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周期优选混合 : 金鹰周期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时间:2022年03月17日 10:22:59 中财网

原标题:金鹰周期优选混合 : 金鹰周期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金鹰
周期优选灵活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

行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二〇二二年三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16年
8月
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6]1840号
文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
收益


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
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


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
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
合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


投资决策,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
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

基金投资
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

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

基金投资对象
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

与投资存托凭证相关的特定风险
等。

当本基金持有
特定资产且存在潜在重大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
袋机制,具体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章
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
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与赎回。

侧袋账户对
应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和最终变现价格都具有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变现价格大
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面临损失。

请投资者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
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
中。

在特殊市场条件下,如证券市场的成交量发生急剧萎缩、基金发生巨额赎回
以及其他未能预见的特殊情形下,可能导致基金资产变现困难或变现对证券资产



价格造成较大冲击,发生基金份额净值波动幅度较大、无法进行正常赎回业务、
基金不能实现既定的投资决策等风险。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该债券
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
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

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
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
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
和损失。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
“风险揭示
”章节。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预期风险较高,预期
收益较高的基金产品,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股票型基金。



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
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


独立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
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者


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因基金经
理变更对基金管理人章节相关信息进行更新,相关信息更新截止日为
2022年
3

16日。

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1年
11月
30日,
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
2021年
9月
30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1年
6月
30
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重要提示
................................
.......................
1
一、绪言
................................
.......................
1
二、释义
................................
.......................
2
三、基金管理人
................................
.................
7
四、基金托管人
................................
................
18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23
六、基金的募集
................................
................
52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
53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54
九、基金的投资
................................
................
64
十、基金的业绩
................................
................
76
十一、基金的财产
................................
..............
78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
..........
80
十三、基金的收益分配
................................
..........
84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86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88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
..........
90
十七、侧袋机制
................................
................
96
十八、风险揭示
................................
...............
10
1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06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108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34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55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
.......
158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62
3
二十五、备查文件
................................
............
163
4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
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公开
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公开募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金鹰
周期优选灵活配置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
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
投资者
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
投资者
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
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基金合同
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
金鹰周期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或
《基金
合同

:指《
金鹰周期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及对
基金合同
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金鹰周期优选
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指《
金鹰周期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及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金鹰周期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
指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
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20年
8月
28日颁布、同年
10月
1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9年
7月
26日颁布、同年
9月
1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12、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年
7月
7日颁布、同年
8月
8日实施
的《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或中国银行
保险
监督管理委



员会


15、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
投资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

的合称


20、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1、
基金销
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

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2、
销售机构:指
金鹰
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销售
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3、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

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和办理非交易过户



24、
登记机构
: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
金鹰
基金
管理有

公司或接受
金鹰
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5、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

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6、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

开立的、记录投资

通过该销售机

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
的基金份
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7、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
书面确认的
日期


28、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29、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个月


30、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1、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2、
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

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3、
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
(不包含
T日
)


34、
开放日:指为投资

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5、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6、
《业务规则》:指《
金鹰
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
注册登记
业务规则》,是规范
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
投资

共同遵守


37、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
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8、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

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9、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0、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
基金合同
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1、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2、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

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

指定银行账
户内
自动完成扣款及
受理
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3、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
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
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4、
元:指人民币元


45、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6、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7、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8、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49、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0、
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

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网站)等媒介


51、
不可抗力:指
合同
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52、《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年
8月
31日颁布、同年
10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3、流动性受限资产:是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
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
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
停牌股票、流通
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
或交易的债券等


54、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
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
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5、基金产品资料概要:《金鹰周期优选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56、侧袋机制
: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
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
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
户称为侧袋账户


57、特定资产:包括:(
1)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2)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
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3)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
资产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
171号
11楼自编
1101之一
J79


办公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28号越秀金融大厦
30楼


法定代表人:王铁


设立日期:
2002年
12月
25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2]9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5.10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
020-83282855


股权结构:


发起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33770

66.19%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250

24.01%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00

9.8%

总计

5102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姚文强先生,董事长,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上海中央登记结算公
司深圳代办处财务部负责人,上海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深圳代办处主管,浙江证券
深圳营业部投资咨询部经理,大成基金管理公司市场部高级经理,汉唐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市场总监,招商基金营销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华南总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零售南方总经理,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
席信息官。




李兆廷先生,董事,北京交通大学软件工程硕士。曾任石家庄市柴油机厂技
术员、车间主任、总
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东旭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西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生产力学会副会长。



周蔚女士,董事,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办
公室、客户二部主任科员、业务主管,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团队负责人、投资
管理部总经理助理,中泽香山(天津)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西藏金融
租赁有限公司业务八中心主任、拟任副总裁,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
理。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松民先生,董事,暨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华北有色地质勘查局华冠
实业总公司会计,中港合资北
京华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主管会计,河北兴隆银业
有限公司经理,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主管、高级主管、经理,广州越秀
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广州越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法
定代表人,广州越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现任广州越秀金融
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风险管理与法务合规部总经理、管理咨询协调
委员会主任委员助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监事、风险管理与法
务合规部总经理。



周建余先生,董事,浙江大学管理
学硕士。曾任广东省电信有限公司东莞分
公司担任会计、财务主管,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体育东路营业部财务经理,广
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高级主管、经理、高级经理,广州越
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副总经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财务中心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
总经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总经理。



黄雪贞女士,董事,英语语言文学硕士。曾任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秘书助理和证券事务代表,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副主任、主
任、证
券事务代表。现任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主任、
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



张影先生,独立董事,芝加哥大学哲学博士。曾任美国得克萨斯大学教授。

现任北京大学教授。




郝春莉女士,独立董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曾任中央政法干部管理学
院教师,中国人民大学学报、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编辑、副编辑,北京昆仑律师
事务所、北京华堂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现任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王克玉先生,独立董事,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曾任山东威海高技术开发
区进出口公司法务,山东宏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律师。现
任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2、监事会成员


姚智志女士,监事,党校本科学历、会计师、经济师。曾任郴州电厂职员,
郴州市农业银行储蓄代办员、飞虹营业所副主任、
国北所主任,广州天河保德交
通物资公司主管会计,广州珠江啤酒集团财务部主管会计,广州荣鑫容器有限公
司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广州白云山侨光制药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广州
白云山制药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广州白云山化学制药创新中心财务负责人,
广州白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经理、财务部部长,广州医药海马品
牌整合传播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



姜慧斌先生,监事,企业管理硕士。曾任宇龙计算机通信科技(深圳)有限
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发展经理。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战略运营部总经理

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黄定明先生,监事,企业管理硕士。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下设二级部门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周蔚女士,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办公室、客户
二部主任科员、业务主管,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团队负责人、投资管理部总经
理助理,中泽香山(天津)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西藏金融租赁有限公
司业务八中心主任、拟任副总裁,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经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按规定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及广东证监局备案,现任金
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盛先生,督察长,化学工程硕士。曾任长江证券有限公司电脑主管,平安
证券有限公司电脑主管,巨田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技
术总监,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天源证券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等职务。经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按规定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及
广东证监局备案,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耿源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北京市政府办公厅,担任副处
长等职;其后曾任职于北
京宝德恒泰实业有限公司等单位。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按规定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及广东证监局备案,
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牟敦国先生,副总经理,新闻学学士。曾任
上海证券报社编辑、首席编辑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服务部副总监、总监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产
品研发负责人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MD)、产品战略开发部
及客户服务部总经理

上海弘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金鹰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兼市场服务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首席运营官
。经公司
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按规定报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及
广
东监管局备案
,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兼首席运营官,
深圳市资产
管理学会副会长。



4
、基金经理


杨凡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广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研究员,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2019年11月加入金鹰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投资经理,2021年8月起担任金鹰周期优选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情况:王喆先生,管理时间为2018年1月29日至2021
年8月12日;陈颖先生,管理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至2022年3月14日;
杨凡先生,管理时间为2021年8月12日至今。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公司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相关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有:



1
)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


周蔚女士,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总经理;


林龙军先生,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总经理助理,绝对收益投资部总
经理,基金经理;



陈立先生,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杨刚先生,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权益研究部总经理,首席经济学
家,基金经理;


陈颖先生,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首席投资官,基金经理;


刘丽娟女士,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龙悦芳女士,
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混合投资部副总经理,基金经
理。


2
)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


周蔚女士,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总经理;


陈立先生,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杨刚先生,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权益研究部总经理,首席经济学
家,基金经理;


陈颖先生,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首席投资官,基金经理;


倪超先生,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权益研究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


韩广哲先生,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权益投资部执行总经理,基金经
理;


杨晓斌先生,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基金经理。


3
)固定收益投资决
策委员会


周蔚女士,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总经理;


林龙军先生,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总经理助理,绝对收益投资
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龙悦芳
女士
,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混合投资部副总经理,基金
经理;


林暐
先生,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绝对收益投资部副总经理,基
金经理;


蒋波先生,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固定收益研究部副总经理。



周滢女士,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特定客户资产管理部创新业务
部总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职责包括但
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
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
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
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
,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
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
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
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
编制
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
告义务;


12、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向他人泄露;


13、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基金收益;


14、
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
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
资料
15年以上;


17、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
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
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
和分配;


19、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
通知基金托管人;


20、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
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
免除;


21、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
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
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
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24、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
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
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
活期
存款利息
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决议



26、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
、《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
办法》、《信息披露办法》、《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
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
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
禁止性
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风险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
第三
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
依照
法律、行政法规

关规定,由
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基金合同禁止的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
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对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11)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

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目标



1)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
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
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
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
内控制度的有效
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
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
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组成。公
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各项基本管理制
度的纲要和总揽,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
施等内容。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
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资料档案管理
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
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遵循了
以下原则:



1)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
项规定。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
留有制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3)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
出发点。




4)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
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



4、内部控制系统


公司的内部控制系统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完备严密的系统。公司董
事会对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
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
本部门的内部控制,督察长和
合规风控
部负责检查公司的内部控制措施的执行情
况。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内部控制大纲,对公司内部控制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督察长


负责公司及其业务运作的监察稽核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



督检查。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将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的执
行情况,
董事会对督察长评估报告进行审议





3)
合规风控



合规风控
部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合规风控
部对
总经理负责,将定
期和不定期对各业务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遵守国家
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适时提出修改建议,并定期向
董事会
呈送监察稽核报告。




4)业务部门


内部控制是每一个业务部门的责任。各部门总监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负直接
责任,负责履行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负责建立、执行和维护本部门的内部控
制措施。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
度是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
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基金管理人的发展不断完善
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成立时间:
1984年
1月
1日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089万元


联系电话:
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21

6
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214
人,平均年龄
34
岁,
95%
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
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
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
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
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
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
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
QFII资产、
QDII资产、股权投资
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

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QDII专户资产、
ESCROW等门类齐全
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
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
2021年
6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
投资基金
1215只。自
2003年以来,本行连续十八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
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78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



多的国内托管银行,
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
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
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
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
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
来做。从
2005年至今共十

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最权威的
ISAE3402审阅,全部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
。充分表明独立第三方
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
,也证
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
际先进水平。目前,
ISAE3402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
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
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
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
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
察部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
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
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
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
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
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
。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
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
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
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
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
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
金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

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
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
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
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
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
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

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
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
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
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
控防线”、“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
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
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
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



营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
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
风险
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
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
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
于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
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
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
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
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
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
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
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
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
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
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
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
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
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
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

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



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
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
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
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
管人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
为、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
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
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其
中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和核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六个月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
或有关基金法
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
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
出回函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
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
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
171

11
楼自编
1101
之一
J79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珠江东路
28

越秀金融
大厦
30



法定代表人:王铁


成立时间:
2002

12

25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2]97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5
.102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
蔡晓燕


联系电话:
020
-
22825633


传真电话:
020
-
83283445


客户服务及投诉电话:
4006
-
135
-
888


电子邮箱:
csmail
@
gefund.com.cn


网址:
www. gefund.com.cn


2、代销机构



1)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联系人:郭明


电话:
010-66105799


客服电话:
95588


公司网址:
www.icbc.com.cn




2)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


法定代表人
: 缪建民


联系人:邓炯鹏


电话:
0755-83077278


客服电话:
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3)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号院
1号楼
6-30层、
32-4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号院
1号楼
6-30层、
32-42层


法定代表人:朱鹤新


联系人:王晓琳


电话:
010-89937325


客服电话:
95558


公司网址:
bank.ecitic.com



4)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一路
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一路
12号


法定代表人
:郑杨


联系人:姜基彬


电话:
021-61616885


客服电话:
95528


网址:
www.spdb.com.cn



5)
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李晓鹏


联系人:朱红



电话:
010-63636153


客服电话:
95595


网址:
www.cebbank.com



6)
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
345号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
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廖凯亮


电话:
0574-89068258


客服电话:
95574


网址:
www.nbcb.com.cn



7)
名称: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科华中路
88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科华中路
88号


法定代表人
:陈萍


联系人:杨琪


电话:
028-85025649


客服电话:
95392


网址:
www.cdrcb.com



8)
名称: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南充市涪江
1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滨江中路一段
97号
26栋


法定代表人
:邢敏


联系人:周乃雍


电话:
0871-56237788


客服电话:
410-16-96869


网址:
www.tf.cn



9)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669号博华广场
21层


法定代表人:贺青


联系人:钟伟镇


电话:
021-38032284


客服电话:
95521


网址:
www.gtja.com



10)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芸


电话:
010-85156310


客服电话:
4008-888-108


网址:
www.csc108.com



11)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联系人:李颖


电话:
0755-82130833


客服电话:
95536


网址:
www.guosen.com



12)
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黄婵君


电话:
0755-82960167


客服电话:
95565


网址:
www.newone.com.cn



13)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周雪晴


电话:
010-60834772


客服电话:
95548


网址:
www.cs.ecitic.com



14)
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号院
1号楼
7至
18层
1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企大厦
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电话:
010-83574507


客服电话:
4008888888或
95551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15)
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
021-23219275


客服电话:
95553;
4008888001


网址:
www.htsec.com



16)
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联系人:余敏


电话:
021-33388252


客服电话:
021-33389888;
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17)
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
021-61118795


客服电话:
95579或
4008-888-999


网址:
www.cjsc.com.cn



18)
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
28层
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彭洁联


电话:
0755-82558266


客服电话:
95517


网址:
www.essence.com.cn



19)
名称: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号写字楼
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云际道立达公寓
F座渤海证券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王星


电话:
022-28451922


客服电话:
400-651-5988


网址:
www.bhzq.com



20)
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张伟


联系人:庞晓芸


电话:
0755-
82492193



客服电话:
95597


网址:
www.htsc.com.cn



21)
名称: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
圳路
222号
1号楼
2001


办公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号龙翔广场东座
5层


法定代表人:冯恩新


联系人:孙秋月


电话:
0532-85022026


客服电话:
95548


网址:
sd.citics.com



22)
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陆晓


电话:
0512-62938690


客服电话:
95330


网址:
www.dwzq.com.cn



23)
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肖林


联系人:付婷


电话:
010-83252185


客服电话:
95321


网址:
www.cindasc.com



24)
名称: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
395号
901室(部位:自编
01)
,1001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陈靖


联系电话:
020-88836999


客户服务电话:
95396


网址:
www.gzs.com.cn



25)
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安岩岩


电话:
0431-85096517


客服电话:
95360


网址:
www.nesc.cn



26)
名称: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号院
1号楼
15层
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号院
1号楼
15层
1501


法定代表人:叶顺德


联系人:田芳芳


电话
:010-83561146


客服电话
:4006989898或
95399


网址:
www.xsdzq.cn



27)
名称: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迎宾街
15号桐城中央
21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世贸中心
12层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人:薛津


电话:
0351-4130322


客服电话:
4007-121212


网址:
www.dtsbc.com.cn



28)
名称: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金融一街
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金融一街
8号国联大厦
702


法定代表人
:姚志勇


联系人
:祁昊


电话
:0510-82831662


客服电话
:95570


网址
:www.glsc.com.cn



29)
名称: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
201号


办公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
201号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联系人:高扬


电话:
0571-87902974


客服电话:
95345


网址:
www.stocke.com.cn



30)
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周一涵


电话:
021-38637436


客服电话:
95511转
8


网址:
www.stock.pingan.com



31)
名称: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号财智中心
B1座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联系人:范超


电话:
0551-65161821



客服电话:
95318


网址:
www.hazq.com.cn



32)
名称: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号国华投资大厦
9层
10



法定代表人:翁振杰


联系人:杜正中


电话:
010-84183142


客服电话:
400-818-8118


网址:
www.guodu.com



33)
名称: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市延陵西路
23号投资广场
18层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钱俊文


联系人:王一彦


电话:
0519-88168261


客服电话:
95531;
400-8888-588


网址:
www.longone.com.cn



34)
名称: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市鲁木齐市高新区
(新市区
)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
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
2005室


法定代表人:李琦


联系人:王怀春


电话:
0991-2307105


客服电话:
4008000562


网址:
www.swhysc.com



35)
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花园石桥路
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18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朱琴


电话:
021-20315161


客服电话:
95538


网址:
www.zts.com.cn



36)
名称:世纪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
镇对冲基金中心
406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招商银行大厦
40-42层


法定代表人:李强


联系人:王雯


电话:
0755-83199511


客服电话:
400-8323-000


网址:
www.csco.com.cn



37)
名称: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3幢
1单元
5-5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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