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龙微纳: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 688357 证券简称: 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 2022 - O 32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持股 5 % 以上股 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 持股 5% 以上股东 的基本情况 上海沃燕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 ( 有限合伙 ) ( 以下简称“ 沃燕创投 ” ) 直接持有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250,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3.8 8 % ;苏州沃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 苏州 沃洁” ) 直接持有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750,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1.29 % 。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3 日收到 苏州沃洁 及其一致行动人 沃燕创投 《关于股份 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具体公告如下: 本机构及一致行动人因 自 身投资运作 安排, 计划在符合上市公司持股 5% 以 上股东减持规定的前提下, 拟 在 90 日 内通过 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的方式 , 合计 减持不超过 1,739,700 股的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3 % , 本次 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 之后的 90 日 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 交易日之后的 90 日 内进行 , 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 市场价格确定 。 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 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 源 苏州沃洁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5%以下股东 750,000 1.29% IPO前取得: 750,000股 上海沃燕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5%以下股东 2,250,000 3.88% IPO前取得: 2,250,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 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 一 组 苏州沃洁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750,000 1.29% 沃燕创投与沃洁投资的执行事 务合伙人均为北京沃衍资本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沃燕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2,250,000 3.88% 沃燕创投与沃洁投资的执行事 务合伙人均为北京沃衍资本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 合计 3,000,000 5.17% — 上述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数量 (股) 计划减持比 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减持期 间 减持合理价格 区间 拟减持股份来 源 拟减持原因 苏州沃洁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不超过: 750,000股 不超过: 1.29% 大宗交易减持,不 超过:750,000股 2022/4/8~ 2022/7/7 按市场价格 IPO前取得股 份 自身投资运 作安排 上海沃燕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不超过: 989,700股 不超过: 1.71 竞价交易减持,不 超过:579,90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 超过:409,800股 2022/4/8~ 2022/7/7 按市场价格 IPO前取得股 份 自身投资运 作安排 注: 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 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 1%。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 是 √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 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 是 □ 否 1. 股东 沃燕创投 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沃洁 的 承诺 自 发行人 于 2018 年 12 月 26 日完成本次增资有关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持有的 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该 部分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 回购该部分股份。 2 . 沃燕创投 承诺如下: 1、 本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 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 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 累计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 2、 本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 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 累计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 3、 本企业 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 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 ,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4、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本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 不得减持股份: (1) 公司或 本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 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 作出之后未满 6 个月的; (2) 本企业及其 一致行动人 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未满 3 个月的; (3)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 定的其他情形。 5、 本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 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每次披露的减 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 6 个月。 6、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 本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 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 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本企业 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公司股份总 数 1% 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 7、 本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 应当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 2 个交易 日内予以公告。若 本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 在预先披露的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内,未 实施股份减持或者股份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应当在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 的 2 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3 . 苏州沃洁承诺如下: 1、 本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 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 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 累计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 2、 本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 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 累计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 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本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 不得减持股份: (1) 公司或 本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 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 作出之后未满 6 个月的; (2) 本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 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未满 3 个月的; (3)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 定的其他情形。 4、 本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 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每次披露的减 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 6 个月。 5、 在减持时间 区间内, 本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 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 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本企业 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公司股份总 数 1% 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 6、 本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 应当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 2 个交易 日内予以公告。若 本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 在预先披露的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内,未 实施股份减持或者股份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应当在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 的 2 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 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 是 √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 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投资运作安排需求等进行的减持,在减持期 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 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减持计 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 否 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 是 √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5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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