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茵体育: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2年03月16日 22:36:41 中财网
原标题:莱茵体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22-019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

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股东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高靖娜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在《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并拟继续减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75)。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达集团”)及一致行动人高靖娜
女士拟于股份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一百八十天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5,784,47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且在任意连续九十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股份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
个交易日后的一百八十天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1,568,957股,即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00%,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2.00%。


公司于2022年1月8日、1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07、2022-011)。


截至2022年3月15日,莱茵达集团及一致行动人高靖娜女士预披露的股份减持计
划时间过半,公司于近日收到莱茵达集团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现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2022年3月15日,莱茵达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6%;高靖娜女士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


份1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7%。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
(股)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莱茵达集团

集中竞价
交易

2021年12月21日

2,539,500

3.45

0.20%

2021年12月22日

867,900

3.53

0.07%

2021年12月28日

414,500

3.60

0.03%

2022年01月06日

550,000

5.13

0.04%

2022年01月07日

150,000

5.64

0.02%

2022年01月10日

1,188,300

4.39

0.09%

2022年01月11日

1,241,000

4.41

0.09%

2022年01月12日

918,800

4.37

0.08%

2022年01月24日

2,290,000

3.93

0.17%

2022年01月26日

840,000

3.71

0.07%

高靖娜

大宗交易

2022年01月24日

4,330,000

3.87

0.34%

2022年01月26日

4,330,000

3.61

0.33%

2022年03月01日

2,500,000

3.22

0.20%

2022年03月02日

2,500,000

3.24

0.19%

2022年03月03日

1,340,000

3.26

0.11%

合计

26,000,000



2.03%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比

股数(股)

占比

莱茵达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

无限售流通股

138,270,000

10.73%

127,270,000

9.87%

高靖娜

无限售流通股

79,380,000

6.16%

64,380,000

4.99%






三、其他情况说明

1、莱茵达集团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且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
减持计划一致。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披露的莱茵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高靖娜女士的股份减
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莱茵达集团、高靖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2、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3、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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