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富联: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 6 01 138 证券简称: 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临 202 2 - 0 1 2 号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 股份的 进展 公告 本 公司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召开 了第 二 届董事会第 十 五次会议和 第 二 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逐项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 ,回购 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7.95 元 / 股 ,回购期限为自公司 本次 董事会 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 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sse.com.cn ) 披露的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临 2021 - 0 72 号 ) 。 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 回购股份》等 相关 规定, 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 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 股份 的 进展 情况 截止 202 2 年 2 月 28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 已 累计 回购股票 2 7,772,9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 .14 % , 回购股份的最高 成交价为 1 1.60 元 / 股、最低成交价为 1 1.01 元 / 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3 14,279,288.91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 回购 进展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 严格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 回购股 份》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 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 二 二 年 三 月 三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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