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隆股份:公司部分董事及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405 证券简称:科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时间过半的进 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11月17 日披露了《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及控股股东的一 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公司董事周全凯先 生、董事金凤龙先生、监事刘鑫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季春伟先生、控股股东姜艳 女士的一致行动人蒲云军先生及郝乐敏女士计划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 日后的6个月内(自2021年12月9日至2022年6月8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 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730,12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28%,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等股本变动事项,所述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公司董事金凤龙先生、 非职工代表监事刘鑫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季春伟先生届满离任,离任后六个月内 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其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提前终止。详情请见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董监高股份减持计划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 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 减持进展情况。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周全凯先生、控股股东姜艳女士的一致行动人蒲云 军先生及郝乐敏女士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如下: 1、减持股份情况 自2021年12月9日起至2022年3月8日,公司事周全凯先生、控股股东 姜艳女士的一致行动人蒲云军先生及郝乐敏女士尚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周全凯 合计持有股份 530,615 0.239% 530,615 0.23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2,654 0.060% 132,654 0.060% 有限售条件股份 397,961 0.179% 397,961 0.179% 蒲云军 合计持有股份 855,562 0.385% 855,562 0.38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13,891 0.096% 213,891 0.096% 有限售条件股份 641,671 0.289% 641,671 0.289% 郝乐敏 合计持有股份 186,525 0.084% 186,525 0.08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86,525 0.084% 186,525 0.08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董事周全凯先生、控股股东姜艳女士的一致行动人蒲云军先生及郝 乐敏女士将根据其自身资金需求情况、资本市场情况及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本次 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时间及实施数量,故本减持计划的实施及具体的减持价格、 减持数量具有不确定性。 2、本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 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及实施完毕后,公司董事会将及时督促董事周 全凯先生、控股股东姜艳女士的一致行动人蒲云军先生及郝乐敏女士严格遵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2022年3月7日《董监高持股明细 表》及《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特此公告。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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