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利股份:第二期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证券代码:300218 证券简称:安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利股份”或“公司”)于2022年1 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公司拟第二次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 众股股份,用于未来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元/股, 回购期间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1月1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2022年1月14日,公司披露了《第二期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09),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 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2月28日,公司第二期股份回购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77,1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约0.17%,最高成交价为 15.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73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5,992,088元(不含交易费 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 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 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 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2月11日)前5个交易日(2022年1 月28日、2022年2月7日至2022年2月10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8,806,120股, 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2,201,530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 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后续将根 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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