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行业 : 光大保德信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时间:2022年03月14日 10:11:32 中财网

原标题:光大行业 : 光大保德信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光大保德信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基金募集申请核准文件名称:关于核准光大保德信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1]1341
号)


核准日期:
2011

8

24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
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
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
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
责。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
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
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



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根据行业轮动投资策略而审慎挑选的相关证券,因此本基
金在获取该投资策略带来的
投资收益的同时,须承受相关证券波动带来的行业或
投资策略风险。当根据行业轮动投资策略而审慎挑选的相关证券表现较差时,本
基金的净值增长率可能低于非行业轮动投资策略相关的基金。同时,未来随着社
会经济发展、政策或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等导致行业轮动的界定范围发生变动,本
基金可能在不改变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及风险收益特征的前提下调整对上述投资
策略界定的标准,并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对基于本基金所界定的行业轮动投资策略
的证券库予以定期更新和调整,在该等情形下,本基金的相关证券库可能无法实
时反映投资策略或行业的最新变化,本基金特定时期的
表现可能会与市场总体或
同类基金存在一定差异。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本次招募说明书的更新所载事项内容截止日为
2022

2

14
日,有
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1

12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因此,
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
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定期报告等。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了本次招募说明书中与基金托管业务有关的更
新内容。








一、绪言
................................
.........................
1
二、释义
................................
.........................
2
三、基金管理人
................................
...................
7
四、基金托管人
................................
..................
21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24
六、基金的募集
................................
..................
55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
56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57
九、基金的投资
................................
..................
71
十、基金的业绩
................................
..................
85
十一、基金的财产
................................
................
87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
............
89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96
十四、基
金的费用与税收
................................
..........
98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102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
...........
103
十七、风险揭示
................................
.................
110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

.....................
114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117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133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47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
.........
150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52
二十四、备查文件
................................
...............
153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由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
规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试行)》(以下简称“《治理准则》”)、
《光大保德信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
称“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光大保德信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
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作出投资
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
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光大保德信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指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或本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光大保德信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
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光大保德信行
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指《光大保德信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更新


7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光大保德信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产品资料概
要》及其更新


8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光大保德信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9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规范
性文件及对该等法律法规不时作出的修订


10
、《基金法》:指
2003

10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2

12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6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作出的修订


11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3

15
日颁布、同年
6

1
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7

26
日颁布、同年
9

1

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13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7

7
日颁布、同年
8

8
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4
、《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8

31
日颁布、同年
10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做出的修订


15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基金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16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7
、中国银监会: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8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9
、个人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



20
、机构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注册登记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


21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投资于中国证券市
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2
、基金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23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基金
投资者


24
、基金
销售业务:指基金的宣传推介、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
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5
、销售机构:指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
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
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6
、直销机构:指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7
、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
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



售业务的机构


28
、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
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9
、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
包括基金投资者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
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
过户等


30
、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1
、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
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2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
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业务而引起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
账户


33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期结束后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
定的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收到其书面
确认的日期


34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基
金合同规定的程序终止基金合同的日期


35
、基金募集期限: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
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6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7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8
、日:指公历日


39
、月:指公历月


40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基金投资者有效申请工作日


41

T+n
日:指
T
日起(不包括
T
日)第
N
个工作日,
N
为自然数


42
、开放日:指为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3
、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4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间,基金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5
、申购:指在基金存续期内,基金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6
、赎回:指在基金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卖
出基金份额的行为


47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的公告在
本基金份额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份额间的转换行为


48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变更所持
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9
、巨额赎回: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
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
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的情形


50
、元:指人民币元


5
1
、基金收益: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52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3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54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数值


55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
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56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7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网站)等媒介


58
、《业务规则》:指《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业
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方面的业务



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投资者共同
遵守


59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且在基
金合同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
部或部分履行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
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
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
2004

4

22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4]42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558
号外滩金融中心
1
幢,
6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558
号外滩金融中心
1
幢(北区
3
号楼),
6
-
7
层、
10



法定代表人:刘翔


注册资本:人民币
1.6
亿元




结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持
55%
的股权;
保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
45%
的股权


电话:(
021

80262888


传真:(
021

80262468


客服电话:
4008
-
202
-
888


网址:
www.epf.com.cn


联系人:殷瑞皞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王翠婷女士,董事长,中欧国际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上海仪表局职工
大学任职讲师、校团委书记,交通银行总行发展研究部任职副处长、常务副主编,
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徐汇支行任职副行长,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秘
书,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董事会秘书兼董办主任、党委委员、
工会主席、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党委组织部部长、副总裁。现任光大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工会主席、高级专家兼本基金管理人董事长。



孙昊先生,副董事长,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银行总行
/
香港分行
/
巴黎分行
/
法兰克福分行任职交易员
/
副经

/
经理,德国德累斯顿银
行香港分行的经理,荷兰商业银行香港分行的董事,
PIMCO(
太平洋投资管理公司
)



香港的副总裁,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香港的董事,美国联博资产管理公司香港
的董事总经理,美盛资产管理公司上海的总经理。现任保德信投资管理(上海)
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刘翔先生,董事,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应用金融学硕士。历任深圳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盐田支行外汇会计、国际部经理、香港代表处代表,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总行同业银行部境内银行室客户经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发展
部渠道主管、市场发展部副总经理、华南营销中
心总经理、市场发展部总经理,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执行委员会委员、首席市场官、执行委员会
联席总经理。

2020

6
月加入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本基金管理
人总经理兼子公司执行董事。



张晓武先生,董事,澳门科技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学硕士。历任深圳市文武会
计师事务所任职税务代理员,平安保险集团公司审计员,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审计室主任,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青岛营业部、深圳深南中路营业部总经理助
理、总经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南大道营业部总经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公司、深圳深南大道营业部总经
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
司总经理。现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部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资深业务
经理。



王俪玲女士,董事,美国波士顿大学硕士,曾任荷兰银行(中国台湾)的法
务长,联鼎法律事务所(中国台湾)、泰运法律事务所(中国台湾)律师。现任
保德信金融集团高级副总裁兼区域顾问(亚洲)。



孔伟先生,独立董事,甘肃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学学士学位。曾任职于甘肃省
经济律师事务所、史密夫律师行(伦敦、香港)、外立综合法律事务所、上海市
瑛明律师事务所。现任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管理合伙人、中
微半导体设备(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通用环球医疗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郭荣丽女士,独立董事,东北财经大学博士。曾任东北财经大学讲师,招商
银行总行会计部副总经理、招商银行南山支行行长、招商银行总行会计部总经理,
渤海银行董事、首席财务官,中国银联党委委员、首席财务官兼银联商务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上海通华金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裁、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通联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董事。




王永钦先生,独立董事,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耶鲁大学博士后、哈佛大学
富布赖特高级访问学者。曾任职山东日照纺织抽纱进出口集团公司、山东
日照比
特集团出口部经理、复旦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复旦大学绿庭新兴金
融业态研究中心主任、经济学院
985
平台副主任。



龚俊涛先生,董事,厦门大学硕士。曾任职中信实业银行深圳分行公司业务
部业务经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渠道经理,北方证券资产管理部总监
助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监助理、执行总经理、首席市场官,光大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员工、副总经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机
构业务总部副总经理、金融产品总部总经理兼机构业务总部副总经理。现任光大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融产品总部总经理兼机构业
务总部总经理。



2
、监事会成员


王叙华,监事长,复旦大学产业经济学专业博士。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分
行上海证券业务部总经理,华福证券有限公司上海营业部总经理,东方证券风险
管理总部总经理,海银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风控副总裁等职务。现任光大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与内控部总经理。



吴庚辉先生,监事,曼尼托巴大学理学硕士。历任加拿大永明金融集团精算
总监,美国国际集团国际团险管理部副总精算师,美国保德信金融集团集团副总
裁兼总精算师、全球资产管理高级投资副总裁、全球审计部高级副总裁。现任美
国保德信金融集团全球战略规划董事总经理。



王永万先生,监事,吉林财贸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士。曾任海口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员,海南省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证券营业部财务主管,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海口营业部、深圳营业部及南方总部财务经理,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会
计主管,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部总监等职务
。现任本基金
管理人运营部总监。



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王翠婷女士,现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高级专家兼本基金管理
人董事长,简历同上。



刘翔先生,现任本基金管理人总经理、董事兼子公司执行董事,简历同上。



盛松先生,北京大学硕士。曾就职于中国科学院空间技术中心科利华有限公



司,历任中国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交易部经理,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总部
总经理,
2003
年参加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工作,
2004

4
月至
2014

8
月担任督察长,
2018

3
月至
2019

11
月兼任公司量化投资部总监,
2017

1
月至
2020

2
月兼任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现任
本基金管理人副总经理、首席投资总监兼权益管理总部负责人及权益投资团队、
权益专户团队团队长。



董文卓先生,中山大学金融学硕士。历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实习研究助
理、研究员,平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投资经理,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固收投资总监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年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年金另类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年金基金经理、专户投资经理、基本养老投资经理等。

2017

5
月加入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9
月至
2019

3


2020

12
月起担任专户投资经理。现任本基金管理人副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
兼专户投资经理、固收管理总部负责人及固收专户团队团队长。



贺敬哲先生,内蒙古大学电子系电子学与信息系统专业学士。历任内蒙古大
学电子系教师,中国电力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天津证券交易营业部电脑部经理,光
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兴路营业部电脑部经理、信息技术部技术管理经理,光大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技术管理经理、信息技术部运营维护管理处副处长、
信息技术部系统运行处处长、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兼系统运行处处长、信息技术
部副总经理、信用业务管理总
部副总经理、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
(
主持工作
)
、资
产托管部总经理。

2021

2
月加入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本基金
管理人副总经理、首席运营总监兼首席信息官。



管江女士,上海财经大学财务管理专业学士。历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
事务所金融组高级审计师。

2006

11
月加入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
后担任监察稽核高级经理、监察稽核部副总监、监察稽核部总监。现任本基金管
理人督察长兼董事会秘书。



翟昱磊女士,中国人民大学硕士。曾就职于中国银行石家庄分行储蓄、会计
科、信贷科,历任中国银行河北省分行国际结算部任职
非贸易结算科科长,易方
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渠道经理、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助理,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理财业务部总经理,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渠道部总监。

2011

7




加入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北京分公司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
本基金管理人首席市场总监兼机构管理总部、零售管理总部负责人。



4

本基金
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


于进杰先生,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时间为
2012

2

15
日至
2014

2

10
日。



魏晓雪女士,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时间为
2012

11

15
日至
2014

2

10
日。



黄兴亮先生,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时间为
2014

2

11
日至
2018

1

30
日。



董伟炜先生,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时间为
2018

1

31
日至
2020

11

5
日。



现任基金经理:


詹佳先生于
2008
年获得香港科技大学运营管理学学士学位,
2013
年获得香
港大学金融学硕士学位。

2008

6
月至
2011

6
月在忠利保险有限公司担任研
究分析师;
2011

7
月至
2013

6
月在香港富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中国股
票主管、投资分析师;
2013

7
月至
2017

12
月在建银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担任董事、组合管理部门代理负责
人;
2017

12
月加入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任职权益管理总部国际业务团队团队长一职。

2018

6
月至今担任
光大保德信鼎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8

7
月至
2020

10
月担任光大保德信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9

12
月至
今担任光大保德信先进服务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0

5
月至今担任光大保德信永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0

6
月至今担任光大保德信裕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0

10

至今担任光大保德信行业轮动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1

7
月至
今担任光大保德信品质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1

8
月至今
担任光大保德信安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1

11
月至今担任光
大保德信创新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盛松先生,现任本基金管理人副总经理、首席投资总监兼权益管理总部负责
人及权益投资团队、权益专户团队团队长。



董文卓先生,现任本基金管理人副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兼专户投资经
理、固收管理总部负责人及固收专户团队团队长。



魏晓雪女士,现任本基金管理人总经理助理、股票研究团队团队长兼光大保
德信新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
大保德信中国制造
2025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智能汽车主
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睿
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林晓凤女士,现任本基金管理人权益管理总部权益投资团队副团队长兼光大
保德信一带一路战略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国企改革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徐晓杰女士,现任本基金管理人权益管理总部权益投资团队副团队长兼光大
保德信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健康优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



詹佳先生,现任本基金管理人权益管理总部国际业务团队团队长兼光大保德
信鼎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先进服务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永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裕鑫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品质
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安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创
新生活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黄波先生,现任本基金管理人固收管理总部固收多策略投资团队团队长兼光
大保德信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安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信用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光大保德信多策略精选
18
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光大保德信欣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睿鑫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安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安瑞一年持有
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安阳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




沈荣先生,现任本基金管理人固收管理总部固收低风险投资团队联席团队长
兼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基金、光大保德信添天盈五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光大保德信尊盈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尊富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光大保德信尊合
87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安瑞一年持
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安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现
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光大保德信耀钱包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



赵大年先生,现任本基金管理人权益
管理总部量化投资团队团队长兼光大保
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锦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
多策略智选
18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无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

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基金季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年度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
、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

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
的投资目标、策略及限制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基金法》、《信息披露办法》、《运
作办法》、《销售办法》、《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
有效措施,保证基金财产不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
)承销证券;



2
)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向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
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
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按法律
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
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
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
不再受相关限制。



3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
措施,防止以下禁止性行为的发生: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侵占、挪
用基金财产;



6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
)法律法规及监管机关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4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挠
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
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8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9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份;



10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5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
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不当利益;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

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概述


内部控制是指基金管理人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基金管理人



的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
法、实施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有机系统。



内部控制是由为保障业务正常运作、实现既定的经营目标、防范经营风险而
设立的各种内部控制机制和一系列规范内部运作程序、描述控制措施和方法等制
度构成的统一整体。



内部控制是由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管理层和员工共同实施的合理保证。基
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要达到的总体目标是:



1
)保证基金管理人的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
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
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基金管理人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
)确保基金、基金管理人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4
)确保基金管理人成为一个决策科学、经营规范、管理高效、运作安全
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基金管理公司。



2
、内部控制的五个要素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内部
监控。




1
)控制环境


控制环境是内部控制其他要素的基础,它决定了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基调,
并影响着基金管理人内部员工的内控意识。为此,基金管理人从两方面入手营造
一个好的控制环境。首先,从“硬控制”来看,本基金管理人遵循健全的法人治
理结构原则,设置了
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组织结构,各部门有明确的岗位设置
和授权分工,操作相互独立。其次,基金管理人更注重“软控制”,基金管理人
的管理层牢固树立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优先的理念和实行科学高效的运行方式,
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营造一个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加强全体员工道
德规范和自身素质建设,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基金管理人的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
各个环节。




2
)风险评估


本基金管理人的风险评估和管理分三个层次进行:一,各部门进行风险的自



我评估和分析,通过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进行自我风险管理;二,管理层下属的
风险管理工作委员
会负责风险管理工作,设定明确的风险管理目标,建立科学严
密的风险控制评估体系,辨认和识别基金管理人内外部的重大风险,评估和分析
风险的重大性、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方案和有效防范措施。风险管理工作委员会
通过定期与不定期风险评估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基金管理人的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监控和评价管理层的风险管
理工作,并决策重大的风险管理事项。




3
)控制活动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各种预防性的、检查性的和修正性
的控制措施,把控制活动贯穿于基金管理人经营活动的始终,尤其是强调对于基
金资产与基金管理人的资产、不同基金的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实行独立运作,分
别核算;严格岗位分离,明确划分各岗位职责,明确授权控制;对重要业务部门
和岗位进行了适当的物理隔离;制订应急应变措施,危机处理机制和程序。




4
)信息沟通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清晰、有效的垂直报告制度和平行通报制度,以确保识别、
收集和交流有关运营活动的关键指标,使员工了解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基金管理人
的各项规章制度
,并建立与客户和第三方的合理交流机制。




5
)内部监控


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负责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公司内
部风险控制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各部
门必须切实协助经营管理层对日常业务管理活动和各类风险的总体控制,并协助
解决所出现的相关问题。按照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体系的设置,实现一线业务岗
位、各部门及其子部门根据职责与授权范围的自控与互控,确保实现内部监控活
动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展开。



3
、内部控制原则



1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基金管理人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
机构和各级人员,并贯穿于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部控制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部控制
程序,维护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3
)独立性原则: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基金资产、
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
)相互制约原则: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
)成本效益原则: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
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4
、内部控制机制


内部控制机制是指基金管理人的组织结构及其相互之间的制约关系。内部控
制机制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健全、合理的内部控制机制是基金管理人经营活
动得以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



从功能上划分,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机制可分为“决策系统”、“执行系统”、
“监督系统”三个方面。监督系统在各个内部控制层次上对决策系统和执行系统
实施监督。



决策系统是指在基金管理人经营管理过程中拥有决策权力的有关机构及其
之间的关系。执行系统是指具体负责将基金管理人决策系统的各项决议付诸实现
的一些职能部门。



执行系统在总经理办公
会的直接领导下,承担了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基金投
资运作和内部管理工作。



监督系统对基金管理人的决策系统、执行系统进行全程、动态的监控,监督
的对象覆盖基金管理人经营管理的全部内容。基金管理人的监督系统从监督内容
划分,大致分为三个层次:



1
)监事会
——

董事、高管人员的行为及董事会的决策进行监督;



2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督察长
——

据董事会的授权对基金管理人的经
营活动进行监督;



3
)监察稽核部
——

据总经理及督察长的安排,对基金管理人的经营活
动及各职能部门进行内部监督。



5
、内部控制层次



1
)员工自律和部
门主管的监控。所有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岗位培训,签
署自律承诺书,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各项管理制度;保证
良好的职业操守;保证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等。基金管理人的各部门主管在权限



范围之内,对其管理负责的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和控制,保证业务的开展符合国
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基金管理人的规章制度,并对部门的内部控制和风险
管理负直接责任;



2
)管理层的控制。管理层采取各种控制措施,管理和监督各个部门和各
项业务进行,以确保基金管理人运作在有效的控制下。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
有效执行承担责任;



3
)董事
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监控和指导。所有员工应自觉接受并配合董
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对各项业务和工作行为的检查监督。合理的风险分析和管理
建议应予采纳,基金管理人规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必须坚决执行。董事会对内部控
制负最终责任。



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的充分性、合理
性和有效性实施独立客观的检查和评价。



6
、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指规范内部控制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义务规则,是内部控制的
重要组成部分。内部控制制度制订的基本依据为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其他主
管部门有关文件的规定。内部控制制度分为四个
层次:



1
)《公司章程》



经股东会批准的《公司章程》,是基金管理人制定
各项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管理规章的指导性文件;



2
)内部控制大纲


是对《公
司章程》规定的内部控制原则的细化和展
开,是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



3
)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基金管理人在经营管理宏观方面进行内部控
制的制度依据。基本管理制度须经董事会审议并批准后实施。基本管理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风险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固有资金投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财务制度、
档案管
理制度、印章管理办法、行政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
核制度、员工对外兼职管理办法、员工行为规范、纪律程序和应急情况处理与业
务连续制度等;



4
)部门规章制度以及业务流程
——
部门规章制度以及业务流程是在公司
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



等的具体说明。它不仅是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管理、监督的需要,同时也是避免
工作中主观随意性的有效手段。部门制度及具体管理规章根据总经理办公会的决
定进行拟订、修改,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实施的。制定的依据包括法律法规、
证监会规定和《公
司章程》及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7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本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维持、完善、实施和有效执行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制度是本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本基金管理
人特别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完备,并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
的变化和业务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基金托管人概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谷澍


成立日期:
2009

1

15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
[2009]13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23



注册资本:
34,998,303.4
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
010
-
66060069


传真:
010
-
68121816


联系人:秦一楠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
总行设在北京。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09

1

15
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
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
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
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
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
500
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
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
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
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
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
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
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



优质,业绩突出,
2004
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2007
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
SAS70
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
SAS70
审计报告。自
2010
年起中国农业银行连续通过托管业务国际内控标准(
ISAE3402

认证,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

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
一步提升,在
2010
年首届“‘金牌理财’
TOP10
颁奖盛典”中成绩突出,获“最
佳托管银行”奖。

2010
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佳资产托管
奖”。

2012
年荣获第十届中国财经风云榜“最佳资产托管银行”称号;
2013
年至
2017
年连续荣获上海清算所授予的“托管银行优秀奖”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授予的“优秀托管机构奖”称号;
2015
年、
2016
年荣获中国银行业
协会授予的“养老金业务最佳发展奖”称号;
2018
年荣获中国基金报授予
的公
募基金
20
年“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
2019
年荣获证券时报授予的“
2019
年度
资产托管银行天玑奖”称号;
2020
年被美国《环球金融》评为中国“最佳托管
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
1998

5
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
银行批准成立,目前内设综合管理部、业务管理部、客户一部、客户二部、客户
三部、客户四部、风险合规部、产品研发与信息技术部、营运一部、营运二部,
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2
、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近
310
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
60
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
20
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
2021

12

31
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共
691
只。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
,
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
,
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
,
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
完整
,



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
,
对托管
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

,
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
,
独立行使监督稽核
职权。



3
、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
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
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
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
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
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
,
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
,
防止
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规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
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
的其他
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
处理:


1
、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
、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
方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
、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
为,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直销机构


名称: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558
号外滩金融中心
1
幢,
6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558
号外滩金融中心
1
幢(北区
3
号楼),
6
-
7
层、
10



电话:(
021

80262466

80262481


传真:(
021

80262482


客服电话:
4008
-
202
-
888


联系人:王颖


网址:
www.epf.com.cn





(二)代销机构








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法定代表人:洪崎


联系人:董云巍


联系人电话:
010
-
58560666


客服热线:
95568


网址:
www.cmbc.com.cn





2.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联系人:谢小华


联系人电话:
010
-
66223587


传真:
010
-
66226045



客服热线:
95526


网址:
www.bankofbeijing.com.cn





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联系人:高天


联系人电话:
021
-
58781234


传真:
021
-
58408483


客服热线:
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4.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
1
号丽华大厦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
1
号丽华大厦


法定代表人:阎俊生


联系人:董嘉文


联系人电话:
0351
-
6819926


传真:
0351
-
6819926


客服热线:
95105588


网址:
www.jshbank.com





5.
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新区开元大道与通济街交叉口


办公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新区开元大道
256



法定代表人:王建甫


联系人:王军


联系人电话:
0379
-
65921977


客服热线:
96699


网址:
www.bankofluoyang.com.cn





6.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宁波银行大楼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宁波银行大楼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胡技勋


联系人电话:
0574
-
89068340


客服热线:
96528


网址:
www.nbcb.com.cn





7.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9
号平安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客服热线:
95511
-
3


网址:
www.pingan.com





8.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981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
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
15

23



法定代表人:胡平西


联系人:吴海平


联系人电话:
021
-
38576969


客服热线:
021
-
962999


网址:
www.srcb.com





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倪苏云


联系人电话:(
021

61618888


客服热线:
95528


网址:
www.spdb.com.cn





10.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法定代表人:范一飞


联系人:张萍



联系人电话:
021
-
68475888


客服热线:
021
-
962888


网址:
www.bankofshanghai.com





1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刘玲


联系人电话:(
021

52629999


客服热线:
95561


网址:
www.cib.com.cn





1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邓炯鹏


联系人电话:
0755
-
83198888


传真:
0755
-
83195109


客服热线:
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13.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义乌市江滨路义乌乐园东侧


办公地址:浙江省义乌市江滨路义乌乐园东侧


法定代表人:金子军


联系人:董晓岚


联系人电话:
0571
-
87117617


客服热线:
4008
-
096
-
5
27/0571
-
96527


网址:
www.czcb.com.cn





1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联系人:郭明


联系人电话:
010
-
66105799



客服热线:
95588


网址:
www.icbc.com.cn





1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甲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联系人:朱红


客服热线:
95595


网址:
www.cebbank.com





1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热线:
95533


网址:
www.ccb.com





17.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谷澍


联系人:贺倩


联系人电话:
010
-
66060069


传真:
010
-
68121816


客服热线:
010
-
66060069


网址:
www.abchina.com





1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客服热线:
95566


网址:
www.boc.cn





19.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联系人:丰靖


客服热线:
95558


网址:
bank.ecitic.com





20.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楼、
28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楼、
28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人电话:
0755

82558305


客服热线:
95517


网址:
www.essence.com.cn





21.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联系人:奚博宇


联系人电话:
021
-
61118795


传真:
027
-
85481900


客服热线:
95579/4008
-
888
-
999


网址:
www.95579.com





22.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联系人:何耀


联系人电话:
021
-
22169999


传真:
021
-
22169134


客服热线:
95525


网址:
www.ebscn.com





23.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联系人电话:
028
-
86690057

028
-
86690058


传真:
028
-
86690126



服热线:
4006
-
600
-
109/
95310


网址:
www.gjzq.com.cn





2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768
号国泰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贺青


联系人:朱雅崴


联系人电话:
021

38676666


传真:
021

38670666


客服热线:
95521/4008888666


网址:
www.gtja.com





25.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联系人电话:(
0351

8686659


传真:(
0351

8686619


客服热线:
400
-
666
-
1618


网址:
www.i618.com.cn





26.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尹旭航


联系人电话:
010
-
63081000


传真:
010
-
63081344



客服热线:
95321


网址:
www.cindasc.com





2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电话:(
0755

83073087


传真:(
0755

83073104


客服热线:
95548


网址:
www.cs.ecitic.com





28.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
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
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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