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莱: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股东 苏州市富士 莱技术服务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实际控制人 钱祥云 已仔细阅读了本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中相关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且不存在本公司股东指使本公司违反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指使本公 司披露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信息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招股 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之签署页) C:\Users\VIP-1\Desktop\富士莱\申报文件\7-4-4.jpg 控股股东 : 苏州市富士莱技术服务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 : 钱祥云 实际控制人 : 钱祥云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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