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利集团: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

时间:2022年03月13日 16:15:52 中财网
原标题:中利集团: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3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或“公司”)控股股
东王柏兴先生于近日解除质押4,330万股公司股份并再质押4,330万股公司股份。


2、本次质押后,王柏兴先生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为15,572万股,占其
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97.61%;王柏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
累计17,265.07万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96.97%,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
险。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
或第一大股东及
其一致行动人

本次解除质
押股份数量
(股)

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

解除日期

质权人

王柏兴



43,300,000

27.14

4.97

2022年3
月8日

东吴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二)股东股份再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王柏兴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本次质押数量(股)

43,30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27.14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97




是否为限售股【注1】



是否为补充质押



质押开始日

2022年3月9日

质押到期日

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

质权人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用途

公司经营所需



注1:王柏兴先生所持限售股股份性质均为高管锁定股。


上述股份的质押主要用途是公司经营所需,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
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

持股
比例
(%)

本次质押前
质押股份数
量(股)

本次质押后
质押股份数
量(股)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标记数量
(股)

占已
质押
股份
比例
(%)

未质押
股份限
售和冻
结数量
(股)

占未
质押
股份
比例
(%)

王柏兴

159,527,637

18.30

112,420,000

155,720,000

97.61

17.86

119,645,428

【注2】

76.83

0

0.00

王伟峰

6,930,700

0.79

6,930,700

6,930,700

100.00

0.79

5,198,025

【注2】

75.00

0

0.00

堆龙德庆
中立创业
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11,543,000

1.32

10,000,000

10,000,000

86.63

1.15

0

0.00

0

0.00

江苏中利
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

42,000

0.00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合计

178,043,337

20.42

129,350,700

172,650,700

96.97

19.80

124,843,453

72.31

0

0.00



注2:王柏兴先生及王伟峰先生所持限售股股份性质均为高管锁定股。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一)王柏兴先生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为7,742万股,占其所持有公
司股份的比例为48.53%,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88%。王柏兴先生具备资金偿
还能力,还款来源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收益、股利分红、处置资产等。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柏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违规担保、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王柏兴先生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其所持有公司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四)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

王柏兴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地为江苏省常熟市,最近
三年任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柏兴先生控制
的核心企业为本公司,本公司的相关财务信息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定期报告。


2、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之一

王伟峰先生,系控股股东王柏兴先生之子。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住所地为江苏省常熟市,最近三年任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
理。


3、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之二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堆龙德庆中立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堆龙德庆”)

企业性质

民营

注册地址

西藏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世邦欧郡8栋1单元1404号

主要办公地点

西藏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世邦欧郡8栋1单元1404号

法定代表人

龚茵

注册资本

9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1663809994M




成立时间

2007-06-28

营业期限

2007-06-28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受托管理创业投资基金(不含公募基金;不得参与发起或管理公
募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金融衍生品;不得从事房地产和担
保业务)。(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
不得从事证券、期货类投资;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
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8,191.21

8,190.92

负债总额

5.00

5.00

项目

2021年1-9月(未经审计)

2020年1-12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1.18

-1.4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1.18

-1.46

资产负债率(%)

0.06

0.06

流动比率

1584.67

1585.09

速动比率

1584.67

1585.09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

5.94

5.89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堆龙德庆无有息负债,且不存在大额金融债务逾
期或违约记录,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亦不存在主体和
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


4、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之三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江苏中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控股”)

企业性质

民营

注册地址

常熟市常昆工业园常昆路8号

主要办公地点

常熟市常昆工业园常昆路8号

法定代表人

王柏兴

注册资本

85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10893561338

成立时间

2014-01-10

营业期限

2014-01-10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电工新材料研发;信息及通讯技术与设备的
研发、生产及销售;电子、通讯产品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设备租赁;电工铜制品、电工机械设备生产、销售;电缆附件及配
件生产、销售;铜制裸压端头、电子接插、电源插头、电缆、光缆、
电缆料、光伏产品、光伏材料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道路货物运
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
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轮胎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1,299.70

153,146.35

负债总额

61,340.12

86,035.45

项目

2021年1-9月(未经审计)

2020年1-12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6,701.31

23.912.55




净利润

-34,195.05

861.8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36,736.91

-42,480.56

资产负债率(%)

55.11

56.18

流动比率

1.73

1.14

速动比率

1.70

1.05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

0.05

0.07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利控股未来半年内需偿付的债务金额为502万
元,半年以上至一年内需偿付的债务金额为1,193万元,还款来源为自筹资金。


(4)中利控股目前不存在大额金融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不存在因债务问
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亦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中利
控股目前经营状况正常,业务扩展仍有较大空间,融资渠道多样,具有相应的资
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偿债风险。


(五)王柏兴先生本次股份质押后,累计股权质押的数量较前期相比持平,
没有增加。融资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经营发展,预计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投
资收益、股利分红、处置资产等。


三、其他事项

王柏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比例已超过80%,质押的具体原因主要
是前期增持公司股票、公司经营所需、提供增信措施等所致,属于历史遗留问题。


本次股权质押后,累计股权质押的数量较前期相比持平,没有增加。目前总
体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风险;王柏兴先生将对股价波动做好充分的应对准
备,同时会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追加担保物等措施应对风险。公司将按
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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