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源石油:上市公告书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年二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31,413,610股 2、发行价格:3.82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9,999,990.20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4,696,390.43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31,413,610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2年3月10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 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认购情况及限售期安排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中,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 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出售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自2022年3月10日(上 市首日)起开始计算。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 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释 义 .. .. .. .. 4 一、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 .. .. 5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 .. 6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6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 .. .. 6 (三)发行过程 .. .. .. .. 6 (四)发行方式 .. .. .. .. 7 (五)发行数量 .. .. .. .. 7 (六)发行价格 .. .. .. .. 7 (七)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 .. .. .. 7 (八)发行缴款及验资情况 .. .. .. .. 7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 .. 8 (十)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 .. .. .. 9 (十一)发行对象 .. .. .. .. 9 (十二)保荐机构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 .. .. 11 (十三)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11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 .. 12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 .. 12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 .. 12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 .. . 12 (四)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 .. .. . 13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 .. .. 13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的持股 情况 .. .. . 13 (二)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 .. 13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 .. .. 14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 14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 .. 14 五、主要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 .. .. .. 14 (一)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 .. .. . 14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 .. .. 16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 .. 17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17 (二)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17 (三)发行人律师: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 .. .. .. 17 (四)验资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18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 .. .. 18 八、其他重要 事项 .. .. .. .. 19 九、备查文件 .. .. .. .. 19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 发行人、上市公 司、 通源石油 指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 指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行为 陕西民营发展基金 指 陕西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纾困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章程》 指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承销细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 则》 中国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 指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报告期 指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1 - 9 月 A 股、股票 指 境内上市的每股面值 1.0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票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 募集说明书 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二 位小数,若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 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Tong Petrotech Corp. 成立时间: 1 995 年 6 月 1 5 日 上市时间: 2 01 年 1 月 7 日 注册资本: 512,847,789 元 法定代表人: 张国桉 注册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 5 1 号人寿壹中心 A 座 1 3 层 1 307 号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13129426794G 证券代码: 30164 联系电话 : 8 6 - 29 - 87607465 传真电话: 8 6 - 29 - 87607465 公司网址: ww.tongoiltols.com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经营范围: 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 监理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 机械设备租赁;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地质勘探和地震专 用仪器销售;环境保护监测;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 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温室气体排 放控制装备制造;温室气体排放控 制装备销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爆破作业;民用爆炸物品销售;危险化学品经营;Ⅱ、 Ⅲ、Ⅳ、Ⅴ类放射源销售;建设工程施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 含危险货物);燃气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经营。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 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1、2021年6月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 相关的议案。 2、2021年6月29日,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3、2021年12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 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4、2021年12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 本次发行竞价结果相关的议案。 5、2022年1月14日,深交所受理公司本次发行申请文件。 6、2022年1月27日,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注册申请作出予以注册的决定。 (三)发行过程 2021年12月20日,在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本次发行向70名特定对 象发送《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 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申购报价单》等认购邀请文件。 除上述投资者外,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于2021年12月22日共收到东源(天津)股权 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4名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函,主承销商于2021年 12月22日向其补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等认购邀请文件。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发送认购邀请文件的对象共计74家,具体包含:截至2021年12 月10日公司前20名股东(不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核心员工)、基金公司22家、证券公司11家、保险机构7家、 其他已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14家。 《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 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竞价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31,413,610股。 (六) 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1年12月21日。 发行价格的定价原则为: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 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82元/股。 (七)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19,999,990.20元,扣除发行费用5,303,599.77元(不 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114,696,390.43元。 (八)发行缴款及验资情况 本次发行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认购。保荐机构于2022年2月14日通过邮件的 方式向本次获配的发行对象送达了《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截至2022年2月16日止,联储证券指定的认 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的投资者缴付的认购 金额总计119,999,990.20元。2022年2月17日,联储证券将扣除保荐与承销费人民 币计4,000,000.00元(含增值税)后上述认购款的余额人民币115,999,990.20元划 转至通源石油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2022年2月16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联储证券指定 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 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22)000010号)。 2022年2月25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通源石 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22)000011号),经审 验,截至2022年2月17日止,扣除保荐与承销费用人民币4,000,000.00元(含增值 税 ) , 实 际 到 位 资 金 人 民 币 115,999,990.20 元 。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119,999,990.2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303,599.77元(不含增值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4,696,390.43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为人民币 31,413,610.00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为人民币83,282,780.43元。 因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而产生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5,303,599.77 元(不含增值税),明细如下:保荐承销费3,773,584.91元,律师费424,528.30元, 审计验资费509,433.96元,文件制作费66,037.74元,证券登记费29,635.48元,信 息披露费471,698.11元,印花税28,681.27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总量为31,413,610股,募集资金总额119,999,990.20 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 数量,未超过本次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40,000,000股,且发行 股数超过本次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70%。公司将依据《创业 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 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 内,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十)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十一)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 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本次发行具体配售结果如下: 本次发行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认购对象 认购资金(元) 认购股数(股) 1 蒋黎 28,9,9.86 7,591,623 2 滨海天地(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滨海长安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4,9,97.64 6,54,502 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9,96.2 4,973,821 4 黄三妹 14,9,97.82 3,926,701 5 北京衍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衍恒云 起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1,9,9.02 3,141,361 6 温兴 9,9,9.82 2,617,801 7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9,9.82 2,617,801 总计 119,9,90.20 31,413,610 以上认购对象锁定期均为6个月。 本次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最近一年,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如下 (1)蒋黎 姓名 蒋黎 身份证 43019810921 ** 住址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零陵路 8 27 号 (2)滨海天地(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滨海长安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 名称 滨海天地(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天津自贸试验区 ( 空港经济区 ) 环河北路空港商务园东区 8 号楼 B318 房 间 法定代表人 常建良 注册资本 1,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0167941397Q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 19 号 5 05 室 法定代表人 吴林惠 注册资本 2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5743812A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 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4)黄三妹 姓名 黄三妹 身份证 4 45281985018 ** 住址 广东省普宁市南径镇东岗寨村下组片 1 55 号 (5)北京衍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衍恒云起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 北京衍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霞光里 66 号院 2 号楼 l 层商业 B09 法定代表人 王尊峰 注册资本 1,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010562064954D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 1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2 、 不得公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 3 、不得发放贷款; 4 、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 5 、不得向投资者承 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6)温兴 姓名 温兴 身份证 140121989081 ** 住址 山西省清徐县王答乡大寨村福康街 6 号 (7)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中国(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法定代表人 潘福祥 注册资本 1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71786186P 经营范围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十二)保荐机构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要求;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 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 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其利益相关方,不存在上述 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其利益 相关方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 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情形。本次发行事项均明 确符合已报备的发行方案要求。 (十三)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 论意见为: 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要求;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 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 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其利益相关方,不存在上述 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其利益 相关方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 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情形。本次发行事项均明 确符合已报备的发行方案要求。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 份上市批准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通源石油;证券代码为: 30164 ;上市地点为:深 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2 年 3 月 10 日。 (四)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中,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 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出售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自 202 年 3 月 10 日起开始计算。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 22 年 9 月 13 日。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 一 )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截至 2 021 年 1 2 月 3 1 日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 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总数 (股) 持股比例 ( % ) 限售股 (股) 1 张国桉 境内自然人 70,346,636 13.72 60,041 , 952 2 陕西民营发展基金 境内一般法人 25,627,7 5.0 - 3 孙伟杰 境内自然人 12,8,09 2.51 - 4 张传烟 境内自然人 8,92,50 1 .75 - 5 张春龙 境内自然人 8,745,52 1.71 - 6 黄建庆 境内自然人 8,647,17 1.69 - 7 闫馨月 境内自然人 6,70,0 1 .31 8 张晓龙 境内自然人 6,579,394 1.28 - 9 中国际金融香港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客户资 金 2 境外法人 5,398,971 1.05 - 10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 5,241,43 1.02 - 合计 159,167,459 31.04 60,041,952 (二)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 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 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总数 (股) 持股比例 ( % ) 限售股 (股) 1 张国桉 境内自然人 70,346,636 12.93 60,041 , 952 2 陕西民营发展基金 境内一般法人 25,627,7 4.71 - 3 孙伟杰 境内自然人 12,8,09 2.37 - 4 张传烟 境内自然人 8,92,50 1.65 - 5 张春龙 境内自然人 8,745,52 1.61 - 6 黄建庆 境内自然人 8,647,17 1.59 - 7 蒋黎 境内自然人 7,591,623 1.39 7,591,623 8 闫馨月 境内自然人 6,70,0 1.23 9 张晓龙 境内自然人 6,579,394 1.21 10 滨海天地(天津)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滨海长安一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境内一般法人 6,54,502 1.20 6,54,502 合计 162,63,170 29.89 74,178,07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 31,413,610 股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具体股份限售情况变动如下: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8,05,04 18.02%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17,27,485 3.17% 境内自然人持股 80,7,59 14.84% 境外法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46,206,35 81.98% 三、股份总数 54,261,39 10.0%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项目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2 021 年 1 - 9 月 / 2021 年 9 月末 2 020 年 / 2020 年 末 2 021 年 1 - 9 月 / 2021 年 9 月末 2 020 年 / 2020 年 末 基本每股收益 (元 / 股) 0 .03 - 2.07 0 .03 - 1.93 每股净资产 (元 / 股) 1.79 1.78 1.90 1.89 注 :发行前数据源自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 2021 年三季度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 别按照 2020 年 末 和 2021 年 9 月 末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 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按照 2020 年和 2021 年 1 - 9 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主要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 (一)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1 、发行人主要财务报表数据 ( 1 )最近三年一期 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 : 万 元 项目 2021.9.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资产总计 164,171.8 171,230.7 295,282.53 291,505.0 负债总计 68,641.25 74,963.14 107,90.06 108,486.4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91,946.97 91,390.36 173,940.42 171,24.80 少数股东权益 3,583.6 4,87.27 13,352.05 11,793.76 所有者权益合计 95,530.63 96,267.63 187,292.47 183,018.56 ( 2 )最近三年一期简要 合并利润表 单位 : 万 元 项目 2021 年 1 - 9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营业 总 收入 52,517.28 63 , 169 . 64 15 , 57 . 39 159 , 309 . 57 营业 总成本 54,859.25 95,102.07 143,30.49 143,906.67 营业利润 1,39.76 - 120 , 626 . 20 8 , 089 . 45 14 , 468 . 22 利润总额 1,345.74 - 120 , 631 . 81 6 , 302 . 94 16 , 528 . 30 净利润 1,375.17 - 113 , 251 . 97 5 , 052 . 16 14 , 593 . 9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538.83 - 105 , 284 . 34 4 , 513 . 52 10 , 361 . 27 ( 3 )最近三年一期简要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 : 万 元 项目 2021 年 1 - 9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75.31 39 . 26 17 , 00 . 57 20 , 18 . 4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4.7 - 18 , 730 . 10 - 25 , 203 . 89 - 29 , 187 . 1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53.83 4 , 289 . 16 3 , 120 . 41 12 , 331 . 78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的影响 - 20.04 - 527 . 59 327 . 16 705 . 2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746.21 - 14 , 569 . 28 - 4 , 75 . 75 4 , 038 . 36 2 、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 1 )最近三年一期基本财务指标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1.9.30 2020 年 /2020.12.31 2019 年 /2019.12.31 2018 年 /2018.12.31 流动比率 (倍) 1.82 1.46 1.28 1.53 速动比率 (倍) 1.40 1.16 1.01 1.2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1.25% 32.65% 40.75% 38.46% 资产负债率(合并) 41.81% 43.78% 36.57% 37.2%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47 1.39 2.94 2.96 存货周转率(次) 2.26 2.82 4.39 4.85 每股净资产(元 / 股 ) 1.79 1.78 3.86 3.79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 股) 0.02 0.01 0.38 0.45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 股) 0.07 - 0.28 - 0.1 0.09 ( 2 ) 最近三年一期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项目 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 基本 每股收益 稀释 每股收益 2021 年 1-9 月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67 0 .03 0 .0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3 - 0.06 - 0.06 2020 年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2.64 - 2.07 - 2.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3.3 - 2.09 - 2.09 2019 年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57 0.10 0.1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09 0.12 0.12 2018 年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6.20 0.23 0.2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8 0.2 0.2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 、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资产总额分别为 291,505.0 万元、 295,282.53 万元、 171,230.7 万元和 164,171.8 万元,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1.76% 、 60.45% 、 55.65% 和 56.26% ,资产总额呈下降趋势,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 例的逐年下降,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商誉、存货、应收账款 等 。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负债总额分别为 108,486.43 万元、 107,90.06 万元、 74,963.14 万元和 68,641.25 万元,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7.05% 、 84.63% 、 69.42% 和 57.5% , 2 018 年末、 2 020 年末的负债结构相对稳定, 2 019 年末负债结构变动较大,主要系长期借款转让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 2 、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 发行人 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21 年 1-9 月 或 2021.9.30 2020 年度或 2020.12.31 2019 年度或 2019.12.31 2018 年度或 2018.12.31 流动比率(倍) 1.82 1.46 1.28 1.53 速动比率(倍) 1.40 1.16 1.01 1.23 资产负债率(合并) 41.81% 43.78% 36.57% 37.2%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 、 速动比率保持在相对合理水平,具有较强的短期 偿债能力。 2019 年 上述指标 低于 2018 年,主要原因系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转 入流动负债 ,导致流动负债增加幅度大于流动资产。 报告期内,合并资产负债率相对稳定,截至 20 21 年 9 月末 的 合并 资产负债 率处在合理范围之内。 整体上看,发行人的偿债指标总体维持在合理水平,发行人资信状况良好, 与银行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信贷业务关系,因偿还债务而出现流动性风险的概率较 低。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春卫 保荐代表人:胡玉林、李尧 项目协办人:佟欣 办公地址: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6 号 10 楼 01 单元 联系电话: 021 - 8 0295971 传真: 021 - 61049870 (二)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王增亮 经办注册会计师:冯建江、 王钰砥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 2206 联系电话: 010 - 6821456 传真: 010 - 6216525 (三 )发行人律师: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陈光耀 经办律师:陈光耀、刘晓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6 号 2007 室 联系电话:010-67781399 (四)验资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王增亮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锋革、王颖哲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 2206 联系电话: 010 - 6821456 传真: 010 - 6216525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承销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已与联储证券签署了《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联储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协议》以及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 A 股)之承销协议》。 联储证券指定胡玉林、李尧为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 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胡玉林:联储证券保荐代表人,非执业注册会计师,曾参与包括北京天山新 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华丽家 族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在审)非公开发行股票等项目;负责 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等项目,在保荐 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 记录良好。 李尧:联储证券保荐代表人,曾参与或负责的主要项目包括广东宝利来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通源石油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 公司、华油惠博普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在审)等多家上市公司国内外 并购重组、再融资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申请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发行 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次发行上 市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符合适用 简易程序的相关要求;募 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的条件。联储证券同意推荐通源石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 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八、其他重要事项 无 九、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文件; 2 、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上市保荐书; 3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 的报告; 5 、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 6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7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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