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及新的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770 证券简称:新媒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持计划时间届满及新的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股东东方邦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东方邦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 邦信创投”)持有11,131,482股公司股份,占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总股本的4.86%。 2. 公司近日收到东方邦信创投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时间届满及新的减持 计划告知函》。截至2022年3月3日,东方邦信创投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累 计减持4,468,1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5%。 3. 新的减持计划主要内容:东方邦信创投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 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3,337,000股,即不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1.46%;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3,337,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46%。 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31,058,146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 份1,927,237股后的总股本为229,130,909股。本公告中计算相关股东持股比例和 减持股份比例时,已按照剔除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进行了 调整。 一、股东减持情况 2021年11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 告编号:2021-102)。东方邦信创投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 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1,668,5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0.73%;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3,337,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46%。 2021年12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1-109),东方邦信创投集中竞价减持股份合计数量已过半。2021 年12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111),2021年12月22日至2021年12月29日期间,东方邦信创投累计减 持股份已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 公司近日收到东方邦信创投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时间届满及新的减持计划 告知函》。截至2022年3月3日,上述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届满;同时,东方邦 信创投拟实施新的减持计划。相关情况如下: (一)前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减持股数 (股)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 东方邦信 创投 大宗交易 2021.12.29-2021.12.30 55.54-59.78 2,800,000 1.22 集中竞价交易 2021.12.7-2021.12.30 54.41-60.63 1,668,163 0.73 合 计 4,468,163 1.95 (二)前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累计减持前持有股份 累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东方邦信 创投 合计持有股份 15,599,645 6.81 11,131,482 4.8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599,645 6.81 11,131,482 4.86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备注:减持后,东方邦信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东方邦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合 计持有公司15,214,176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64%。 二、新的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日,股东东方邦信创投持有11,131,482股公司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4.86%;东方邦信创投的一致行动人东方邦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 有4,082,694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8%;二者合计持有15,214,176股 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64%。 (二)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1. 减持股东:东方邦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 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3. 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及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 4. 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 3,337,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46%;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 过3,337,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46%。 减持期间内,如公司存在增发、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本变 动事项,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5. 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 价方式减持,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 6.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 7. 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承诺情况 公司股东东方邦信创投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如下: 1. 自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可以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 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转让发行人股票,并于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本公司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证 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在减 持时间区间内,本公司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将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本公司减持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的,将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就该 事项作出公告;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 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 本公司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 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 股份。 本公司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 人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公司减持采取 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后不再具有发行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身份的, 本公司及受让方在6个月内遵守本条第二款减持比例的规定,并履行相应的信息 披露义务。 本公司在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减持比例中的股份总数按照发行人的总股本计 算。 2. 若发行人或本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 个月的;或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等触 发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 形的,本公司不得进行股份减持。 3. 本公司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不受本条承诺限制。 4.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公司同意 将该等股票减持实际所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四、其他相关说明 1. 股东东方邦信创投前次减持计划及新的减持计划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 新的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东方邦信创投将根据市场情况、股 票价格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 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 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东方邦信创投与一致行动人东方邦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合计减持比例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4. 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 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1. 东方邦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减持计划时间届满及新的减持计划告 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4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