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之密: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415 证券简称:伊之密 公告编号:2022-003 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佳卓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 一致。 特别提示: 佳卓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卓控股”)持有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之密”或“公司”)145,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1.08%),现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 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预计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9,000,000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92%(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佳卓控股《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内 容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减持主体的名称:佳卓控股 2、持股数量:145,800,000股 3、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31.0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的原因:控股股东的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公司的权益分派(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转所获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方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9,000,000股,即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92%(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 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 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以下时间不可实施减持: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 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本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5、减持价格区间 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市场 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每股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价格作复权处理)。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佳卓控股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作出的持股意向、减持承诺 及其履行情况如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佳卓控股 佳卓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作为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就股份公司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有关事宜承诺如下:一、本 公司减持股份、减持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规 则要求。本公司在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公司 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 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通过股份公司予以公告;两年内合计减持股 份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持有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10%,且减持价格 不低于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 将相应进行调整)。二、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股份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 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按届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 购回首次公开发行时本公司公开发售的股份。在发生上述应购回 情形20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将制定购回计划,并提请股份公司予 以公告,同时将敦促股份公司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 2015年01 月23日 9999-12-31 严格履行 承诺,未 有违背承 诺的情况 股。三、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 投资者损失。 陈敬财; 甄荣辉; 梁敬华 陈敬财、甄荣辉、梁敬华(以下合称"本人")作为广东伊之密精 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以及公 司董事,就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有关事宜承 诺如下:承诺一、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 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 有的公司股份。承诺二、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 减持,并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通过公司予以公告;两年内合计减 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且减持价格不 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 进行调整)。上述承诺事项不因本人的职务变换或离职而改变或导 致无效。承诺三、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 间,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持 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的履行董事、监事或高级 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情况。承诺四、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失。 2015年01 月23日 9999-12-31 严格履行 承诺,未 有违背承 诺的情况 陈敬财; 甄荣辉; 梁敬华 陈敬财、甄荣辉和梁敬华作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的发行对象,作出如下承诺: “一、自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之密”)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0年4月29日) 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期间,本人及本人的一致行动人不 存在减持伊之密股票的情形。二、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伊之密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及本人的一致行动人不存 在减持伊之密股票(包括承诺期间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 益分派产生的股票)的计划。三、本人承诺以上内容均真实、准 确、完整。若本人及本人的一致行动人违反上述承诺而发生减持 情况,本人及本人的一致行动人承诺因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归伊之 密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2020年8 月17日 9999-12-31 严格履行 承诺,未 有违背承 诺的情况 陈敬财; 甄荣辉; 梁敬华 陈敬财、甄荣辉和梁敬华作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发行对象,作出如下承诺:本人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 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公 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 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020年4 月28日 9999-12-31 严格履行 承诺,未 有违背承 诺的情况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佳卓控股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减持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相关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其将根据市场情况、公 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 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 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截至目前,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为陈敬财、甄荣辉和梁敬华,控股股 东为佳卓控股。目前,陈敬财、甄荣辉和粱敬华通过佳卓控股间接持有公司 145,800,00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1.08%);陈敬财直接持有公司 17,161,291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66%),陈立尧(陈敬财之子,陈敬财 的一致行动人)直接持有公司37,20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甄 荣辉直接持有公司7,859,917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68%);粱敬华直接 持有公司9,510,396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03%),梁家铭(粱敬华之子, 粱敬华的一致行动人)直接持有公司259,00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6%)。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陈敬财、甄荣辉和梁敬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 公司180,627,804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8.50%)。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 成后,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陈敬财、甄荣辉和梁敬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 司的股份不低于171,627,80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低于36.58%),公司的 控股股东仍为佳卓控股,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仍为陈敬财、甄荣辉和梁敬华。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3、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内,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后续出台了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的 其他规定,公司也将严格督促上述股东遵照规定执行。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佳卓控股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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