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科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时间:2022年03月09日 02:07:25 中财网
原标题:帝科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42 证券简称:帝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0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新疆TCL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帝科股份”)于2021
年8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
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新
疆TCL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TCL”)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
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3,000,000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
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帝科股份总股本的比例
不变)。


2021年9月1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
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8),新疆
TCL于2021年8月30日至2021年9月15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深圳证券交
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008,059股,减持比例已达到公司股
份总数的1%。


2021年12月1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
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0),截
至2021年12月10日,新疆TCL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


近日,公司收到新疆TCL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
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新疆TCL上述公告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的有关规定,现将
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自2021年8月30日至2022年3月9日,新疆TCL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
1,176,05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8%,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股数

(股)

减持比例

(%)

新疆TCL

集中竞价

2021年09月10日-

2021年09月17日

101.11

984,059

0.98

大宗交易

2021年08月30日

110.00

20,000

0.02

2021年09月01日

100.10

21,000

0.02

2021年09月02日

98.00

151,000

0.15

合计





1,176,059

1.18



2. 本次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3.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新疆TCL

合计持有股份

9,981,202

9.98

8,805,143

8.8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981,202

9.98

8,805,143

8.81

有限售条件股份











注:上述表中比例保留2位小数,若合计数与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 新疆TCL上述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新疆TCL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上述减持计
划实施情况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
疆TCL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3. 新疆TCL上述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
关承诺。

4. 本次减持计划与公司正在进行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无关联性。

5. 本次减持后,新疆TCL仍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但不属于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 备查文件
1. 新疆TCL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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