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能源:辽宁能源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 600758 证券简称: 辽宁能源 公告编号: 202 2 - 006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 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 披露之日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 达”)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20,850,000 股,占 公司 总股本的 9.14% ,股份来源 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此次减持,中国信达无一致行动人。 . 集中竞价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中国信达拟于本 减持公告 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以下简称“减持公告 发布 15 交易日后”)的六个月时间内,即 2022 年 3 月 31 日至 2022 年 9 月 2 6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26,440,347 股(约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2% )。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中国信达资产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 5%以上非第 一大股东 120,850,000 9.14% 非公开发行取得: 120,850,000股 上述 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 人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前期减持计划 披露日期 中国信达资产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 17,798,593 1.35% 2021/9/9~ 2022/3/7 3.71-4.82 2021/8/18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数量 (股) 计划减 持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减 持期间 减持合 理价格 区间 拟减持股份 来源 拟减持原因 中国信达资产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 不超过: 26,440,347股 不超过: 2% 竞价交易减持, 不超过: 26,440,347股 2022/3/31~ 2022/9/26 按市场 价格 非公开发行 持有的股份 公司经营需 要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 是 √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 是 □ 否 中国信达在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和相关上市公告中做出如下承诺: ( 1 )中国信达因本次交易取得的辽宁能源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算每满 12 个月、 24 个月、 36 个月,本 公司因本次交 易取得的辽宁能源股份分别解锁三分之一。 ( 2 )上述股票的解锁以履行完毕与辽宁能源等相关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补偿协议》下上一年度股份补偿义务为前提。本次发行结束 后,由于辽宁能源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辽宁能源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 定。 ( 3 )若前述限售期及解锁前提、解锁股份数与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 证券监管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相符,或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提 出新要求的,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证券监管部门及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或要求执行。 ( 4 )中国信达对沈阳焦煤的出 资已依法足额缴付到位,不存在出资不足、 虚假出资等情形。公司持有的沈阳焦煤股权权属清晰,真实有效,不存在代持等 情形,亦不存在任何争议。公司持有的沈阳焦煤股权未质押给第三方,亦未设置 任何其他第三方权利负担,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公司以持有的沈阳 焦煤股权认购辽宁能源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存在限制或障碍。 ( 5 ) 2015 至 2017 会计年度,煤炭资产(特指红阳二矿、红阳三矿、林盛煤 矿)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6,258.17 万元、 16,130.32 万元以及 24,196.90 万元,辽宁热电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分别为 14,248.98 万元、 12,955.64 万元以及 14,916.17 万元。根据 2015 至 2017 会计年度(如未能于 2015 年完成交割,补偿期相应顺延一年)沈阳焦煤资产减值情况,以股份的形式对辽 宁能源进行补偿。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中国信达将结合市场情况、股价表现以及相关规定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以 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 否 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 是 √ 否 (三)中国信达的减持行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四)中国信达保证向上市公司提供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所述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0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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