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悦科技: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 603879 证券简称: 永悦科技 公告编号: 2022 - 023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 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 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 次 减持计划 实施 前,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 ) 持股 5% 以上非第一大股东陈志山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7 , 176 , 558 股, 占公 司总股本的 7.5008% 。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6 日披露的《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 以上非 第一大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2 - 001 ), 股东陈志山拟通过集中 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10,869,432 股,减持比例不超 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3% 。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 3,623,144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 7,246,288 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 截止至本公告日,陈志山先生 已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711, 37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1963 % 。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 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陈志山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27,176,558 7.5008% IPO前取得:24,910,000股 其他方式取得:2,266,558股 注:上表中“其他方式取得”指公司 2018 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实施后,由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股东 名称 减持数 量(股) 减持比 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 式 减持价 格区间 (元/ 股) 减持总金额 (元) 当前持股数 量(股) 当前持 股比例 陈志 山 711,370 0.1963% 2022/2/28 ~2022/3/4 集中竞 价交易 6.97 -7.17 5,043,851.8 26,465,188 7.3045%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系相关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及自身资金规划等自主决定。陈 志山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 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上述股东的减持实施 进展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系陈志山先生根据自身需求自主决定,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 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 是 √ 否 (三)其他风险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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