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是科技:华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时间:2022年03月04日 09:02:01 中财网

原标题:华是科技:华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嘉企路
16

3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上市公告书


























保荐
机构
(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A02
单元)


二〇二







特别提示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华是科技
”、“本公司”、“发行
人”或“公司”)股票将于
202
2

3

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
司所
披露
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
投资决定。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
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



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
所用
简称与《
浙江华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的
释义相同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依法承担法律责





(二)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
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三)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中证网(
www
.cs.com.cn
)、中国证券网

w
ww.cnstock.com
)、证券时报网(
w
ww.stcn.com
)、证券日报网(
w
ww.zqrb.com
)、
经济参考网(
w
ww.jjckb.com

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

风险因素


章节的内容,
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四)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




涉及的有关内容,请
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
创业板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次发行价格
33.18

/


对应的发行人
2020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市盈率为
52.99
倍,
低于
2
022

2

1
8


T
-
3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
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57.96



低于可比
上市
公司
(截至
2
022

2

1
8


2
020

扣非后
市盈率的算术平
均值
7
7.27

,但仍然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本次
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




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
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
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
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
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
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
新股
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




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
比例

20%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新股上市首日涨幅限制
比例为
44%
,跌幅限制比例为
36%

次交易日开始涨跌幅限制
比例

10%
,创业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
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7,602.6667
万股,其中,上市初期无限售条件的流
通股数量为
1
,
900
.
6667
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
,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
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创业板
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
风险
、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
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
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
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
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
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
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
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
主要风险因



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及本次发行的以下事项,并认真阅读招股说
明书

第四节
风险因素


全部内容。




一)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随着智慧城市概念的不断传播,加之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基础设施的日益
完善,以及行业技术手段的迭代,我国智慧城市建设行业需求不断扩大。在市场
规模迅速扩张的背景下,行业内既有厂商持续发力,行业新进入者不断涌入,供



给的增加使得行业竞争态势进一步加剧,对公司承揽业务、综合定价都将带来一
定不利影响。若公司不能紧跟行业发展步伐,或未能紧密结合客户需求,不断升
级自主研发的软件产品为核心




综合解决方案,提升自我服务竞争力,则
发行人将无法保持与竞争对手间的差异化竞争,丧失自身优势,面临市场占有率

经营业绩双下滑的风险。



(二)销售区域集中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浙江省内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浙江
省内项目所实现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8.75%

86.87%

86.48%

8
0.16
%

存在销
售区域集中度较高的风险。如果公司无法成功开拓省外市场,浙江省内智慧城市
建设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导致的经营风险


2020

1
月以来,全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疫情对国内智慧城市
项目建设进度产生了一定影响,进而影响了发行人项目的投标进度、建设计划及
人员安排。虽然目前国内新冠疫情基本得以有效控制,但境外输入病例以及进口
冷冻产品相关环境检测阳性的时有发生,同时,病毒的变异也为疫情防控带来了
一定挑战,当前,国内部分城市仍存在发生本土病例新增情形,阶段性影响了所
在地的正常经济运行,当地企业的日常经营也不同程度会受此影响。若未来公司
主要经营地或主要项目实施地出现疫情且短期无法得到有效控制,公司或公司客
户的正常运转将被影响,进而可能对公司未来经营业




利影响。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 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
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

2
020
年修订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
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



202
2

1

1
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关于同意
浙江华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
2
]
53
号)
具体内容
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
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
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
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浙江华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普通股




业板
上市的通知》(深证上
[202
2
]
[
215
]


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证券简称“
华是科技
”,证券代
码“
3
01218
”;
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7
,
602
.
6667
万股,
其中本次公开发行的
1
,
9
00.
6667
万股股票将于
202
2

3

7
日起上市交易。




二、 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上市时间:
202
2

3

7



(三)股票简称:
华是科技


(四)股票代码:
301218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
7,602.6667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
1
,
9
00.
6667

股,
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
无老股转让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
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
1
,
9
00.
6667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
5
,
702
.00




(九)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全
部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未采用战略配售的方式进行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三

发行人、
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
况”




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
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
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

承诺”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除上述(十)、(十一)外,本次
上市股份无其他限售安排


(十三)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项目

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后

可上市交易日期

(非交易日顺延)

姓名

持股数量

(万股)

占比

(%)

首次公开发行
前已发行股份

俞永方

1,318.80

17.35

2025年3月7日

叶建标

1,274.00

16.76

2025年3月7日

章忠灿

889.00

11.69

2025年3月7日

中是投资

534.80

7.03

2023年3月7日




项目

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后

可上市交易日期

(非交易日顺延)



姓名

持股数量

(万股)

占比

(%)

汇是贸易

366.42

4.82

2023年3月7日

温志伟

345.46

4.54

2023年3月7日

天是投资

291.06

3.83

2023年3月7日

丁宏伟

226.23

2.98

2023年3月7日

成 华

153.40

2.02

2023年3月7日

陈江海

91.73

1.21

2023年3月7日

陈碧玲

42.81

0.56

2023年3月7日

叶海珍

33.11

0.44

2023年3月7日

王黎洲

22.40

0.29

2023年3月7日

李荣华

21.00

0.28

2023年3月7日

李 军

19.60

0.26

2023年3月7日

何文平

16.18

0.21

2023年3月7日

胡国良

14.00

0.18

2023年3月7日

胡月婷

14.00

0.18

2023年3月7日

陈剑南

14.00

0.18

2023年3月7日

李 阳

7.00

0.09

2023年3月7日

江海河

7.00

0.09

2023年3月7日

小计

5,702.00

75.00

2023年3月7日

首次公开发行
网上网下发行
股份

网下发行股份

-

-

-

网上发行股份

1,900.6667

25.00

2022年3月7日

小计

1,900.6667

25.00

-

合计

7,602.6667

100.00

-





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和尾数不符的情况

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十四)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五)上市保荐机构: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



市标准


发行人为境内企业且不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发行人选择具体上市标准
如下: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
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




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天健审
[2021]10288
号《审计报告》,公司
2019
年度、
2020
年度分别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数)
4,279.90
万元、
4,760.34
万元,合计
9,040.24
万元,最近两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符合标准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



控制人情况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ejiang Whyis Tec
hnology Co.,Ltd
.


本次发行前注册资本


5,702.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俞永方

成立日期

1998年6月2日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日期

2016年3月23日

经营范围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的设计、开发、安装和服务,软件开发、
服务,建筑智能化工程、安全防范工程、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
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工程、电子工程、工业自动化工程、机
电设备安装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防雷
工程、消防工程、音响工程、港航设备安装工程、公路交通工
程、环保工程、电力工程、信息安全工程的设计、施工、技术
开发及技术咨询服务,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仪器仪表、
安全工器具、办公用品、建筑材料、机电设备、电子设备、照
明设备的销售,电子产品的生产、研发和销售,房屋租赁,从
事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为智慧城市行业客户提供信息化系统集成及技术服务

所属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
公司所处行业为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嘉企路16号3幢1楼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嘉企路16号3幢1楼

邮编

311122

电话号码

0571-87356421

传真号码

0571-87356419

网址

http://www.zjwhyis.com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
系的部门
、负责人和电话
号码

部门:证券事务部

董事会秘书:叶海珍

电话号码:0571-87356421



二、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股票
、债





本次发行前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持有公司股票、债券情况

下:







姓名


职务


任职起止日



直接持股
数量


(万股)


间接持
股数量


(万股)


合计持股数



(万股)


占发行前总
股本持股比


%



持有
债券
情况


1


俞永方


董事长


20
2
2
.
2
-
202
5
.2


1,318.80


-


1,318.80


23.13





2


叶建标


董事、
总经理


20
2
2
.
2
-
202
5
.2


1,274.00


-


1,274.00


22.34





3


章忠灿


监事会
主席


20
2
2
.
2
-
202
5
.2


889.00


-


889.00


15.59





4


温志伟


副董事
长、副
总经理


20
2
2
.
2
-
202
5
.2


345.46


-


345.46


6.06





5


陈江海


副总经
理、总
工程师


20
2
2
.
2
-
202
5
.2


91.73


-


91.73


1.61





6


陈碧玲


董事、
财务总



20
2
2
.
2
-
202
5
.2


42.81


-


42.81


0.75





7


叶海珍


董事会
秘书、副
总经理


20
2
2
.
2
-
202
5
.2


33.11


-


33.11


0.58





8


张秀君


独立董



20
2
2
.
2
-
202
5
.2


-


-


-


-





9


张红艳


独立董



20
2
2
.
2
-
202
5
.2


-


-


-


-





10


俞伟娜


职工代
表监事


20
2
2
.
2
-
202
5
.2


-


-


-


-





11


刘瑞金


监事


20
2
2
.
2
-
202
5
.2


-


-


-


-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公告日,公司无发行在外的债券。



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俞永方先生、叶建标
先生、章忠灿先生三人。



俞永方、叶建标及章忠灿三人为公司前三大股东,
本次发行

,三人
合计持
有公司
45.80
%

份,
其中俞永方直接持有
公司
13,18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35
%
,叶建标直接持有公司
12,7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76
%
,章忠灿
直接持有公司
8,89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69
%




俞永方和叶建标为公司创始股东,章忠灿自
2004

3
月以来一直为公司第
三大股东。自
2016

3
月公司整体变更以来,三人均一直位列公司前三大股东。

三人合计持有
61.06%
表决权,对股东会决议能产生重要影响。同时,三人均在



公司担任主要职位,其中俞永方自
1998

6
月公司成立起历任公司执行董
事兼

经理

董事长,叶建标自
1
998

6
月公司成立起历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
章忠灿自
2004

3
月起历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



俞永方、叶建标及章忠灿于
2013

12

15
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达
成一致行动关系,并分别于
2020

4

13
日、
2021

8

25
日签署了《一致
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及《关于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上协议
合称“一致行动相关协议
”)。



根据前述一致行动安排,俞永方、叶建标、章忠灿三人共同为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历如下:


俞永方,男,
1970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

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毕业于浙江大学自动化仪表及装置专业,身份证号码为
33012119701005****
,拥有高级工程师、全国注册一级建造师、全国注册电气工
程师、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等证书;
1995

3
月至
1998

6
月,历任浙
江大学智能控制技术工程公司工程部经理、副总经理;
1998

6
月创办华是有
限,任执行董事兼经理;
2
016

3
月至今,任华是科技董事长。



叶建标,男,
1973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毕业于浙江大学光学技术与光电仪器专业,身
份证
号码

3308251
9730405****

拥有高级工程师、全国注册一级建造师、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证书;
1995

8
月至
1998

5
月,任浙江大学智能控制技术工程公司技术员;
1998

6

创办华是有限,任副总经理;
2016

3
月至今任华是科技董事、总经理。



章忠灿,男,
1970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加拿大),
EMBA
学历,毕业于华中
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系,身份证号码为
33010619701101****
,拥有房地产经济师证书;
20
01

10
月至
2004

2
月,
任杭州六合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
司副
总经理;
2015

5
月至今,任核心资本管理
(杭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17

6
月至今,任杭州核心瓴创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18

10
月至今,任杭州九垒传承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
2004

3
月至
2016

3
月,任华是有限公司监事;
2016

3




今任华是科技监事会主席。

2021

5
月至今,任杭州路院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兼总经





(二)
本次发行后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
控制关系图


本次发行后

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如下:





四、 本次
公开
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
实施的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计划及相关安排


2020

3
月,公司员工何文平通过天是投资对公司进行增资,增资
16.18

股。为激励员工,本次增资价格设定为
5.80

/
股,低于转让日对应股份的公允
价值。由于公司在实施股权激励前后半年内没有新引入外部投资者,也没有其他
可参考的股权转让价格,公司决定参照
2019
年度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的
12

确定公司股权的公允价值,并将股权公允价值与增资总价的差额部分
52.26
万元确认为股份支付费用,计入管理费用。本次股权激励主要是为了吸引和留住
人才,使
员工
能够
以股东身份参与公
司决策、分享利润,从最大限度地调度员工
积极性。何文平先生负责研发的领域为公司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本次股权
激励将公司长远发展和员工利益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彰显了公司对研发人员的激
励,有利于促进公司研发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



何文平先生已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交易之日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
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锁定期届满后,

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严格
按照
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股权激励已实施完毕。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公告日
,公司不存在
其他
已制
定或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也不存在
其他
已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况




五、 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限售期限




持股数量

(股)

占比(%)

持股数量

(股)

占比(%)

一、限售流通股

俞永方


13,188,000


23.13


13,188,000


17.35


自上市之
日起锁定
36
个月


-


叶建标


12,740,000


22.34


12,740,000


16.76


-


章忠灿


8,890,000


15.59


8,890,000


11.
69


-


中是投资


5,348,000


9.38


5,348,000


7.03


自上市之
日起
锁定
1
2
个月


-


汇是贸易


3,664,200


6.43


3,664
,200


4.82


-


温志伟


3,454,640


6.06


3,454,640


4.5
4


-


天是投资


2,910,600


5.10


2,910,600


3.83


-


丁宏伟


2,262,260


3.97


2,262,260


2.98


-


成 华


1,534,000


2.69


1,534,000


2.
02





陈江海


917,280


1.61


917,280


1.21





陈碧玲


428,120


0.75


42
8,120


0.56





叶海珍


331,10
0


0.58


331,100


0.44





王黎洲


224,000


0.39


224,00
0


0.29





李荣华


210,000


0.37


210,000


0.28





李 军


196,000


0.34


196,000


0.26





何文平


161,800


0.28


161,800


0.21





胡国良


140,000


0.25


140,000


0.18





胡月婷


140,000


0.25


140,000


0.1
8





陈剑南


140,000


0.25


14
0,000


0.18





李 阳


70,000


0.12


70,000


0.09





江海河


70,000


0.12


70,000


0.09


-


小计

57,020
,
000


1
00.00


5
7,020,000


7
5.00








二、无限售流通股




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限售期限






持股数量

(股)

占比(%)

持股数量

(股)

占比(%)

无限售流通


-

-

19
,00
6
,
667


25.00


无限售期


-


小计

-

-

19,006,667

25.00

-


-


合计

57,02
0,000


100.00

76,
0
2
0,000


100.00


-


-




六、 本次发行后公司前
10
名股
东持股情况


本次
公开
发行
结束


上市前的股东

数为
38,01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
况如下:


序号


股东
名称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



限售期限


1


俞永方


13,188,000


17.3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


2


叶建标


12,740,000


16.76


3


章忠灿


8,890,000


11.69


4


中是投资


5,348,000


7.0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5


汇是贸易


3,664,200


4.82


6


温志伟


3,454,640


4.54


7


天是投资


2,910,600


3.83


8


丁宏伟


2,262,260


2.98


9


成 华


1,534,000


2.02


10


陈江海


917,280


1.21


合计


54,908,980


72.23


-




七、 战略投资者配售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未进行战略配售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数量


本次


发行
股票



1
,
9
00.
6667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
),
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二、 发行价格


本次
发行价格为
3
3.18

/
股。



三、 每股面值


本次发行
每股面值为
人民

1
.00

/
股。



四、 发行市盈率


本次发行价格为
3
3.18

/
股,该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

36
.
1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

39.7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

48.1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
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
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

52.9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
计准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
股本计
算)。



五、 发行市净率


本次发行市净率为
3
.03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其中
发行后
每股净资产
按照本公司
202
1

6

3
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




有者权益加
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
行后总股本计算
)。



六、 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通过网上按市值申
购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
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公众投资者
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
方式进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本次发行数量为
1,
90
0
.
6667
万股,其中网上发行数量为
1
,
900.65
万股,网上
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
0.0130493517
%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
18,934,496
股,放弃
认购数量
72,004
股。



本次发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包销,
网上
投资
者放弃认购的股份数量为
72,004


未达深市新股网上申购单位500股的
余股为167股,两者合计为72,171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

72,171
股,包
销金额为
2,394,633.78
元,包销股份的数量占总的发行数量的比
例为
0
.38%




七、 募集资金
总额
及注
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30,641,211.06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7,527,225.53

(不含增值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3,113,985.53
元。

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
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

2022

3

1

出具了

天健验
[202
2
]
70



《验资报告》。



八、 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每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

不含增值税)
总额为
8,
752.
7
2

元,具体明细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承销、保荐费用


6
,041.54


审计、验资及评估费用


1,523.58


律师费用


717.25


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24.53


发行手续费、材料制作费用及印花税


45.
81


合计


8,752.
7
2






公司发行股票的
每股发行
费用
(不含增
值税)

4
.61

/

(每股发行



费用
=
发行费用总额
(不含增值税)
/
本次发行股






九、 发

人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4,311.
40

元,发行前公司股东未转让股份。



十、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
10.
96

/
股(按
202
1

6

3
0
日经审计的归
属于
发行人股东的净资产与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的合计数
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计算)。



十一、发行后每股
收益


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为
0
.6
9

/


按照本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

行人
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
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超额配售
选择权


本次发行未使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


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
伙)对公司
2
021

6

3
0
日、
2020

12

3
1
日、
2019

12

31
日、
2018

12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
021

1
-
6
月、
2020



2019
年度、
201
8

度的
合并及母公司利
润表、合并
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
计,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天健审
[202
1
]
10288
号)。

公司报告期
内的财务数据及相关内
容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
信息与管理
层分
析”进行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请阅读
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
招股说明书。



公司财务
报告
审计截止日为
202
1

6

3
0
日。

公司
审计截止日后主要
经营
状况
以及
公司
202
2
年一季度业绩预计情况
,已在招股说明书
书“重大事项提示”

之“


财务报
告审

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经营情况
”及“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



关于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财务情况


进行了详细披露,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请阅读
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定信息披露网站的
招股说明
书。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安排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
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
创业板
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


规定,公司将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尽快与保荐机构
安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集资金的开户银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已经公司第

届董事会第
二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情
况如下:





开户人

开户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1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宁波银行杭州富阳




71170122000257953

2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
公司杭州城西
支行


19021101040009764

3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营业部

3301040160019711269

4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杭州分行

3310010010120101056916

5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杭州分行

3310010010120101055158



二、 其他事项


本公司

招股说
明书刊
登日(
202
2

2

2
1
日)至
上市公
告书刊登前,

有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一)本
公司主营
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二)本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采购和销售价格、采购和销
售方式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本公司未订立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
重要
合同




(四)本公司没有发生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关联交易,且没有发生未在招股说
明书中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五)本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六)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七)本公
司住所未发
生变更。



(八
)本
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九)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
事项。



(十)本公司未发生除正常经营业务之外的重大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

)本公司
股东大会
、董事会
、监事会
运行正常


公司

2
022

2

2
5



2
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第三
届第一次董事会
、第三届第一次监
事会
,审议
通过

关于公司董事会
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关于公司董事会
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
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




于公司
监事会
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的议案



关于选
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等议案
选举
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上述股东大会
、董事会及监事会



本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未发生变化




(十

)本公司未发生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
项,
招股
说明书中披露的事项未
发生
重大变化。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 保荐机构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意见


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认为:
华是科技
申请其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符合
《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管理
办法(试
行)

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修订)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条
件。安信证券同意推荐
华是科技
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并承担
相关保荐责任。



二、 保荐机构相关信息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

黄炎勋

联系电话

021-35082763

传真

021-35082550

保荐代表人

杨祥榕、钟铁锋

项目协办人

连子逸

其他项目组成员

郑云洁、梁磊、陈达远、陈钧、郭翔宇、鲁彬蔚、燕云、孙海旺

联系人

杨祥榕



三、 为发行人提供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安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

江华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机构将对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当年剩余
时间


其后
3
个完整会计年度进行持续督导,由保荐代
表人
杨祥榕、钟铁锋
提供持续
督导工作,两位保荐代表人具体情况如下:


杨祥榕先生:安信证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
曾任职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经理,
2010
年开始从事投
行业务
,具有扎实的理
论功
底及丰富的投
资银行业务经验。

先后负责或参与星帅尔(
0028
60

IPO
、重
大资产重组、可
转换公司债;安洁科技(
002635

IPO
、非公开发行、重大资产
重组;海立美达(
002537

IPO
;宝塔
实业(
000595

2
次非公开发行;苏宁云



商(
002024

、宝
新能
源(
000690
)、易世达(
300125
)一般财务顾
问等项目




钟铁锋先生:安信证券投资银行部业务总监、保荐代表人。先后负责或参与
了华源制药(
600656
)重大资产重组、新华都(
002264

IPO
、鲁润股份(
600157


购及股权分置改革、华策影
视(
3001
33

IPO
、永泰能源(
600157

2010
年及
2011
年再融资、永泰能源(
600157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金科股份(
000656

再融资、金科股份(
000656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宏盛股份(
603090

IPO
、微
创光电(
430198
)向
不特
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等项目
,具有扎
实的理论功底及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第八节
重要承

事项


一、
关于股份
锁定期的
承诺


(一)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俞永方、叶建标、章忠灿承诺



1
、本人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
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
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
、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交易后,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发
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
人上
市后
6
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
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2
02
2

9

7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
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发行人在上述期
限内存在派息、送股、资本

积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3
、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
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
在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月内不转
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之日起
1
2
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将
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且于本人就
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半年内,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通过直接或
间接方式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4
、在所持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时
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相关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并履行相关的信息
披露
义务。




5
、上述承诺不
因本人职务变
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二)
公司股东、高级管理人员温
志伟、陈碧玲、陈江海、叶海珍承诺



1
、本人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

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交易后,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
市后
6
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2
022

9

7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
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发行人在上述期限内存在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3
、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
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
,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月内不转
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之日起
12
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
式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且
于本人就
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半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通过直接或
间接方式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4
、在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时
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相关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义务。



5
、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三)
公司持股
5%
以上非自然人股东中是投资、天是投资、汇是贸易承诺


“本企业自发行人股
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
公司自然人股东丁宏伟、成华、王黎洲、李荣华、李军、胡国良、胡月
婷、
陈剑南、李阳、江海河
、何文平
承诺


“本人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交易之日

12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锁
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相关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执行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
关于股份锁定期满后持股意向、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俞永方、叶建标、
章忠灿承诺



在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
24
个月内
,本人每年减
持股份
数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
总数的
25%
;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存在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减持价格下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本人减持发行人的
股份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
交易方式进行并根据相关规定提前将本次减持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同时
予以公告。




(二)公司股东、高级管理人员温志伟、陈碧玲、陈江海、叶海珍承诺



在所持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
24
个月内,本人每年减
持股份数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存在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减持价格下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本人减持发行
人的
股份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
交易方式进行并根据相关规
定提前将本次减持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同时
予以公告。




(三)公司
持股
5%
以上非自然
人股东中是投资、天是投资、
汇是贸易承诺



在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
24
个月内,本企业减持
股份数不超过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00%
;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存在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减持价格下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本企业减持发行
人的股份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实施细则及其他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法律法规
允许的交易方式进行并根据相关规定提前
将本次减持计划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备
案同时予以公
告。




三、
关于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相关承诺


为了维护公司股票上市后股价的稳定

充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权益

公司
2020
年第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股价稳定预案


具体内
容如下



(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


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当公司股票收盘价连

20
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息、除权
行为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
每股净资产将相应进行调整),
在相关回购或增持公
司股份的行为符合法律、法(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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