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利科技: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
证券代码:300399 证券简称:天利科技 公告编码:2022-008号 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日收到股 东钱永美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钱永耀先生、天津智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天津智汇”)和江阴鑫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源投资”)出 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的告知函》。 2022年2月22日至2022年3月2日期间,钱永美女士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19%。 上述期间内,钱永美女士的一致行动人钱永耀先生、天津智汇和鑫源投资未 通过任何形式减持公司股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规定》等有关规定,上述股东持股变动达到1%,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钱永美 住所 上海市长宁区番禺路37弄****** 权益变动时间 2022年2月22日至2022年3月2日 股票简称 天利科技 股票代码 300399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人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钱永美 A股 235.00 1.19 合 计 —— 235.00 1.19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不适用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钱永美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22.01 1.63 87.01 0.4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22.01 1.63 87.01 0.4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一致行动人1:钱永耀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484.75 17.64 3,484.75 17.6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484.75 17.64 3,484.75 17.6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一致行动人2:天津智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790.41 4.00 790.41 4.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90.41 4.00 790.41 4.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一致行动人3:江阴鑫源投资有限公司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31.69 2.69 531.69 2.6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31.69 2.69 531.69 2.6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是. 否□ (1)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发布《关于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号),股东天津智汇计划自公司发 布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180天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合计不超过3,952,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00%);股东钱永美女士 计划自公司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90天内,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220,1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63%)。 (2)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发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 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号),股东钱永耀先生计划自公司发布公告之 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180天内,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 过4,683,9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37%)。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是□ 否.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表决权的股份 是□ 否.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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