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莱:发行人监事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监事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全体监事已仔细阅读 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中相 关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本公司股东指使本公司违反规定披露信息, 或者指使本公司披露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信息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监事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 意见 》之签署页) C:\Users\VIP-1\Desktop\富士莱\申报文件\7-4-5.jpg 全体监事签名: 钱 怡 胡瑞龙 李耀明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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