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浩源: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胡中友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被动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 本次权益变动后,胡中友先生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不再是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2日在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2022-008)。公司监事会主席胡中 友先生,持本公司股份21,144,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0054%),由于逾 期未归还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股份质押融资,民生 证券将启动违约处置程序,强制减持其账户上“ST浩源”股票。计划在公告发 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被动减持股 份不超过5,286,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2513%。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 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公司于近日收到胡中友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胡中友先生证券账户2022年3月7日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被动减持公司股份1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60%。本次 权益变动后,胡中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03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793%, 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 价(元) 减持股 数 减持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万股) (%) 胡中友 集中竞价 2022年3月7日 3.98 11 0.0260 交易 大宗交易 -- -- -- -- 其它方式 -- -- -- -- 合计 11 0.0260 说明: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上市后的转增股份。 二、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万股) 占总股本 比例(%) 股数 (万股) 占总股本 比例(%) 胡中 友 合计持有股份 2114.4 5.0054 2103.4 4.979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28.6 1.2513 517.6 1.2253 有限售条件股份 (高管锁定股) 1585.8 3.7540 1585.8 3.7540 注:如本公告中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的情况,系数据 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权益变动行为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 本次权益变动后,胡中友先生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不再是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但仍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 3. 截至本公告日,胡中友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本次减持与此 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未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公司将 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4. 胡中友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 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 响。 5. 本次权益变动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1.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2.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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