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多元策略混合 : 金鹰多元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时间:2022年03月17日 10:22:58 中财网

原标题:金鹰多元策略混合 : 金鹰多元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金鹰多元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二〇二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16年
5月
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6]1028号
文注册募集


本基金募集期为
2016年
7月
6日至
2016年
8月
5日
,基金合同
生效日期为
2016年
8月
9日。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
收益


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
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


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
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
合同
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


投资决策,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
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
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

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

因交收违约和投资
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

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
,与投资存托凭
证相关的特定风险
等等。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
“风险揭示
”章节。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该债券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
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受限于该债券非公开交易和发债主体自身资质,一般
情况下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或债券市场流
动性受限时,可能会使得本基金总体风险水平增加,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
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基金为
混合

基金,
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预期收益、较高预期风险的
品种,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股票型基金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潜在重大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



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本招募说明书
“侧袋机制”章节。侧袋机制
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与
赎回。

侧袋账户对应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和最终变现价格都具有不确定性,并且
有可能变现价格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
能因此面临损失。

请投资者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
定风险。



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
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


独立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者


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因基金
经理变更对基金管理人章节
以及基金托管人章节
相关信息进行更新,相关信息
更新截止日为
2022年
3月
16日。

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1年11月30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21年9月30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1年6月30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一、
绪言
................................
................................
................................
...........................
3
二、
释义
................................
................................
................................
...........................
4
三、
基金管理人
................................
................................
................................
..............
9
四、
基金托管人
................................
................................
................................
...........
22
五、
相关服务机构
................................
................................
................................
.......
24
六、
基金的募集
................................
................................
................................
.........
七、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八、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九、
基金的投资
................................
................................
................................
.........
十、
基金的业绩
................................
................................
................................
.........
十一、
基金的财产
................................
................................
................................
.....
十二、
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100
十三、
基金的收益分配
................................
................................
.........................
十四、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十五、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十六、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十七、
侧袋机制
................................
................................
................................
......
十八、
风险揭示
................................
................................
................................
......
十九、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

二十、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二十一、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二十二、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二十三、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二十四、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
二十五、
备查文件
................................
................................
................................
...



一、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
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公开
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公开募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金鹰
多元策略
灵活配置混合

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
投资者
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
投资者
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
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
金鹰
多元策略
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
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


基金
合同》:指《
金鹰多元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金鹰
多元策略
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
《金鹰
多元策略
灵活配置混合

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金鹰
多元策略
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
指自
2013年
6月
1日起实施并经
2015年
4月
24日第十二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
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20年
8月
28日颁布、同年
10月
1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9年
7月
26日颁布、同年
9月
1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年
7月
7日颁布、同年
8月
8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
的修订



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或中国
银行保险
监督管理委
员会


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
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
投资者
的合称


20、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
投资



21、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
非交易过户、
转托管及定期定额
投资等业务


22、销售机构:指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代理
协议,
代为
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3、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者
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4、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
金鹰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或接受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
的机构


25、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
投资者
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6、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
投资者
开立的、记录
投资者
通过该销售机

买卖基金
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7、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28、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29、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个月


30、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1、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2、
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
投资者
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3、
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

不包含
T日



34、开放日:指为
投资者
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
作日


35、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6、《业务规则》:指《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业务规则》,是规范
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
投资者
共同遵守


37、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
投资者
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8、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
投资者
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9、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0、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1、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2、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
投资者
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
投资者
指定银行账

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3、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4、元:指人民币元


45、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6、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7、基金资
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8、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49、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0、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网站)等媒介


51、不可抗力:指
基金合同
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
事件


52、封闭期: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20个月后的对应
日(若该日为非交易日或不存在,则顺延至下一
交易
日)之间的期间。本基金在
封闭期内不开放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5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年
8月
31日颁布、同年
10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4、流动性受限资产:是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
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
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
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
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
或交易的债券等


55、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
金鹰
多元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
及其更新


56、侧袋机制
: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
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
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
户称为侧袋账户


57、特定资产:包括:(
1)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2)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
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3)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
资产









三、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
171号
11楼自编
1101之一
J79


办公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28号越秀金融大厦
30楼


法定代表人:王铁


设立日期:
2002年
12月
25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2]9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5.10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
020-83282855


股权结构:


发起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33770

66.19%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250

24.01%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00

9.8%

总计

5102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姚文强先生,董事长,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上海中央登记结算公
司深圳代办处财务部负责人,上海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深圳代办处主管,浙江证券
深圳营业部投资咨询部经理,大成基金管理公司市场部高级经理,汉唐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市场总监,招商基金营销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华南总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零售南方总经理,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
席信息官。



李兆廷先生,董事,北京交通大学软件工程硕士。曾任石家庄市柴油机厂技



术员、车间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东旭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西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生产力学会副会长。



周蔚女士,董事,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办
公室、客户二部主任科员、业务主管,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团队负责人、投资
管理部总经理助理,中泽香山(天津)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西藏金融
租赁有限公司业务八中心主任、拟任副总裁,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
理。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松民先
生,董事,暨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华北有色地质勘查局华冠
实业总公司会计,中港合资北京华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主管会计,河北兴隆银业
有限公司经理,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主管、高级主管、经理,广州越秀
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广州越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法
定代表人,广州越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现任广州越秀金融
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风险管理与法务合规部总经理、管理咨询协调
委员会主任委员助理,广州越秀金融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监事、风险管理与法
务合规部总经理。



周建余先生,董事,浙江大学管理学硕士。曾任广东省电信有限公司东莞分
公司担任会计、财务主管、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体育东路营业部财务经理、广
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高级主管、经理、高级经理、广州越
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副总经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财务中心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
总经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总经理。



黄雪贞女士,董事,英语语言文学硕士,

任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秘书助理和证券事务代表、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副主任、主
任、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主任、
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



张影先生,独立董事,芝加哥大学哲学博士。曾任美国得克萨斯大学教授。

现任北京大学教授。



郝春莉女士,独立董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曾任中央政法干部管理学



院教师,中国人民大学学报、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编辑、副编辑,北京昆仑律师
事务所、北京华堂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现任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王克玉先生,独立董事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曾任山东威海高技术开发
区进出口公司法务,山东宏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律师。现
任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2、监事会成员


姚智

女士,监事,党校本科学历、会计师、经济师。


任郴州电厂职员、
郴州市农业银行储蓄代办员、飞虹营业所副主任、国北所主任、广州天河保德交
通物资公司主管会计、广州珠江啤酒集团财务部主管会计、广州荣鑫容器有限公
司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广州白云山侨光制药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广州
白云山制药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广州白云山化学制药创新中心财务负
责人、
广州白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经理、财务部部长、广州医药海马品
牌整合传播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



姜慧斌先生,监事,企业管理硕士,

任宇龙计算机通信科技(深圳)有限
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发展经理,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战略运营部总经理兼
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黄定明先生,监事,企业管理硕士。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下设二级部门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周蔚女士,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办公室、客
户二部主任科员、业务主管,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团队负责人、投资管理部
总经理助理,中泽香山(天津)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西藏金融租赁
有限公司业务八中心主任、拟任副总裁,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
理。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按规定报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及广东证监局备案,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盛先生,督察长,化学工程硕士,

任长江证券有限公司电脑主管,平
安证券有限公司电脑主管,巨田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技术总监,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天源证券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信息官等职



务。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按规定报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及广东证监局备案,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耿源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
任职于北京市政府办公厅,担任副处
长等职;其后

任职于北京宝德恒泰实业有限公司等单位。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按规定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及广东证监局备案,
现任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

副总经理。



牟敦国先生,副总经理,新闻学学士。曾任
上海证券报社编辑、首席编辑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服务部副总监、总监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产
品研发负责人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MD)、产品战略开发部
及客户服务部总经理

上海弘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金鹰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兼市场服务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首席运营官
。经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按规定报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及
广
东监管局备案
,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兼首席运营官,
深圳市资产
管理学会副会长。



4、
基金经理


潘李剑先生,金融学硕士。曾任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投资经理。

2014年
12月加入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曾任研究员、投资经理、基金经理助
理,现任权益研究部总经理助理、
基金经理。

2022年
3月起任金鹰
多元策略灵
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黄艳芳女士,管理时间

2016年
8月
9日至
2018年
3月
20日

于利强先生,管理时间

2016年
9月
23日至
2019年
11月
12日

李海先生,管理时间

2019年
9月
19日至
2020年
11月
18日
;樊勇先生,管
理时间为
2020年
6月
20日至
2022年
3月
14日
;潘李剑先生,管理时间为
2022

3月
14日至今。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有:


本公司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相关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有:



1
)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


周蔚女士,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总经理;



林龙军先生,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总经理助理,绝对收益投资部总
经理,基金经理;


陈立先生,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杨刚先生,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权益研究部总经理,首席经济学
家,基金经理;


陈颖先生,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首席投资官,基金经理;


刘丽娟女士,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龙悦芳女士,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混合投资部副总经理,基金经
理。


2
)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


周蔚女士,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总经理;


陈立先生,
权益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杨刚先生,
权益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权益研究部总经理,首席经济学
家,基金经理;


陈颖先生,
权益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首席投资官,基金经理;


倪超先生,
权益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权益研究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


韩广哲先生,
权益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权益投资部执行总经理,基金经
理;


杨晓斌先生,
权益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基金经理。


3
)固定收益投资决
策委员会


周蔚女士,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总经理;


林龙军先生,
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总经理助理,绝对收益投资
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龙悦芳
女士

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混合投资部副总经理,基金
经理;


林暐先生,
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绝对收益投资部副总经理,基
金经理;


蒋波先生,
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固定收益研究部副总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
限于:


1、
依法募集资金;


2、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
管理基金财产;


3、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
的其他费用;


4、
销售基金份额;


5、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
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
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
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
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
费用;


10、
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
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
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与债权人权利,为基
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券;


14、
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
施其他法律行为;


15、
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期货经纪商或其
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
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
回、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等业务规则;


17、
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决定除调高基金托管费、基金管理



费之外的基金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


18、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
限于:


1、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
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财产;


4、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
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
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
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
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
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
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
编制
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
告义务;


12、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向他人泄露;


13、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基金收益;



14、
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
按规
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
资料
15年以上;


17、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
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
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现和分配;


19、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
通知基金托管人;


20、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
益时,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
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
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
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24、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
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
利息
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
办法》、《信息披露办法》、《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
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禁止性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风险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
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及基
金合同禁止的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
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
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9)
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对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11)
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4、
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
承销证券;


2)
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
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
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本基金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5、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目标


1)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
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
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
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
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
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
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组成。公
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各项基本管理制
度的纲要和总揽,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
施等内容。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
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
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资料档案管理
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
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遵循了以下原则:


1)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
规定。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
有制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3)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
发点。



4)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
公司
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



4、内部控制系统


公司的内部控制系统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完备严密的系统。公司董
事会对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
本部门的内部控制,督察长和
合规风控部
负责检查公司的内部控制措施的执行情
况。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内部控制大纲,对公司内部控制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督察长


负责公司及其业务运作的监察稽核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
督检查。督察长对董事会负
责,将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的执
行情况,
董事会对督察长
评估
报告进行审议




3)
合规风控部


合规风控部
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合规风控部

总经理负责,将定期和不定期对各业务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遵守国家
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适时提出修改建议,并定期向
董事会
呈送监察稽核报告。



4)业务部门


内部控制是每一个业务部门的责任。各部门总监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负直接
责任,负责履行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负责建立、执行和维护本部门的内部控



制措施。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
控制的声明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
度是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
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基金管理人的发展不断完善
内部控制制度。




四、 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
1983

10

31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

24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许俊


传真:(
010

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
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
1998
年,现有员工
110
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
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
60
%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
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
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
基金、基
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
QFII

RQFII

QDII
、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
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
门类
齐全
、产品丰富
的托管
业务
体系
。在国

,中国银行首家
开展绩效评估、风险
分析
等增值服
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
增值
服务
,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
2021

12

3
1
日,中国银行已托管
982
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
934
只,
QDII
基金
4
8
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
FOF
等多种类型的基
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组成部分,秉
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



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通过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控制措施设定及制度建设、内外部检
查及审计等措施强化托管业务全员、全面、全程的风险管控。



2007
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审阅工作。

先后获得基于

SAS70
”、“
AAF01/06


ISAE3402
”和“
SSAE16
”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准
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

20
20
年,中国银行继续获得了基于“
ISAE3402
”和“
SSAE16


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国银行托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
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
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
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
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
,
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
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五、 相关服务机构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
171号
11楼自编
1101之一
J79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28号越秀金融大厦
30层


法定代表人:王铁


成立时间:
2002年
12月
25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2】
97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5.10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
蔡晓燕


联系电话:
020-22825633


传真电话:
020-83283445


客户服务及投诉电话:
400-6135-888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公司网址:
www.gefund.com.cn





2、代销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1)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号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联系人:张建伟


电话:
010-66594587



客服电话:
95566


公司网址:
www.boc.cn



2)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电话:
021-58781234


传真:
021-58408483


联系人:高天


客服电话:
95559


公司网址:
www.bankcomm.com



3)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号院
1号楼
6-30层、
32-4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号院
1号楼
6-30层、
32-42层


法定代表人:朱鹤新


联系人:王晓琳


电话:
010-89937325


客服电话:
95558


公司网址:
bank.ecitic.com



4)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一路
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一路
12号


法定代表人
:郑杨


联系人:姜基彬


电话:
021-61616885


客服电话:
95528


公司网址:
www.spdb.com.cn




5)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154号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154号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联系人:苏群


电话:
0591-88526063


客服电话:
95561


公司网址:
www.cib.com.cn



6)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


法定代表人
:谢永林


联系人:汤俊劼


电话:
0755-22168301


客服电话:
95511


公司网址:
www.bank.pingan.com



7)
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
345号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
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廖凯亮


电话:
0574-89068258


客服电话:
95574


公司网址:
www.nbcb.com.cn



8)
名称: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号



法定代表人
:王耀球


联系人:黎子晴


电话:
0769-22866254


客服电话:
0769-961122


公司网址:
www.drcbank.com



9)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669号博华广场
21层


法定代表人:贺青


联系人:钟伟镇


电话:
021-38032284


客服电话:
95521


网址:
www.gtja.com



10)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芸


电话:
010-85156310


客服电话:
4008-888-108


网址:
www.csc108.com



11)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联系人:李颖


电话:
0755-82130833


客服电话:
95536



网址:
www.guosen.com



12)
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黄婵君


电话:
0755-82960167


客服电话:
95565


网址:
www.newone.com.cn



13)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号
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联系人:黄岚


客服电话:
95575或
020-95575


网址:
www.gf.com.cn



14)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周雪晴


电话:
010-60834772


客服电话:
95548


网址:
www.cs.ecitic.com



15)
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企大厦
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电话:
010-83574507


客服电话:
4008888888或
95551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16)
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
021-23219275


客服电话:
95553;
4008888001


网址:
www.htsec.com



17)
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联系人:余敏


电话:
021-33388252


客服电话:
021-33389888;
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18)
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
021-61118795


客服电话:
95579或
4008-888-999


网址:
www.cjsc.com.cn



19)
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
28层
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彭洁联


电话:
0755-82558266


客服电话:
95517


网址:
www.essence.com.cn



20)
名称: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号西南证券大厦
5楼


法定代表人:吴坚


联系人:周青


电话:
023-67616310


客服电话:
95355


网址:
www.swsc.com.cn



21)
名称: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

11楼


法定代表人:孙永祥


联系人:李欣


电话:
021-38784580


客服电话:
95351


网址:
www.xcsc.com



22)
名称: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号写字楼
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云际道立达公寓
F座渤海证券


法定代表人:安志勇


联系人:王星



电话:
022-28451922


客服电话:
400-651-5988


网址:
www.ewww.com.cn



23)
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张伟


联系人:庞晓芸


电话:
0755-
82492193


客服电话:
95597


网址:
www.htsc.com.cn



24)
名称: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太原市府西街
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号国际贸易中心
28层


法定代表人:王怡里


联系人:孟婉娉


电话:
0351-8686602


客服电话:
95573


网址:
www.i618.com.cn



25)
名称: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
1号楼
2001


办公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号龙翔广场东座
5层


法定代表人:冯恩新


联系人:孙秋月


电话:
0532-85022026


客服电话:
95548


网址:
sd.citics.com




26)
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大厦)
12、
15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联系人:和志鹏


电话:
010-66559371


客服电话:
95309


网址:
www.dxzq.net



27)
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陆晓


电话:
0512-62938690


客服电话:
95330


网址:
www.dwzq.com.cn



28)
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肖林


联系人:付婷


电话:
010-83252185


客服电话:
95321


网址:
www.cindasc.com



29)
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联系人:李晓皙


电话:
021-22169111



客服电话:
95525


网址:
www.ebscn.com



30)
名称: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
395号
901室(部位:自编
01)
,1001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陈靖


联系电话:
020-88836999


客户服务电话:
95396


网址:
www.gzs.com.cn



31)
名称: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号
7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联系人:魏熠珲


电话:
021-53686278


客服电话:
4008918918


网址:
www.shzq.com



32)
名称: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迎宾街
15号桐城中央
21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世贸中心
12层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人:薛津


电话:
0351-4130322


客服电话:
4007-121212


网址:
www.dtsbc.com.cn



33)
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周一涵


电话:
021-38637436


客服电话:
95511转
8


网址:
www.stock.pingan.com



34)
名称: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号财智中心
B1座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联系人:范超


电话:
0551-65161821


客服电话:
95318


网址:
www.hazq.com.cn



35)
名称: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
13号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滨湖路
46号


法定代表人:何春梅


联系人:黄桔子


电话:
0755-83716841


客服电话:
95563;
0771-95563


网址:
www.ghzq.com.cn



36)
名称: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号国华投资大厦
9层
10



法定代表人:翁振杰


联系人:杜正中



电话:
010-84183142


客服电话:
400-818-8118


网址:
www.guodu.com



37)
名称: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银城中路
200号中银大厦
39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浦东银城中路
200号中银大厦
39-40层


法定代表人:宁敏


联系人:初晓


电话:
021-20328755


客服电话:
400-6208-888


公司网址:
www.bocichina.com



38)
名称: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子实路
1589号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
1115号北京银行南昌分行
营业大楼


法定代表人:周军


联系人:占文驰


电话:
0791-86283372


客服电话:
956080


网址:
www.gszq.com



39)
名称: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市鲁木齐市高新区
(新市区
)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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