珈伟新能: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时间:2022年03月14日 02:47:33 中财网
原标题:珈伟新能: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珈伟新能”)于2021年
8月2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
告编号:2021-059),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振发能源”)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和渤海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开展了质押融资业务,因相关债务逾期
导致违约,国元证券和渤海证券拟依据法院出具的相关文件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
交易方式卖出振发能源持有的4,754.1030万股公司股票(其中,国元证券拟减
持1,354.7530万股,渤海证券拟减持3,399.3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5.77%。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上述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
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
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上述减持计
划公告之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
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2021年12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间过半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振发能源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持股5%以上股
东振发能源本次减持计划到期的具体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成交均价
(元/股)

减持数量
(股)

减持比例

振发能源
集团有限
公司

集中竞价

交易

2021/9/22至2021/9/30

6.38

1,375,700

0.1669%

2021/10/1至2021/10/31

7.57

2,015,154

0.2445%

2021/11/1至2021/11/30

8.91

3,153,757

0.3826%

2021/12/1至2021/12/31

7.78

844,094

0.1024%

2022/1/1至2022/1/31

6.60

1,400,013

0.1698%

2022/2/1至2022/2/28

6.40

2,462,814

0.2988%

2022/3/1至2022/3/11

6.92

31,677

0.0038%

合计

11,283,209

1.3688%



注:1、振发能源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定向增发;

2、上表中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因四舍五入所致。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振发能源集团有限
公司

合计持有股份

199,342,346

24.18%

182,430,871

22.1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99,342,346

24.18%

182,430,871

22.13%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备注:1、振发能源在此期间同时存在三个减持计划,本次因质押融资业务相关债务逾期导致违约,被
国元证券和渤海证券共计减持的股份为11,283,209股(其中国元证券减持7,689,800股,渤海证券减持
3,593,4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


2、振发能源减持前持有的股份是指披露本次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时所持股份,振发能源减持后
所持股份是指截止2022年3月11日所持有的股份。


二、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为振发能源质押融资业务相关债务逾期导致违约被国元证


券和渤海证券减持所致。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经营
产生直接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振发能源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进行了预先披露。


3、截至本公告日,振发能源本次减持计划已到期,振发能源本次实际减持
股份数量未超过本次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4、后续公司会继续与公司股东振发能源保持沟通,持续关注相关股票减持
计划,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特此公告。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4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