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香溢融通: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 600830 公司简称:香溢融通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 性 、准确 性 、 完整 性 ,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公司(母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净利润 - 14,075,795.57 元,按 10%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0 元,加上 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251,711,485.20 元, 2021 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237,635,689.63 元。 2021 年度公司拟以 2021 年年末总股本 454,322,747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1 元( 含税)。 报告期末,本公司资本公积金 528,410,390.32 元, 2021 年度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 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香溢融通 600830 大红鹰、甬城隍庙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钱菁 刘茜 办公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西河街 158 号 浙江省宁波市西河街 158 号 电话 0574 - 87315310 057 4 - 87315310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上下同心同向同行,咬定目标,奋发实干,努力创造条件战胜各类困难,经 济运行动能转换、稳中向好,主要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 2.61 亿元,同比增长 42% ,实现利润总额 7146 万元,同比增幅 2138% ;净利润和归母净利润扭亏为盈。 经济效益稳中有升。 聚焦主业主责,深拓市场,深挖潜力,激发活力,发布实施新五年战略 规划,积极推行内部市场化改革,不断强化 “深耕老业务、开辟新业务”的战略定力。创利中心 机制推行落地有力支撑营收增长;经纪人团队初见成效,拓宽了线下获客渠道;内部专家队伍初 见雏形,为产品孵化、学研阵地打造奠定基础。不断完善业务人员业绩提成和客户经理准入退出 机制,进一步优化前台人员结构,激发新活力;不良清收专班化管理着力攻坚,部分“老大难” 项目均有实质进展。报告期内,典当、担保、租赁业务新增额和期末余额均同比增长,投资新增 业务亦同比有较大增长,企业效益明显回升。 公司治理显著提升。 一是紧抓公司治理这个“治本之策”,精准发力,完成上市公司治理专项 自查, 修订信息披露、内幕知情人、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制度,开展董监事现场调研检查,公司治 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不断提升;二是优化业审机制,完善监察后督机制,健全资金投放保障机制, 改进业务赋能机制;全面风险管理助推业务深耕拓新,审计“看门人”“督导员”作用进一步加强, 基础管理能力取得新进步。三是抓好常态化纪检监察,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严格落实疫情 常态化防控,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巡察、教育培训、排查预警和演练工作,安 全生产零事故,安全发展工作扎实推进。 队伍建设水平持续提升。 一是党建引领力显著增强。完成党委换 届选举,成立纪委,配齐配 强党委班子,党建责任机制更加健全有力,组织建设质量进一步提升。深入开展百年党史学习教 育活动,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成立先锋香溢党员服务队,积极开展“三亮”活动,党业 融合更加深入高效。二是人力资源基础更加稳固。建立常态化盘点机制,积极拓宽引才渠道,持 续加强绩效薪酬管理,薪酬激励效果得到提升。三是文化内聚力不断提升。深化民主管理,畅通 员工诉求渠道,完成新一届工会选举。积极推进企业文化管理,组织开展党工团主题活动和特色 群众性文化活动,增进改善员工关怀,员工幸福感获得感显著提升。 ( 1 )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业务发展持续多元化经营特点,各板块业务发展相对均衡,报告期内不同业务板块所处 行业发展动态变化如下: ① 典当 自 2018 年典当行业务经营和监督管理规则职责由商务部转隶于中国银保监会以来,各项监管 规定陆续发布。 2020 年中国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要求地方 金融监管部门压实各方责任、实施分类监管、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处罚力度;各省市地方金融监 管局亦接连出台监管办法和细则,如 202 1 年 2 月,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印发《浙江省典当 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202 1 年 6 月,宁波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印发《宁波市典当行监 督管理工作指引(试行)》。政策总体上更加注重典当行日常经营行为监管,如明确典当行财产权 利质押典当余额、房地产抵押典当余额等资产管理要求,引导典当行回归业务本源方向,发挥典 当行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三农”主体普惠金融服务作用;强化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对典 当行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典当行经营行为,防范行业风险,推动典当行业在新发展时期高质量发 展,充分发挥服务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拾遗补缺的作用。 公司下属三家典当公司,元泰典当目前是浙江省典当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杭州 市典当行业 协会副会长单位;德旗典当是浙江省典当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宁波市典当行业协会会长单位; 上海香溢典当是上海典当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 ② 担保 自 2017 年国务院发布《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以来,各项监管细则和补充规定陆续发 布,融资担保行业处于减量增质的发展阶段,行业总体风险有所缓解,财务指标总体趋好,融资 担保行业得到健康发展。报告期内,在监管政策上,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 印发《浙江省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 试行 ) 》,进一步规范了融资担保公司经营行为,支持普 惠金融发展,防范风险。在 业务经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 2021 年 1 月 27 日印发了《关于 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担保制度建设,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浙 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颁布了《关于印发浙江省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 ( 2021 — 2023 年)的通知》,深入推进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逐步将政府性担保平均费率降 至 1% 以下。在国家十四五战略规划推动下,担保在工程建筑、合同履约等领域,促进小微企业 和农业、农村、农民等实体经济融资中,正发挥巨大作用;同时政策引导致费率逐步下降, 行业 收益收窄,未来行业发展聚焦在加快数字化建设,探索推进产品标准化和业务批量化,增强数字 风控能力,增加担保增信产品的供给,研发满足更多场景的业务品种。公司将继续深挖工程履约 担保领域的全产业链布局,拓展业务规模;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支持创新性、科技型的中小微企 业发展,联动融资担保产品提供融资服务。 ③ 融资租赁 自 2018 年融资租赁行业经营规则和监督管理规则职责由商务部转隶于中国银保监会以来,各 项监管规定陆续发布,融资租赁行业规范调整加快,行业出清加速,短期发展面临严峻的竞争形 势。 2021 年 5 月 19 日国资 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央企业所属融资租赁公司健康发展和 加强风险防范的通知》,明确中央企业所属融资租赁公司要回归租赁本源,坚持立足主业和产业链 供应链上下游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定位;针对融资租赁公司在尽职调查、租赁物管理、资金投向 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作出规范性要求。整体来看,在宏观经济动力不足、资产质量下行的 影响下,融资租赁行业增速趋缓,外部监管政策和现场监管力度加强,行业发展呈持续分化趋势, 头部企业在市场和风险管控等方面的优势更加突出,专注细分领域,持续保持竞争优势;行业中 部分企业追求短期效益,发展方向 不清,产业研究不深入,业务领域同质化严重,难以形成自身 核心竞争力,将逐渐被市场淘汰。后续公司将加快租赁业务转型升级,深度挖掘中小微企业需求, 致力于服务实体,深耕船舶运输、光伏电站等传统合作领域,寻求新能源市场、设备类经营性租 赁等新兴合作领域,并进一步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④ 类金融投资业务 为抑制过度借贷,通过供给端给房地产开发商融资施压, 2020 年底《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 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 以及 2021 年陆续出台一系列补充政策,如 3 月银保监会关 于严禁经营贷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规定,多地发文要求严查 经营贷流向; 5 月基金业协会暂停 作为通道的非标融资形式设立基金子公司等资管计划产品备案; 7 月购地土地招拍挂全面推行购 地企业的资格审核和资金来源审查机制。 在政策消化和过渡期,房地产融资全年呈现前松后紧的 走向,总体融资额度收缩明显。目前对于房地产开发商的土地保证金和土地款融资,监管已经明 确禁止银行、信托、资管甚至私募类资金向房企提供土地款类融资,其他类通过杠杆方式从金融 或类金融机构取得融资或与当前监管初衷相违背,未来将会很快实现退出。公司将迅速 优化调整 类金融投资 业务结构, 进一步 评估 现有 业务可持续性 和风险因素,深入 挖掘与企业长远发展目标 相适应的新业务。 该部分主要侧重于就目前公司类金融投资业务参与投资的行业及其政策变化的情况进行介 绍。 近几年,中国经济运行压力加大,同时叠加新冠疫情的影响,银行等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绝对 数额增长较快,同时资产价格下行、处置周期变长、处置团队专业性和成本效益等客观因素,银 行不良资产出表需求旺盛;除了银行不良债权资产,实体企业经营普遍比较困难,流动性困境企 业改制及破产资产、涉诉涉案资产以及其他应急变现资产等等,涉及特殊资产的处置变现,未来 市场空间巨大。公司于 2020 年、 2021 年陆续引进了外 部有经验的专业人员,逐步尝试推进特殊 资产业务,并努力培育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带动板块。 ( 2 )报告期公司从事业务的情况 ① 典当业务 a. 业务模式 典当业务是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或房屋作为抵质押物,取得当金,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 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一项业务。 公司定位于服务个人和小微企业客户群,在杭州、宁波、上海设有经营场所。公司承接的典 当业务按照当物类别的不同分为房地产抵押贷款、动产质押贷款、财产权利质押贷款,主要当物 包括普通住宅、联排别墅、商业用房、车辆、上市公司股票、非上市公司股权等。 b. 经营分析 在整 体管控趋严的形势下,公司适时下调综合费率,错位竞争优势显现,客户呈现回流,本 期典当贷款发生额较去年同期上升 89% ,报告期末典当业务整体规模较期初上升 21% 。 从报告期 末的典当业务结构来看,依然呈现以小额化为主的特点,单笔约 140 万元,其中房产典当规模 为 70 % ,仍占较大比重 , 财产权利典当规模占比 28 % ,动产 质 押典当规模占比 2 % 。从新增 业务结构 来看, 新增 房产典当 占比 63 % ,新增 财产权利典当 占比 27 % ,新增动产 质 押典当占比 10% ,新增 投放结构有所优化。 从典当业务逾期金额来看,逾期金额占典当总规模的比例较期初下降 7 个百 分点 ,但整体风险状况仍需持续关注,加快催讨。 为 进一步优化典当细分产品结构,培养特色化典当产品,报告期内积极拓展 “ 车商贷 ” 、 “ 汽车 按揭垫资贷 ” 业务规模 , 成立车金融创利中心,积极拓展车金融业务,取得较好成效。 ② 担保业务 a. 业务模式 公司经营的担保业务按类型分为非融资类担保和融资类担保。 非融资类担保业务主要以工程保函担保业务为主,产品包括工程履约担保、投标担保、预付 款担保等。公司为承包人(工程的承包方或施工方)在开具银行履约保函时提供反担保,如发生 银行向发包人(工程的业主方)支付了赔偿的情况,则公司需为银 行所支付的赔偿进行代偿;公 司通过这种反担保方式,取得承包人支付的相应费用。 融资类担保业务目前主要是 2020 年 9 月新拓展的香溢贷担保业务,为浙江省内持有烟草专卖 许可证的零售商户在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零售商户发生贷款违约情形, 则公司需履行担保责任偿还贷款,公司通过提供担保增信,收取相应担保费用 。 公司目前运作担保业务的平台是香溢担保 。 工程保函担保业务主要客户群体为浙江省内的二 级资质以上的建筑企业,业务经营风险低,发展态势一直较好。融资类担保业务主要定位于为中 小微企业及 “ 三农 ” 向银行等金融 机构的融资行为提供担保,践行普惠金融政策。 b. 经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加强非融资担保业务区域、渠道建设,引导业务向周边地区拓展,省外市 场进一步打开,项目地为省外的工程保函担保业务余额占存量工程保函担保业务总余额的 47% , 担保收入 贡献 占 比 39% ,省外市场拓展有一定成效。 工程保函担保业务整体来看,报告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 32% 以上,工程担保收 入 同 比增长 18 % 以上 ; 期末业务规模同比上升 15% 。目前公司银行授信资源已达瓶颈,存量业务产品 单一,担保费率缺乏市场竞争力,需进一步提升规模效益,降低单笔业务成本。 融资类担保业务整体来看,联合贷款担保业务已逐步清理;香溢贷担保业务自 上线以来,累 计担保 发生 额 5. 07 亿,期末担保余额 1. 86 亿 ,目前公司又引入新的合作银行对接香溢贷担保项目 。 报告期公司担保业务经营结构如下(单位:万元): 担保类 型 业务类型 报告期担 保收入 报告期发生 额 发生额 比上年 同期增 减( % ) 期末余额 代偿本金 期初余额 其中:报 告期内为 股东、实 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 方提供的 担保 非融资 类担保 工程保函 担保业务 4,257.48 245,558.45 32.98% 297,731.92 0 258 , 7 12.89 融资类 担保 联合贷款 担保业务 5.26 不适用 不适用 12.23 6,799.84 7 , 062.92 香溢贷担 保业务 264.36 40,204.99 282.57% 18,556. 21 23.06 9 , 361.2 0 其他(注 1 ) 2.57 905 不适用 905 0 0 合计 4,529.67 286,668.44 / 317,205.3 6 6,822.90 275 , 137.01 注 1 :其他项目明细: 被担保人 报告期末余 额 (万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是否存在反担保 反担保措施 朱立恒 410 2021/12/17 2022/6/17 是 房产 抵押 姚逸帆 135 2021/12/23 2022/6/23 是 房产 抵押 陈月明 360 2021/12/27 2022/6/27 是 房产 抵押 ③ 融资租赁业务 a. 业务模式 公司运作融资租赁业务的平台是香溢租赁,承接的租赁业务以售后回租模式为主,转租赁和 厂商直租模式为辅,租赁期限一般 3 - 5 年。售后回租指融资方将自有设备出售给租赁公司,再向 租赁公司租赁该设备,根据约定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目标 客户为政府平台、大中型国企等强主 体单位及分布式光伏电站、船舶运输等资产运营单位,涉及生产设备、船舶、光伏组件、地下管 网等租赁物。 b. 经营分析 2021 年,公司利用应收租赁款保理融资加大经营杠杆,融资租赁业务新增投放量同比增长 11% ,业务板块总体向好;报告期末租赁业务规模同比增长约 45% 。报告期内公司着力 向设备 类 租赁业务转型,新业务拓展成效明显,存量规模占租赁业务总规模比例由中期的 19% 上升至期末 的 38% ,但政府信用类融资项目投放比例仍然偏高,需逐步压缩。从期末租赁业务产业结构分布 看,目前租赁业务主要涉及光伏发 电、交通运输、制造业等行业,需进一步优化投放产业结构, 创新产品设计研发,向专业化和精细化领域转换,形成细分赛道竞争优势。从租赁业务类型上看, 售后回租业务占比约 91% ,转租赁业务占比约 7% ,直租业务占比不足 3% ,直租业务比例较低, 后续将继续钻研行业,挖掘市场。 ④ 类金融投资业务 a. 业务模式 公司拓展的类金融投资业务类型主要包含三类:间接资金收益业务、资本市场投资业务、其 他股权投资业务。其中间接资金收益业务通过设立或参与私募基金、有限合伙企业等模式为融资 需求方提供定制化融资方案,充分满足客户融资需求,公司获取固定 收益;资本市场投资业务通 过发行设立或参与基金等形式进行股票投资、债券投资以及资产证券化等创新产品投资,获得资 本保值和增值;其他股权投资业务以财务投资为目的,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投资非上市公司股权, 通过特定的退出机制,获得资本增值。 b. 经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类金融投资业务发生额同比增加 52% ,主要是间接资金收益业务投入增 加;类金融投资业务期末余额同比下降 47% ,主要系本期通过股权加债权形式间接投资于地产的 项目陆续到期所致。 公司尝试探索了新的利润增长业务,报告期加大特殊资产业务的开拓力度,特殊资产业务发 生 额超 2.43 亿元,同比增长 1.2 倍。公司经营特殊资产业务,通过与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中介机 构等合作参与特殊资产处置环节;目前主要参与 模式是从上游资产管理公司等受让特殊资产包, 同时转让给下游第三方客户 ,第三方 客户 通过处置获利,定期向公司支付固定费用。报告期末, 公司特殊资产业务规模约 2.12 亿元,实现收入 2 , 3 67 万元。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2021 年 2020 年 本年比上年 增减 (%) 2019 年 总资产 3,518,056,496.04 2,985,236,137.81 17.85 2,944,259,600.71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 产 2,098,983,458.10 2,080,154,718.15 0.91 2,113,010,159.12 营业总收入 260,920,956.04 183,820,608.32 41.94 449,126,882.11 营业收入 161,078,734.89 85,629,641.68 88.11 293,213,790.80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润 16,618,276.03 - 22,327,083.60 不适用 26,677,581.90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4,090,027.32 - 37,456,439.83 不适用 9,991,955.34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额 - 602,918,082.57 - 405,736,264.22 不适用 662,431,037.34 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 ) 0.795 - 1.063 增加 1.858 个百 分点 1.263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0.037 - 0.049 不适用 0.059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0.037 - 0.049 不适用 0.059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第一季度 ( 1 - 3 月份) 第二季度 ( 4 - 6 月份) 第三季度 ( 7 - 9 月份) 第四季度 ( 10 - 12 月份) 营业总收入 60,176,205.40 67,747,682.33 66,102,603.09 66,894,465.22 营业收入 33,274,946.25 47,872,445.66 39,780,005.02 40,151,337.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1 9,626,339.76 - 2,887,491.54 20,270,337.78 - 20,3 90 , 9 0 9 .9 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20,237,799.68 - 13,266,937.07 19,351,321.08 - 22,2 32 , 156.37 损益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 278,646,160.84 - 306,293,237.28 - 94,716,691.06 76,738,006. 61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 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31,081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 户 ) 34,71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 报告期内增 减 期末持股数 量 比例 (%) 持有有 限售条 件的股 份数量 质押、标 记或冻结 情况 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 数 量 浙江香溢控股有限公司 0 69,342,233 15.26 0 无 0 国有法人 浙江烟草投资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 0 54,710,381 12.04 0 无 0 国有法人 中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0 22,681,625 4.99 0 无 0 境内非国 有法人 浙江中烟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0 13,500,000 2.97 0 无 0 国有法人 宁波海曙产业投资有限 公司 12,546,841 12,546,841 2.76 0 无 0 国有法人 宁波大红鹰 投资有限公 司 0 5,460,000 1.20 0 无 0 国有法人 宋天峰 7,200 4,482,428 0.99 0 无 0 境内自然 人 林高 0 2,600,000 0.57 0 无 0 境内自然 人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 - 客户资 金 2 1,542,479 0.34 0 无 0 境外法人 王跃 - 2,400 1,210,000 0.27 0 无 0 境内自然 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为中国烟草总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烟 草投资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为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中 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全资 子公司,宁波大红鹰投资有限公司为浙江中烟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香溢控股有限公司由浙江省人民 政府全额出资并授权浙江省烟草专卖局行使出资人权力, 浙江香溢控股有限公司与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存 在关联关系。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的说明 无 4.2 公司与 控股股东之间的 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 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 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投资者起诉索赔案件进展 截止目前 合计 198 名自然人( 53 起案件)均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向浙江省宁波市中 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共计 47,612,093.99 元(原为 54 ,060,836.85 元,后 部分案件变更诉讼金额),并承担案件诉讼费用。 53 起案件审理和判决情况如下: ( 1 ) 36 起( 36 名自然人)案件法院已判决,起诉金额合计 13,397,193.52 元(原为 14,981,185.90 元,后部分案件变更诉讼金额),判决金额合计 3,099,376.71 元(不含诉讼费)。其中 33 起( 33 名自然人)案件已生效,起诉金额合计为 13,230,873.66 元(原为 14,814,866.04 元,后部分案件 变更诉讼金额),判决金额合计 3,053,119.74 元(不含诉讼费)。 33 起生效 案件中,其中 1 起( 1 名自然人)案件公司无需赔付, 31 起( 31 名自然人)案件履行期已届满,公司已履行赔付义务 , 合计赔付 3,101,140.96 元(含诉讼费) ,1 起案件判决已生效但履行期尚未届满。另外 3 起案件判 决尚未生效。 ( 2 ) 3 起( 107 名自然人,原为 108 名自然人,后 1 人自动撤诉)案件法院已开庭但还未判 决,起诉金额 6,653,507.97 元(原为 11,528,258.45 元,后部分案件变更诉讼金额)。 ( 3 ) 尚余 14 起( 55 名自然人)尚未开庭审理,起诉金额 27,561,392.5 0 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 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 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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