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百花: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时间:2022年03月02日 18:13:40 中财网
原标题:*ST百花: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
600721 证券简称:
*ST百花
公告编号:
2022-
008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


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张孝清先生持有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
股份
31,886,989股,占公司总股本

8.50%,其来源为:以非公开发行方式获得股份
31,371,975股,在二级市场增持所得的
515,014股股份。



2、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1)张孝清先生拟在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3月28日的减持期间内,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占公司总股本
2.17%的股份,即8,144,122股(包括本人2021年11月23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
的689,500股)。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1.00%,即3,751,000股;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2.00%,即7,502,000股。股东减持计划详见公司于2021年
12月
4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1-
080)。



(2)自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3月2日,张孝清先生累计减持股份
4,951,3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2%。截至2022年3月2日,本次减持计划数
量已过半,尚未实施完毕。现将张孝清先生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

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张孝清

5%以上非第
一大股东

31,886,989

8.50%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31,371,975股

大宗交易取得:515,014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减持数量过半

股东

名称

减持数量
(股)

减持

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减持价格区
间(元/股)

减持总金额
(元)

当前持股数
量(股)

当前持
股比例

张孝清

4,951,357

1.32%

2021/12/28
~2022/3/2

集中竞价
交易、大
宗交易

7.97-8.75

40,762,880.98

26,935,632

7.18%





其中:集中竞价减持股份1,251,357股,占公司总股本0.33%;大宗交易减
持3,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99%。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
事项


√是 □否

2021年6月15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
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披露的《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2022年2月8日,
公司收到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股上交所主板和深交所主板、B股)核准
的受理通知书,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0日披露的《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3)。以上公告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
报披露。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张孝清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
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张孝清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
划,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1、股东本次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
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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