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普斯金:吸收合并全资孙公司
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孙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交易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整合和优化现有的资源配置,简化管理环节,降低管理成本,提 高运营效率,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罗 普斯金”)拟吸收合并全资孙公司苏州因诺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 因诺”)。吸收合并完成后,苏州因诺的法人主体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 负债、权益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均由罗普斯金依法承续。公司的注册资本在本 次吸收合并完成后不发生变更,股东人数不受本次吸收合并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五届二十八次临时会议,会议以7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二、 吸收合并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太东路2777号 3、法定代表人:宫长义 4、注册资本:6.526亿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6082844193 6、成立日期:1993-07-28 7、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销售铝合金型材;门窗、幕墙、配件的 销售、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 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机械设备租赁;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设计服务;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光伏设备 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9月30日 2020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198,707.31 143,398.21 负债总额 19,181.30 11,154.42 所有者权益合计 179,526.02 132,243.80 项目 2021年1-9月 2020年度 营业收入 38,622.27 37,752.84 净利润 -2,168.61 648.60 注:上表为公司单体财务数据 三、 被吸收合并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苏州因诺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住友电装路67号 3、法定代表人:庄书 4、注册资本:2,300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7579522907H 6、成立日期:2011-08-01 7、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安装:金属门窗及门窗配件。销售、安装:铝 合金型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 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 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研发;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8、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罗普斯金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苏州因诺100%股权。 苏州因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9月30日 2020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17,794.35 16,025.36 负债总额 15,621.51 14,797.53 所有者权益合计 2,172.85 1,227.82 项目 2021年1-9月 2020年度 营业收入 18,357.33 13,100.22 净利润 925.02 776.27 四、 吸收合并基本方案及相关安排 1、吸收合并的方式: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方式合并苏州因诺全部资产、 负债、权益、业务。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作为合并方存续经营,苏州因诺 作为被合并方,其独立法人资格将予以注销。本次吸收合并不涉及公司的注册资 本及法定代表人变更。本次吸收合并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实质性经营活动,不 涉及股份支付事宜。 2、合并范围:本次合并范围包括苏州因诺所有资产、负债、权益。吸收合 并完成后,苏州因诺的业务将由公司承接或吸收、其债权债务由公司承继。 3、合并双方签署吸收合并协议,并依法定程序分别办理相关手续。 4、合并双方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 5、合并双方将积极合作,共同完成苏州因诺的资产转移等相关事宜,并办 理权属变更、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6、合并双方履行法律法规或者监管要求的其他程序。 五、 吸收合并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是基于公司经营效率角度考虑,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 简化管理环节,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资产管理效率和运营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 展需要。苏州因诺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本次吸收合并对公司整体正常经营、财务状况及盈利水平均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吸收合并全资孙公司苏州因诺,有利于公司整合和优化现有的资源 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资产管理效率和运营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本次吸收合并的全资孙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吸收 合并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及盈利水平均不构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 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 特此公告。 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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