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象科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2年03月02日 16:41:08 中财网
原标题:赛象科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337 证券简称:赛象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0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召开的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
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36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
民币2,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
2021年5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股份回购期间,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
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
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2年2月28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8,215,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40%,最高成交价为3.18元/股,最低
成交价为2.92元/股,已使用自有资金总额为25,073,671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
4.36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


时段是否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
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报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八
条的规定,在回购过程中,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回
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5月24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
12,861,806股的百分之二十五, 即3,215,451股,但每五个交易日回购数量不超过
一百万股的除外。


由于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和对相关规则的理解不充分,公司于2021年6月8
日至2021年6月15日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882,700股,超过每五个交易日回购
股份的数量限额,超出667,249股。我们对此次回购过程中出现的工作失误深表
歉意,公司已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对《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规的学习,做
好回购事项备忘录、台账管理,规范股份回购的操作执行,确保公司股份回购事
项合法合规,避免类似情形再次发生。


3、公司回购股份的委托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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