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辰股份:聚辰股份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时间:2022年03月14日 22:40:44 中财网
原标题:聚辰股份:聚辰股份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
688123
证券简称:
聚辰股份
公告编号:
202
2
-
0
18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
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
公司股东
亦鼎投资
持有

公司
9,778
,
611
股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
8.09
%




. 集中竞价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亦鼎投资
基于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2,416
,
83
6

的公司
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2
%
,具体减持价格将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近日,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股东
桐乡市亦鼎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
亦鼎投资
”)
出具的《关于通过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亦鼎投资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9,778,611

8.09%

IPO前取得:9,778,611股



上述
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





以上股东自公司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数
量(股)


计划减持
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减
持期间

减持合理
价格区间

拟减持股份
来源

拟减持
原因

亦鼎投资

不超过:
2,416,836股

不超过:
2%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2,416,836股

2022/4/8~
2022/10/7

按市场价格

IPO前取得

自身资
金需求



注:以上股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
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二)相关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公司股东
亦鼎投资
此前
就所持股份的减持意向作出如下承诺:



本承诺人减持公司股份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采取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的
1%
。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
公司股份总数的
5%
,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原则上本承诺人
应遵循前述承诺的方式进行交易,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另有规定的
除外。



本承诺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4
个月内,本承诺人所减持公司的
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承诺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




本承诺人将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的,
本承诺人转让直接及
/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所获增值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本承诺人将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则的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承诺人
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
的,则本承诺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上述减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的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股价变动趋势等多方面
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
数量和减持价格等多种不确定性因素。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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