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畅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861 证券简称:美畅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0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进展公告 股东张迎九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3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 号:2021-082),持有公司股份34,744,98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8.69%)的 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贾海波先生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第4个交易 日之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以及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第16个交易日之 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000,200股(占公司 当前总股本2%);持有本公司股份61,103,551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5.28%) 的股东张迎九先生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第4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 宗交易方式以及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第16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 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000,2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2%)。 公司于近日收到张迎九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累计达到1%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至2022年3月4日,张迎九先生减持 公司股份已经累计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张迎九 住所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大学北路***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1年9月9日至2022年3月4日 股票简称 美畅股份 股票代码 300861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427.8406 1.07 合计 427.8406 1.07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 (万股) 占总股本比 例(%) 股数 (万股) 占总股本比 例(%) 合计持有股份 6110.3551 15.28 5682.5145 14.2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110.3551 15.28 5682.5145 14.21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是. 否□ 公司于2021年9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了《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持有 本公司股份61,103,551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5.28%)的股东张迎九先生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第 4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以及自该 公告披露之日起第16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 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000,200股(占公 司当前总股本2%)。 上述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目前, 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 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情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购 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的情况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进度和处理措施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将行使表决权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张迎九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股份累计达到1%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张迎九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 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情形。 2、张迎九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 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 或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系其正常的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 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4、张迎九先生的减持计划尚未完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 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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