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思科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
证券代码:300433 证券简称:蓝思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14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四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 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30元/股,回购股份 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22年1月14 日,公司首次实施了本次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26日、 2022年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 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首次实施 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 称“《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 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公告如下: 一、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2年2月2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 购公司股份数量12,717,9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57%,最高成交价为20.50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14.84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00,171,531.08元(不含交易费用), 回购实施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既定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 时段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3)自可能对 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 法披露之日内;(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日(2022年1月14日)前五个交易日(2022 年1月7日至1月13日,1月8日、9日为周末休市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180,255,828股。根据《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有关规定,公司实施回购期间每五 个交易日回购的股份数量均未超过180,255,828股的25%(即45,063,957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1)开盘集合竞价;(2) 收盘前半小时内;(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均不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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