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新趋势 : 中银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时间:2022年03月15日 10:16:56 中财网

原标题:中银新趋势 : 中银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中银
新趋势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
20
2
2


1

)




















基金管理人:
中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d130180d99cf7e05360a4ac5118782ab.jpg








二〇二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15年5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908号文募集注册,
基金合同于2015年5月29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
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
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
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
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
金管理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
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
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
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
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
面影响和损失。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
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若投资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
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创新企业、境外发行人、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以及交易机制等相
关的风险。


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
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
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
2
1

7

23

(其中关于增设
C
类基金份额
的信息更新截止日为
202
2

3

1
5
日;关于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管理层
成员”更新截止日为
202
2

3

15
日)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
2
1

6

30

(
财务数据未经过审计
)
。本基金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已复核了本次更新的
招募说明书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一、绪言
5
二、释义
6
三、基金管理人
10
四、基金托管人
18
五、相关服务机构
24
六、基金的募集
33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34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35
九、基金的投资
45
十、投资组合报告
56
十一、基金的业绩
60
十二、基金的财产
62
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
63
十四、基金的收益分配
69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71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73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74
十八、风险揭示
81
十九、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87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90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04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18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119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
21
二十五、备查文件
122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
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银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
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
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中银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中银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
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中银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中银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及其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中银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
告》


8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中银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及其更新


9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
、《基金法》:指
2003

10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通过,
2012

12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6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11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3

15
日颁布、同年
6

1
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9

7

26
日颁布、同年
9

1
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3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7

7
日颁布、同年
8

8
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8

31
日颁布、同年
10

1
日起
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15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


16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7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
8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
关法律
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3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
、销售机构: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
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
务的机构


25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
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
受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
8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
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导致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0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2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
4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5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


36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7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
、《业务规则》: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是规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
理人和投资人共
同遵守


39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0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1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
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
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43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
金份额的行为


44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45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
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6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
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7
、元:指人民币元


48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9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0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1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2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53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4
、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
定互联网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5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56
、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收费方式的不同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
A
类、
C

两类份额。各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单独公布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57
、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
有人服务的费用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45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10
楼、
11
楼、
26


45



法定代表人:
章砚


设立日期:
2004

8

12



电话:(
021

38834999


联系人:高爽秋


注册资本:
1
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
8350
万元


83.5%


贝莱德投资管理(英国)有限公司


相当于人民币
1650
万元的美元


16.5%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章砚(
ZHANG Yan
)女士,董事长。国籍:中国。英国伦敦大学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公共
金融政策专业硕士。现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中国银行总行全球金融市场部
总监,总行金融市场总部、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张家文(
ZHANG Jiawen

先生,董事。国籍:中国。西安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执行总裁,
历任中国银行苏州分行太仓支行副行长
,
苏州分行风险管理
处处长
,
苏州分行工业园区支行行长
,
苏州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
,
中银基金副执行总裁、党
委委员。



韩温(
HAN Wen
)先生,董事。国籍:中国。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学士。现任中国
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历任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公司业务部高级经理,通州支行副
行长,海淀支行副行长,上地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行长,丰台支行行长等职。



杨柳(
YANG Liu
)先生,董事。国籍:中国。

2019

9
月起担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武汉大学经管学院企业管理硕士研究生。现任中国银行财富与私人银行部副总经理。

曾任中国东方信托投资公司(原中国银行信托公司)副处长、处长,中国银行托管部处长、



副总经理。



曾仲诚(
Paul Tsang
)先生
,董事。国籍:中国。为贝莱德亚太区首席风险管理总监、董
事总经理,负责领导亚太区的风险管理工作,同时担任贝莱德亚太区执行委员会成员。曾先
生于
2015

6
月加入贝莱德。此前,他曾担任摩根士丹利亚洲首席风险管理总监,以及其
亚太区执行委员会成员,带领独立的风险管理团队,专责管理摩根士丹利在亚洲各经营范围
的市场、信贷及营运风险,包括机构销售及交易(股票及固定收益)、资本市场、投资银行、
投资管理及财富管理业务。曾先生过去亦曾于美林的市场风险管理团队效力九年,并曾于瑞
银的利率衍生工具交易
\
结构部工作两年。曾先生现为中国清
华大学及北京大学的风险管理
客座讲师。他拥有美国威斯康辛大学麦迪逊分校工商管理学士学位,以及宾夕法尼亚大学沃
顿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赵欣舸(
ZHAO Xinge
)先生,独立董事。国籍:中国。美国西北大学经济学博士。曾
在美国威廉与玛丽学院商学院任教,并曾为美国投资公司协会(美国共同基金业行业协会)
等公司和机构提供咨询。现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金融学与会计学教授、副教务长和金融
MBA
主任,并在华宝信托担任独立董事。



杜惠芬(
DU Huifen
)女士,独立董事。国籍:中国。山西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美国
俄克拉荷马州梅
达斯经济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澳大利亚国立大学高级访问学者,中央财经大
学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兼任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曾任山西财经大学计统系讲师、山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中央财经大学独立学院(筹)
教授、副院长、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等职。



付磊(
Fu Lei
)先生,独立董事。国籍:中国。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管理学博士。现任首
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商业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内部审
计协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会计史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北京总
会计师
协会学术委员,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



孙祁祥(
SUN Qixiang
)女士,独立董事。国籍:中国。北京大学经济学博士。现任北
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北京大学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
)研究中心主
任、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曾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院长、亚太风险与
保险学会主席、美国哈佛大学访问教授。



2
、监事


赵蓓青(
ZHAO Beiqing
)女士,职工监事
,国籍:中国,研究生学历。历任辽宁省证券



公司上海总部交易员、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员、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员、交易
主管。现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部总经理。



卢井泉(
LU Jingquan
)先生,监事,国籍:中国。南京政治学院法学硕士。历任空军指
挥学院教员、中国银行总行机关党委组织部副部长、武汉中北支行副行长、企业年金理事会
高级经理、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部高级交易员。



3
、管理层成员


张家文(
ZHANG Jiawen

先生,董事、执行总裁。简历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欧阳向军(
Jason X. OUY
ANG
)先生,督察长。国籍:加拿大。中国证券业协会
-
沃顿商
学院高级管理培训班
(Wharton
-
SAC Executive Program)
毕业证书,加拿大西部大学毅伟商学

(Ivey School of Business

Western University)
工商管理硕士(
MBA
)和经济学硕士。曾在
加拿大太平洋集团公司、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和加拿大伦敦人寿保险公司等海外机构从事金
融工作多年,也曾任蔚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英大证券)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融通基金
管理公司市场拓展总监、监察稽核总监和上海复旦大学国
际金融系国际金融教研室主任、讲
师。



闫黎平(
YAN Liping
)女士,副执行总裁。国籍:中国。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

2019
年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执行总裁。曾任南方基金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保险机构业务部总经理。



赵永东(
ZHAO Yongdong
)先生,副执行总裁。国籍:中国。安徽大学经济学学士。

2021
年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执行总裁。曾任中国银行安徽
省分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马鞍山分行党委书记、分行行长,安徽省分行个人金融部总经
理,公司金融部总经理,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党委委员、分行副行长。



奚鹏洲(
XI Pengzhou
)先生,投资总监(固定收益),国籍:中国。曾在中国银行交易
中心(上海)担任高级交易员。

2009
年进入公司,先后在投资管理部担任固定收益投资总监、
基金经理。

2012

11
月至今担任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李建(
LI Jian
)先生,投资总监(权益),
国籍:中国。曾在深圳市有色金属财务有限公
司研究部、联合证券有限公司上海总部、恒泰证券有限公司、上海远东证券有限公司工作。

2005
年加入公司,先后担任投资管理部研究员、基金经理,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经理、基金
经理。

2016

6
月至今担任公司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陈宇(
CHEN Yu
)先生,首席信息官,
国籍:中国。上海交通大学高级金融学院
EMBA
工商管理硕士、复旦大学软件工程硕士。历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软件高级
项目经理,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职工监事,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委委员、副
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



程明(
CHENG Ming
)先生,业务总监(机构销售),国籍:中国。曾在中银国际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工作,
担任中银国际基金筹备组成员。

历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管理

总经理、
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
国际业务部总经理,
现任公司
董事
会秘书、
北京分公司总经理、
机构客户一部总经理。



邢科(
XING Ke
)先生,联席投资总监(固定收益),国籍:中国。曾在国家外汇管理局
工作。

历任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央外汇业务中心投资三处债券交易员,
中国人民银行驻
美洲
代表处纽约交易室交易员,
中央外汇业务中心投资部交易处交易员,
中央外汇业务中心投
资一处欧元区债券组合经理,
中央外汇业务中心投资部投资一组副主管、
主管,国家外汇管
理局中央外汇业务中心委托投资部委托一组主管。






4
、基金经理


现任基金经理:


杨成(
Yang Cheng
)先生,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助理副总裁(
SAVP
),管理学硕
士。曾任信诚基金固定收益分析师,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2015
年加入中
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9
月至今任中银新趋势基金基金经理,
2016

4
月至今任中
银益利基金
基金经理,
2016

5
月至
2019

4
月任中银合利基金基金经理,
2016

8

至今任中银丰利基金基金经理,
2016

8
月至
2018

9
月任中银尊享基金基金经理,
2016

12
月至今任中银锦利基金基金经理,
2021

3
月至今任中银顺宁回报基金基金经理,
2021

7
月至今任中银睿丰回报基金基金经理。具有
16
年证券从业年限。具备基金从业资
格。



曾任基金经理:


陈玮(
CHEN Wei
)先生,
2015

5
月至
2018

2
月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


主席:张家文(执行总裁)


成员:欧阳
向军(督察长)、奚鹏洲(投资总监(固定收益))、李建(投资总监(权益))、
方明(专户投资部
总经理)、李丽洋(研究部总经理)


列席:施扬(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6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履行以下职
责:


1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基金
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
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
为;


12
、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职
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活动,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行为的发
生。



2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禁止性行为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
的交易活动;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勤勉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
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泄漏在
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
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
)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体系是指为了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
合法合规
经营运作,在充分
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办法、实施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
形成的系统。



1
、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1
)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形成守法经营、
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
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
)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确保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及时、
准确、合规。



2
、内部控制的原则



1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
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设立健全的内控管理制度和体系,做到内控管理
的全面覆盖;



2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
管理
方法
和系统化的管理工具
,建立合理的内控程
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确保公司和基金的合规稳健运作,提高内控管理的有效性




3

权责匹配原则。内控管理中的职权和责任在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下属各单位(各
部门、各分支机构、各层级子公司)及工作人员中进行合理分配和安排,做到权责匹配,所
有主体对其职责范围内的违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4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



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分离;



5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
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在治理结构、
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体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作用;



6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7
)防火墙原则。公司投资、交易、研究、市场营销等相关部门,应当在空间上和制
度上适当隔离,以达到防范风险的目的。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部信息的人员,应制定严格的
批准程序和监督措施;



8
)及时性原则。内部控制管理反映行业发展的新动向,及时体现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监管政策、自律规则的最新要
求,并不断进行调整和完善。



3
、制定内部控制制度遵循的原则


基金管理人制定内部控制
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和行业监管
规则;应当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
并普遍适用于每位员工
;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
解风险为出发点;

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
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修改或完善。



4
、内部控制的
基本
要素


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的
基本
要素主要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措施、信息沟通

内部监控。

各要素之间相互支撑、紧密联系,构成有机的内部控制整体。



5
、内部控制的组织体系


股东会是基金管理人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并承担
相应的责任。股东会选举董事组成董事会,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人事
薪酬委员会。监事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董事和公司管理
层的行为行使监督权。

基金管理人通过自上而下的有序组织体系,有效贯彻内部控制制度,
实现内部控制目标




6
、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基金管理人
设立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的三道防线,建立并持续完善研究和投资决策、交
易执行、市场营销、产品研发、基金运营业务、风险管理、法
律合规、内部审计、信息系统
管理、危机处理、信息披露、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各业务环节的体系和制度,形成科
学有效、职责清晰的内部控制机制。



7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
)基金管理人特别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
)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和业务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法定代表人:高迎欣


成立时间:
1996

2

7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
2004

101



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
43,782,418,502
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1996

02

07
日至长期


电话:
010
-
58560666


联系人:罗菲菲


中国民生银行是我国首家主要由非公有制企业入股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同时又是
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建立的规范的股份制金融企业。多种经济成份在中国
金融业的涉足和实现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
使中国民生银行有别于国有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
而为国内外经济界、金融界所关注。中国民生银行成立二十多年来,业务不断拓展,规模不
断扩大,效益逐年递增,并保持了快速健康的发展势头。



2000

12

19
日,中国民生银行
A
股股票(
600016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2003

3

18
日,中国民生银行
40
亿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交所正式挂牌交易。

2004

11

8
日,中
国民生银行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了
58
亿元人民币次级债券,成为中国第一家在全国
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私募发行次级债券的商业银行。

2005

10

26
日,民生银行成功完成股
权分置改革,成为国内首家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商业银行,为中国资本市场股权分置改革提
供了成功范例。

2009

11

26
日,中国民生银行在香港交易所挂牌上市。



中国民生银行自上市以来,按照“团结奋进,开拓创新,培育人才;严格管理,规范行
为,敬业守法;讲究质量,提高效益,健康发展”的经营发展方针,在改革发展与管理等方
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先后推出了“大集中”科技平台、“两率”考核机制、“三卡”工程、独
立评审制度、八大基础管理系统、集中处理商业模式及事业部改革等制度创新,实现了低风
险、快增长、高效
益的战略目标,树立了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崭新的商业银行形象。




民生银行荣获第十三届上市公司董事会“金圆桌”优秀董事会奖;


民生银行在华夏时报社主办的第十一届金蝉奖评选中荣获“
2017
年度小微金融服务银
行”;


民生银行荣获《亚洲货币》杂志颁发的“
2016
中国地区最佳财富管理私人银行”奖项;


民生银行荣获新浪财经颁发的“年度最佳电子银行”及“年度直销银行十强”奖项;


民生银行荣获
VISA
颁发的“最佳产品设计创新奖”;


民生银行在经济观察报举办的“中国卓越金融奖”评选中荣获“年度卓越资产管理银行”;


民生银行
荣获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予的“
2016
年度银行间本币市场优秀交易商”、

2016
年度银行间本币市场优秀衍生品交易商”及“
2016
年度银行间本币市场优秀债券交易
商”奖项;


民生银行荣获中国银行间交易协商会授予的“
2016
年度优秀综合做市机构”和“
2016

度优秀信用债做市商”奖项;


民生银行荣获英国
WPP
(全球最大的传媒集团之一)颁发的“
2017
年度最具价值中国品

100
强”;


民生银行在中国资产证券化论坛年会上被授予“
2016
年度特殊贡献奖”。



2
、主要人员情况


张庆先生,中国民生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博士研究生,具有基金托管人高级管理人
员任职资格,从事过金融租赁、证券投资、银行管理等工作,具有
26
年金融从业经历,不
仅有丰富的一线实战经验,还有扎实的总部管理经历。历任中国民生银行西安分行副行长,
中国民生银行沈阳分行筹备组组长、行长、党委书记。



3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4

7

9
日获得基金托管资格,成为《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颁布后首家获批从事基金托管业务的银行。为了更好地发挥后发优势,
大力发展托管业务,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伊始就本着充分保护基金
持有人的利益、为客户提供高品质托管服务的原则,高起点地建立系统、完善制度、组织人
员。资产托管部目前共有员工
74
人,平均年龄
38
岁,
100%
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64%
以上员工具有硕士以上文凭。



中国民生银行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秉承“诚信、严谨、高效、务实”的经营理念,
依托丰富的资产托管经验、专业的托管业务服
务和先进的托管业务平台,为境内外客户提供
安全、准确、及时、高效的专业托管服务。截至
2020

9

30
日,中国民生银行已托管



257
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民生银行资产托管部于
2018

2

6
日发布了“爱托管”品牌,
近百余家资管机构及合作客户的代表受邀参加了启动仪式。资产托管部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
心,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的综合金融服务。对内大力整合行内资源,对外广泛搭建客户服
务平台,向各类托管客户提供专业化、增值化的托管综合金融服务,得到各界的充分认可,
也在市场上树立了良好品牌形象,成为市场上一家有特色的托管银行。自
2010
年至今,中
国民生银行荣获《金融理财》杂志颁发的“最具潜力托管银行”、“最佳创新托管银行”、“金
牌创新力托管银行”奖和“年度金牌托管银行”奖,荣获《
21
世纪经济报道》颁发的“最佳
金融服务托管银行”奖,尤其
2019
年,获得由金融时报社和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共同评
出的“年度最佳托管银行”奖项。






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1)
建立完整、严密、高效的风险控制体系,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障资产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托管财产的安全完整。



(2)

力培育合规文化,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严格控制
合规风险,保证资产托管业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



(3)
以相互制衡健全有效的风控组织结构为保障,以完善健全的制度为基础,以落实到位
的过程控制为着眼点,以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为依托,建立全面、系统、动态、主动、有利
于差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风险控制制度,确保托管业务信息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
、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总行高级管理层负责部署全行的风险管理工作。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是总行高级管理层
下设的风险管理专业委员会,对高级管理层负责,支持高级管理层履行职责。资产托管业务
风险控制工作在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开展。



总行各部门紧密配合,共同把控资产托管业务运行中的风险,具体职责与分工如下:总行风
险管理部作为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秘书机构,是全行风险管理的统筹部门,对资产托管部的
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总行法律事务部负责资产托管业务项下的相关合同、协议等文本的
审定;总行内控合规部负责该业务与管理的合规性审查、检查与督导整改;总行审计部对全
行托管业务进行内部审计。包括定期内部审计、现场和非现场
检查等;总行办公室与资产托
管部共同制定声誉风险应对预案。按资产托管部需求对由托管业务引发的声誉风险事件进行
定向舆情监测,对由托管业务引起的声誉风险进行应急处置,包括与全国性媒体进行沟通、



避免负面报道、组织正面回应等。




3
、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
合法合规原则。风险控制应符合和体现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政策。



(2)
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覆盖托管部的各个业务中心、各个岗位和各级人员,并涵盖资
产托管业务各环节。



(3)
有效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应全力维护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任何人都
没有超越制
度约束的权力。



(4)
预防性原则。必须树立“预防为主”的管理理念,控制资产托管业务中风险发生的源
头,防患于未然,尽量避免业务操作中各种问题的产生。



(5)
及时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具有前瞻性,并且随着托管部经
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
变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堵塞漏洞。



(6)
独立性原则。各业务中心、各岗位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性。风险监督中心是资产托管
部下设的执行机构,不受其他业务中心和个人干涉。业务操作人员和检查人
员严格分开,以
保证风险控制机构的工作不受干扰。



(7)
相互制约原则。各业务中心、各岗位权责明确,相互牵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
措施来消除风险控制的盲点。



(8)
防火墙原则。托管银行自身财务与托管资产财务严格分开;托管业务日常操作部门与
行政、研发和营销等部门隔离。




4
、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


(1)
制度建设: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
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2)
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结构:前后台分离,不同部门、岗位相互牵制。



(3)
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监督中心指导业务中心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
控制措施。



(4)
相对独立的业务操作空间: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实施门禁管理和音像监控。



(5)
人员管理:进行定期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并签
订承诺书。



(6)
应急预案: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建立异地灾备中心,保
证业务不中断。




5
、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监控等五个
方面构建了托管业务风险控制体系。



(1)
坚持风险
管理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理念。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中
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
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
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
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2)
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
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
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中心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
内的风险负责。



(3)
建立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风险控制组织结构。托管部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
中心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中心、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4)
以制度建设作为风险管理的核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业务管理办法、内部控制
制度、员工行为规范、岗位职责及涵括所有后台运作环节的操作手册。以上制度随着外部环
境和业务
的发展还会不断增加和完善。



(5)
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是风险控制的关键。制度执行比编写制度更重要,制度落实检查是
风险控制管理的有力保证。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风险与合规管理
中心,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定期对业务的运行进行检查。总行审计部也不定期对资产托管部
进行审计。



(6)
将先进的技术手段运用于风险控制中。在风险管理中,技术控制风险比制度控制风险
更加可靠,可将人为不确定因素降至最低。托管业务系统需求不仅从业务方面而且从风险控
制方面都要经过多方论证,托管业务技术系统具有较强的自动风险控制功能。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
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
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申购资金的到账和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
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
对确认并以书面形
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
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
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
理人限期纠正。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10
楼、
11
楼、
26


45



法定代表人:章砚

电话:(021)38834999

传真:(021)50960970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10楼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 400-888-5566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曹卿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平台

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包括:

中银基金官方网站(www.bocim.com)

官方微信服务号(在微信中搜索公众号“中银基金”并选择关注)

中银基金官方APP客户端(在各大手机应用商城搜索“中银基金”下载安装)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 400-888-5566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朱凯

2、其他销售机构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其他销售机构: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客服电话:
95566


公司网站:
www.boc.cn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客服电话:
95555


公司网站:
www.cmbchina.com


(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客服电话:
95568


公司网站:
www.cmbc.com.cn


(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中山大厦


客服电话:
95561


公司网站:
www.cib.com.cn


(5)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14

09
单元


客户服务热线:
4008219031


公司网站:
www.lufunds.com


(6)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2
号楼
2



客户服务热线:
95021/4001818188


公司网站:
http://fund.eastmoney.com/


(7)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

3

5

599



客户服务热线:
4000
-
766
-
123


公司网站:
www.fund123.cn


(8)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26
号楼
2

41



客户服务热线:
4007009665


公司网站:
www.ehowbuy.com


(9)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105

-
3491


客户服务热线:
020
-
89629066


公司网站:
www.yingmi.cn



(10)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1033



客户服务热线:
95733


公司网站:
www.leadfund.com.cn


(11)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
1

903



客户服务热线:
952555


公司网站:
www.5ifund.com


(12) 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
12

17
号平房
157


客户服务热线:
95118


公司网站:
kenterui.jd.com


(13) 腾安基金销售
(
深圳
)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A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
书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
95017
(拨通后转
1

8



公司网站:
https://www.txfund.com/


(14) 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西区
4
号楼
1

103



客户服务热线:
95055
-
4


公司网站:
www.baiyingfund.com


(15)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
-
5



客户服务热线:
95177


公司网站:
www.snjijin.com


(16)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
6
号楼
15

1501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159
-
9288


公司网站:
danjuanapp.com


(17)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
360
-
1
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
16



客户服务热线:
95510


公司网站:
http://fund.sinosig.com/


(18)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8980
-
618


公司网站:
http://www.chtwm.com/


(19)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6



客户服务热线:
95519


公司网站:
www.e
-
chinalife.com


(20) 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40
号院
1
号楼
3

306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158
-
5050


公司网站:
www.TL50.com


(21) 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文化创意园
310

5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80
-
3928


公司网站:
www.simuwang.com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其他销售机构:


1)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14

09
单元


客户服务热线:
4008219031


公司网站:
www.lufunds.com


2)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2
号楼
2



客户服务热线:
95021/4001818188


公司网站:
http://fund.eastmoney.com/


3)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

3

5

599




客户服务热线:
4000
-
766
-
123


公司网站:
www.fund123.cn


4)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26
号楼
2

41



客户服务热线:
4007009665


公司网站:
www.ehow
buy.com


5)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105

-
3491


客户服务热线:
020
-
89629066


公司网站:
www.yingmi.cn


6)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塘南街
57

6

221



客服电话:
400
-
032
-
5885


公司网址:
www.leadfund.com.cn


7)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
1

903



客户服务热线:
952555


公司网站:
www.5ifund.com


8) 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
12

17
号平房
157


客户服务热线:
95118


公司网站:
kenterui.jd.com


9) 腾安基金销售
(
深圳
)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A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
书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
95017
(拨通后转
1

8



公司网站:
https://www.txfu
nd.com/


10) 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西区
4
号楼
1

103



客户服务热线:
95055
-
4



公司网站:
www.baiyingfund.com


11)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
-
5



客户服务热线:
95177


公司网站:
www.snjijin.com


12) 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
6
号楼
15

1501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159
-
9288


公司网站:
danjuanapp.com


13)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
360
-
1
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
16



客户服务热线:
95510


公司网站:
http://fund.sinosig.com/


14) 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8980
-
618


公司网站:
https://www.chtfund.com/


15) 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
9
号高地中心
1101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080
-
3388


公司网站:
https://www.puyifund.com/


16) 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40
号院
1
号楼
3

306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158
-
5050


公司网站:
www.TL50.com


17)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
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10
栋楼


客户服务热线:
95357


公司网站:
www.xzsec.com


18)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
号万得大厦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799
-
1888


公司网站
:www.520fund.com.cn


19)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
1687
号长阳创谷
2
号楼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21
-
5399


公司网站:
www.noah
-
fund.com


20)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3

310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118
-
1188


公司网站:
http://www.66liantai.com


21)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



客户服务热线
: 400
-
820
-
5369


网址
: https://www.jiyufund.com.cn


2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
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4
号楼


客户服务热线:
4008888108


公司网站:
www.csc108.com


23)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客户服务热线

95531


公司网站

www.longone.com.cn


24)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
21
层及第
04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
单元


客户服务热线:
9
5532

4
00 600 8008


公司网站

w
ww.ciccwm.com


25)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2
-
6



客户服务热线:
9
5551

4008888888



公司网站:
chinastock.com.cn


26)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

11



客户服务热线:
95351


公司网站:
www.xcsc.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
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10
楼、
11
楼、
26


45



法定代表人:章砚

电话:(021)38834999

传真:(021)68871801

联系人:乐妮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联系人: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业务联系人:陈露

经办会计师:陈露、徐雯





六、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经2015年5月14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908号文件
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存续期间为不定期。本基
金自2015年5月25日起开始发售,每份基金份额的发售面值为1.00元人民币。截至2015
年5月27日募集结束,共募集基金份额6,845,673,467.62份,有效认购户数为30,625户。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有关规定,本基金满足基金合同生效条件,基金合同已于
2015

5

29
日正式生
效。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
,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
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
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
行清算,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
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
,并在基金管理人网
站公示
。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
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
基金
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
、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管理人已于
201
5

6

5
日起开始办理本基金
A

基金份额的日常申购和赎回
业务,详情请参见基金管理人于
201
5

6

4
日发布的《
中银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打开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
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
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


未知价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
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
行计算;


2


金额申购、份额赎回


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
、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
、赎回遵循

先进先出(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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