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化股份: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提前终止暨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 提前终止暨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 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一、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9 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6)。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王进文先生、王翠 莲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21,956,62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6 %)。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 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 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减 持计划公告之日起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 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2022年3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减持股份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士出具的《关于提前 终止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上述股东基于自身原因,决定调整减持 安排,提前终止于2021年9月14日披露的减持计划。根据《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 将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数量 (股) 占总股本的 比例(%) 王进文 集中竞价 2022年1月4日 -3月7日 7.368 1,864,000 0.51% 王翠莲 集中竞价 2022年1月4日 -3月7日 7.126 1,797,000 0.49% 合计 3,661,000 1.00%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直接之和尾数上不一致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减持计划实施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股数量 本次减持后持股数量 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数(股) 持股比例 王进文 合计持有股份 12,540,000 3.43% 10,676,000 2.92% 其中:无限有条件股份 12,540,000 3.43% 10,676,000 2.92% 有限有条件股份 0 0 0 0 王翠莲 合计持有股份 12,637,000 3.45% 10,840,000 2.96% 其中:无限有条件股份 12,637,000 3.45% 10,840,000 2.96% 有限有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 合计持有股份 25,177,000 6.88% 21,516,000 5.88% 其中:无限有条件股份 25,177,000 6.88% 21,516,000 5.88% 有限有条件股份 0 0 0 0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直接之和尾数上不一致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不存在违反此 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情形。 3、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减持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 规等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4、上述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 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 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关于后续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2022年3月15日,公司收到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上述人 员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 份合计不超过10,983,6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现将有关事项说 明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的人员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的比例(%) 王进文 10,676,000 2.92% 王翠莲 10,840,000 2.96%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重组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的股 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0,983,66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若计划减持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采用集中竞价交 易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 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5、减持期间: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减持计划 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的,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进行。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 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三)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所做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股东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士在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 份时签订的《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并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之 认购协议》中承诺:“本次认购的股份于本次认购完成后12个月内不 得转让。”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士已严格履行了相关 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其他相关说明 1、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 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具体的减持时间、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 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公司相关信息均以 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 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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