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大:公司股东解除质押及继续质押部分股份

时间:2022年03月10日 19:05:48 中财网
原标题:广东宏大:关于公司股东解除质押及继续质押部分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2-003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解除质押及继续质押部分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近日接到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郑明钗先生的函告,郑明钗先生
所持有公司的3,200,000股股权质押已到期,同时提前解除未到期的
2,000,000股权质押,另因其个人资金需求,郑明钗先生于近日将其
所持有公司合计12,000,000股股权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
理了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解除质押及继续质押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郑明钗先生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
东或第一大股
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

本次解除
质押股份
数量(股)

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郑明钗



2,000,000

4.63%

0.27%

2021年10
月27日

2022年3月
8日

中国银河
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3,200,000

7.41%

0.43%

2021 年

3 月 8 日

2022 年

3 月 7 日

中国银河
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合计

-

5,200,000

12.04%

0.69%

-

-

-




注:截至本公告日,郑明钗直接持有公司36,725,118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4.90%;郑明钗与厦门鑫祥景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鑫祥景”)构成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43,190,537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5.77%。上述“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该笔解除质押股份的数
量占郑明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的比例。


(二)郑明钗先生本次股份新增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第一大股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本次质押数
量(股)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是否
为限
售股

是否
为补
充质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质押
用途

郑明钗



3,400,000

7.87%

0.45%





2022年3月
4日

2023年3月3日

中国银
河证券
股份有
限公司

个人
资金
需求

1,800,000

4.17%

0.24%





2022年3月
7日

2023年3月6日

3,400,000

7.87%

0.45%





2022年3月
8日

2023年3月7日

3,400,000

7.87%

0.45%





2022年3月
9日

2023年3月8日

合计

-

12,000,000

27.78%

1.60%

-

-

-

-

-

-



二、股东郑明钗先生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明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鑫祥景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43,190,5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7%。本次股份解质押及
续质押后,郑明钗先生累计质押1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

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股)

持股
比例

本次解质
押及质押
前质押股
份数量

本次解质
押及质押
后质押股
份数量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占公
司总
股本
比例

已质押股份

情况

未质押股份

情况

已质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数量(股)

占已质
押股份
比例

未质押股
份限售和
冻结数量
(股)

占未质
押股份
比例

郑明钗

36,725,118

4.90%

5,200,000

12,000,000

32.68%

1.60%

12,000,000

100.00%

15,543,838

62.87%

鑫祥景

6,465,419

0.86%

0

0

0.00%

0.00%

0

0

0

0%

合计

43,190,537

5.77%

5,200,000

12,000,000

27.78%

1.60%

12,000,000

100.00%

15,543,838

49.84%



注:郑明钗先生所持限售股份性质为高管锁定股,故上表“已质押股
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中
限售数量均系其高管锁定股。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之日,郑明钗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的股份均不存在
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则,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及继续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郑明钗关于解除质押及继续质押部分广东宏大股份的告知函。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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