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庭信息: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
证券代码:301221 证券简称:光庭信息 公告编号:2022-021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庭信息”或“公司”) 全资子公司光庭信息技术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东京光庭”)拟吸收合并公司 全资子公司名古屋光庭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古屋光庭”)。吸收合并 完成后,名古屋光庭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业务 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等由东京光庭承继。 2、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此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批准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3、东京光庭和名古屋光庭都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吸 收合并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吸收合并事项概述 为梳理公司管理架构,更好地进行内部整合和深度融合,提升管 理效能,降低运营成本,公司于2022年03月0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京光庭拟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名古屋光庭。 本次吸收合并双方均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批 准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吸收合并双方的基本情况 1、吸收合并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光庭信息技术株式会社(日文:株式会社光庭イン フォ) 成立时间 2013年8月22日 法人编号 0108-01-023889 资本金额 5,000万日元 实收资本 5,000万日元 注册地址/主要 生产经营地 东京都大田区蒲田5-33-6 经营范围 1、地图信息相关数据库制作、软件生产和销售; 2、车载信息通信设备和导航信息终端设备的开发和 制造以及其软件的制造和销售; 3、定位服务(LBS)系统开发和销售; 4、车载显示器的开发和销售; 5、开发和销售用于移动终端的应用软件; 6、开发和销售用于手机游戏的软件和内容; 7、工业设备嵌入式软件的开发和销售; 8、上述每个项目中软件程序开发工作的外包工作; 9、以上项目附带的所有业务。 主营业务 面向日产汽车、日立等汽车整车制造商提供汽车电 子相关业务的销售以及售后维护。 股权结构 光庭信息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2021年9月30日 总资产(元) 15,034,684.77 净资产(元) 10,921,353.51 2021年1-9月 营业收入(元) 29,065,708.43 净利润(元) 3,426,239.43 注:上述2021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已经公司财务部核算。 2、被合并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名古屋光庭信息有限公司(日文:株式会社光 庭インフォー名古屋) 成立时间 2015年05月07日 法人编号 1800-01-118629 资本金额 5,000万日元 实收资本 5,000万日元 注册地址/主要生产 经营地 名古屋市中川区尾头桥4-13-7 经营范围 1、地图信息相关数据库制作、软件生产和销售; 2、车载信息通信设备和导航信息终端设备的开 发和制造以及其软件的制造和销售; 3、定位服务(LBS)系统开发和销售; 4、车载显示器的开发和销售; 5、开发和销售用于移动终端的应用软件; 6、开发和销售用于手机游戏的软件和内容; 7、工业设备嵌入式软件的开发和销售; 8、上述每个项目中软件程序开发工作的外包工 作; 9、以上项目附带的所有业务。 主营业务 面向电装等汽车电子零部件商提供汽车电子相 关业务的销售以及售后维护 股权结构 光庭信息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2021年9月30日 总资产(元) 10,918,388.49 净资产(元) 4,570,966.27 2021年1-9月 营业收入(元) 21,902,464.47 净利润(元) 18,327.25 注:上述2021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已经公司财务部核算。 三、本次吸收合并的范围及相关安排 1、东京光庭吸收合并名古屋光庭的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业 务和人员等,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东京光庭作为吸收合并方存续经 营,名古屋光庭作为被吸收合并方,其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 2、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名古屋光庭的所有资产、债权债务、 业务和人员等一切权利与义务将由东京光庭依法承继。在完成吸收合 并全部手续之前,名古屋光庭继续妥善处理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业务。 3、合并双方将分别履行相应的法定审批程序,并编制资产负债 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 4、合并基准日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相关规定予以确定。 5、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吸收合并相关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协议签署、资产移交和权属变更、税务及工商登记 等。本次授权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全资子公司吸收 合并事项办理完毕为止。 四、本次吸收合并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更充分的发挥东京光庭的区位优势,推 进公司业务更好的发展,优化公司资源,同时可以降低管理成本,提 高运营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2、东京光庭和名古屋光庭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 司,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实质影响, 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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