
月起任
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证中小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泰
柏瑞上证中小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0年
12月起任华泰
柏瑞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
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2021年
1月起任
华泰柏瑞中证沪港深互联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
理。

2021年
2月起任
华泰柏瑞中证智能汽车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华泰柏瑞中证动漫游戏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华泰柏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2021年
3月起任
华泰柏瑞中证
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华泰柏瑞中证物联网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2021年
9月
起任
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基金经理。

2021年
11月
起任
华泰柏瑞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
基金经理。



5、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主席:总经
理韩勇先生;


成员:副总经理王溯舸先生;副总经理田汉卿女士;副总经理李晓西先生;总经理助理沈
雪峰女士;总经理助理张慧先生;主动权益投资副总监吕慧建先生。



列席人员:督察长
刘万方先生
;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指定的其他人员。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
申购、赎回、转换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建立健全



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
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
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开放式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
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
律文件的规定;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代表基金签订的重大合同及其他相
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
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
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
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
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
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
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
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
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
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各个部门和各级岗位,并渗透到各项业务过程,
涵盖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
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在精简的基础上设立能够充分满足经营运作需要的机构、部门和岗
位,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部控制
的建立和执行部门;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权责分明、相互制衡,消
除内部控制中
的盲点;



5)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基金投资研究、
决策、执行、清算、评估等部门和岗位,应当在物理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以达到风险防范的
目的;



6)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
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全面负责公司的风险管理、风险控制和财务监控,审
查公司的内控制度,并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董事会下设薪酬、考核与资格审查委员会,
对董事、总经理、督察长、财务总监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以确保其具有
中国证监会所要求的任职资格,制定董事、监事、总经理、督察长、财务总监、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及基金经理的薪酬
/报酬计划或方案。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效贯彻公司董
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就
基金投资和风
险控制等发表专业意见及建议。



公司设立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合法合规性、有效性和合理
性进行审查,发现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2)风险评估


公司风险控制人员定期评估公司风险状况,范围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内
部和外部因素,评估这些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程度及可能性,并将评估报告报
公司董事会及高层管理人员。




3)控制活动


控制活动包括自我控制、职责分离、监察稽核、实物控制、业绩评价、严格授权、资产分
离、危机处理等政策、程序或措施。



自我控制以各岗位的目标责任制为基础,是内部控制的第一道防线。在公司内部建立科学、
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在相关部门和相关岗位之间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
后续部门及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负有监督责任,使相互监督制衡的机制成为内部控制的第二



道防线。充分发挥督察长和法律监察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面监察稽核作
用,建立内部控制的第三道防线。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形成了自上而下的信息传播渠道和
自下而上的信息呈报渠道。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
证了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
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并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5)内部监控


内部监控由公司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督察长、风险控制委员会和法律监察部等部门在
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开展。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法律监察部,其中监察稽核人员履
行内部稽核职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内部
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
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成立时间:
1993年
8月
1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86.97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
[2014]78号


联系人:韩鑫普


联系电话:
0755-26951111


招商证券是具有百年历史的招商局集团旗下的证券公司,传承了招商局集团长期积淀的创
新精神、市场化管理理念、国际化运营模式及稳健经营的风格,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已成为
国内拥有证券市场业务全牌照的一流券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评定为
A类
AA级券
商。招商证券具有稳定持续的盈利能力、科学合理的风险管理架构、全面专业的服务能力。拥
有多层次客户服务渠道,在国内设有
259家证券营业部,拥有
5家一级全资子公司――招商

券国际有限公司、招商期货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
司、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股博时基金管理公司、招商基金管理公司。同时,以香港公司
为国际化平台,在英国、新加坡、韩国设立子公司,构建起国内、国际业务一体化的综合证券
服务平台。招商证券致力于“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最佳投资银行”,
将以卓越的金融服务实现客户价值增长,推动证券行业进步,立志打造产品丰富、服务一流、
能力突出、品牌卓越的国际化金融机构,成为客户信赖、社会尊重、股东满意、员工自豪的优
秀企业。



2、
主要人员情况


招商证券托管部员工多人拥有证券投资基金业务运作经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验,以及
大型
IT公司的软件设计与开发经验,人员专业背景覆盖了金融、会计、经济、计算机等各领域,
其中本科以上人员占比
100%,高级管理人员均拥有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招商证券是国内首批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证券公司,可为各类公开募集资金设立
的证券投资基金提供托管服务。托管部拥有独立的安全监控设施,稳定、高效的托管业务系统,
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招商证券托管部本着“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为基金
份额持有
人利益履行基金托管职责。除此之外,招商证券于
2014年
1月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批复,成为业内首批可从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
的券商之一,经验丰富,服务优质,业绩突出。截至
2021年四季度,招商证券共托管
53只公
募基金。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招商证券作为基金托管人:



1)托管业务的经营运作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
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建立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保持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健
全、执行有效。




3)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使托管业务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安全完整,
实现托管业务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4)不断改进和完善内控机制、体制和各项业务制度、流程,提高业务运作效率和效果。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层面设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作为公司内部最高风险决策
机构,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批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公司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及各类风
险限额指标,全面审议公司的风险管理情况。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及稽核部为公司的风险
管理职能部门。



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工作的内控稽核岗,配备专职稽核人员,依照有关法律规章,
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权。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招商证券托管部制定了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
的内部控制体系,保持托管业务健全、有
效执行;安全保管基金财产,保持基金财产的独立性;
实行经营场所封闭式管理,并配备录音和录像监控系统;有独立的托管业务系统;业务管理实
行复核和检查机制,建立了严格有效的操作制约体系;托管部树立内控优先和风险管理的理念,
培养部门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和保密意识。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
对基金合同生效之后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限制等进行监督,并及时提示基
金管理人违规风险。



2、监督程序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投资指令或实际投资运作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的规定,应及时以电话提醒或书面提示等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
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基金管理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应在限期内及时核对并以书面
形式给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
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
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
管人应报
告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
申购赎回代办券商


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陈剑虹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客服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址:www.essence.com.cn

2)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35号

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35号

法定代表人:翟建强

联系人:胡士光

电话:(0311)66006403

传真:(0311)66006249

客服电话:400-612-8888

公司网址:www.s10000.com

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安岩岩

电话:0431-85096517

传真:0431-85096795

客服电话:95360

公司网址:www.nesc.cn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客服电话:400-860-1555或96288

公司网址:www.dwzq.com.cn

5)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法定代表人:徐勇力

联系人:汤漫川

电话:(010)66555316

传真:(010)66555246

客服电话:400-888-8993

公司网址:www.dxzq.net

6)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2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2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联系人:郭军瑞

电话:(0731)85832503

传真:(0731)85832214

客服电话:95571

公司网址:www.foundersc.com

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周洁瑾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服电话:95525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5305

客服电话:95575

公司网址:www.gf.com.cn

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 芮敏棋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客服电话:95521

公司网址:www.gtja.com

10)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周杨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服电话:95536

公司网址:www.guosen.com.cn

1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客服电话:95553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12)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法定代表人: 庞介民

联系人:扬子莹

电话:(0471)4974437

客服电话:4001966188

公司网址:www.cnht.com.cn

13)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北路216号华创大厦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北路216号华创大厦

法定代表人:陶永泽

联系人:李宁

电话:(021)60762732

客服电话:0851-960872

公司网址:www.hczq.com

1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港
中旅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张伟

联系人:胡子豪

电话: 021-50531281

传真:0755-82492962(深圳)

客服电话:95597


公司网址:www.htsc.com.cn

15)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周志茹

电话:028-86135991

传真:028-86150040

客服电话:95584

公司网址:www.hx168.com.cn

16)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肇家浜路750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联系人:陈敏

电话:(021)64316642

传真:(021)64333051

客服电话: 400-109-9918、021-32109999、029-68918888

公司网址:www.cfsc.com.cn

17)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联系人:袁伟涛

电话:029-81887060

传真:029-81887060

客服电话:4008608866

公司网址:www.kysec.cn

18)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法定代表人:步国旬


联系人:王万君

联系电话:025-58519523

传真:025-83369725

客服电话:95386

公司网址:www.njzq.com.cn

19)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4楼

办公地址:中国武汉武昌区中南路99号保利广场A座37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崔成

电话:027-87610052

传真:027-87618863

客服电话:400-800-5000

公司网址:www.tfzq.com

20)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法定代表人:孙永祥

联系人:李欣

电话:021-38784580-8918

传真:021-68865680

客服电话:95351

公司网址:www.xcsc.com

21)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尹旭航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95321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2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1楼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夏中苏

电话:(0591)38281963

客服电话:400-888-8123

公司网址:www.xyzq.com.cn

2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宋明

电话:(010)66568450

传真:(010)66568990

客服电话:400-888-8888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0755)82960223

传真:(0755)82960141

客服电话:95565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25)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6-7楼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6-7楼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联系人:张梦莹

电话:(021)64718888


传真:(0571)87901913

客服电话:(0571)95345

公司网址:www.stocke.com.cn

26)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23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客服电话:95538

公司网址:www.zts.com.cn

27)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电话:400-8888-108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2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郑慧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6029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29)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李琦

联系人:王怀春

电话:0991-2307105

传真:0991-2301802

客服电话:400-800-0562

公司网址:www.swhysc.com

30)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陈靖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654

客服电话:95396

公司网址:www.gzs.com.cn

31)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联系人:黄莹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公司网址:www.swhysc.com

32)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266061)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赵艳青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sd.citics.com

33)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吴军

电话:(0755)23838751

传真:(0755)23838750

客服电话:400-888-1888

公司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34)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
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联系人:刘毅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客服电话:95532

公司网址:www.china-invs.cn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联系人:陈文祥

电话:021-68419095

传真:021-68870311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刘佳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
507单元
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号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炯、朱宏宇


联系人:朱寅婷


联系电话:(
021)
23238888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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