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改革 : 长信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原标题:长信改革 : 长信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长信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 二 年 三 月 重要提示 长信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4 年5月1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81号文注册募集。 本基金合同于2014年8月6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 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 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 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 金管理风险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 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 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 程序后,可以 启用 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的 有关 章节。侧 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 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 特定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投资品种,其预期风险和 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但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的投资范 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 创业板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货币市场工具、 资产支持证券、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 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 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 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 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所载的内容截止日为2021年5月31日(其中基金管理 人章节的信息截止日为2022年3月14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截止日为2021 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一、绪 言 ................................ ................................ ................................ ................................ ........ 1 二、释 义 ................................ ................................ ................................ ................................ ........ 2 三、基金管理人 ................................ ................................ ................................ .............................. 7 四、基金托管人 ................................ ................................ ................................ ............................ 18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 ........................ 23 六、基金的募集 ................................ ................................ ................................ ............................ 35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36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 37 九、基金的投资 ................................ ................................ ................................ ............................ 49 十、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 ................................ ................................ ............. 57 十一、基金的业绩 ................................ ................................ ................................ ........................ 63 十二、基金的财产 ................................ ................................ ................................ ........................ 65 十三、基金资产估值 ................................ ................................ ................................ .................... 66 十四、基金费用与税收 ................................ ................................ ................................ ................. 72 十五、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 75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77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78 十八、侧袋机制 ................................ ................................ ................................ ............................ 85 十九、风险揭示 ................................ ................................ ................................ ............................ 89 二十、基金合同的变更 、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 ..... 95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 97 二十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125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 144 二十四、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 ................................ ................................ ... 147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150 二十六、备查文件 ................................ ................................ ................................ ...................... 151 一、绪 言 《长信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 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 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 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长信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合同 ”或 “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 长信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 标、投资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 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 本 基 金管理 人 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 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 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 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代表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长信 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长信 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长信 改革红利 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 :指《长信 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长信 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 《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2 年 12 月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29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 , 并于 2012 年 6 月 19 日修订 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做出的修订 13 、《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 5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 1 6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 7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 8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1 9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 境内 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 1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2 2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 3 、销售机构:指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 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 4 、代销机构:指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认购、申购、赎回和 其他基金业务的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机构 2 5 、会员单位:指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 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和转托管等业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2 6 、登记业务:指基 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 7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长信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或接受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 8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 9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 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业务 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3 1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 2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 个月 3 3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 4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 及相关期货交易所 的正常 交易日 3 5 、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 6 、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 n 为自然数 3 7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 8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 9 、《业务规则》:指《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 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0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 根据 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 1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 2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 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 3 、场内: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内的会员单位利用交易所开放式基金交易 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的场所 4 4 、场外:指通过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代销机构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 赎回的场所 4 5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 6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 7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 8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 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 9 、元:指人民币元 50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 1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款 项 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 2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 3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 4 、基 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 5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网站)等媒介 56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 长信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 》及其更新。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的要求, 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57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58 、 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 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 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 户称为侧袋账户 59 、特定资产:包括:( 1)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2)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 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3)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 资产 60 、 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68 号 9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 银城中路68号9楼 邮政编码 200120 批准设立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63号 注册资本 壹亿陆仟伍佰万元人民币 设立日期 2003年5月9日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元瑞 电话 021 - 61009999 传真 021 - 61009800 联系人 魏明东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 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350万元 44.55%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149.5万元 31.21% 武汉钢铁有限公司 2500.5万元 15.15% 上海彤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751 万元 4.55% 上海彤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749 万元 4.54% 总计 16500 万元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成员情况 董事会成员 姓名 职务 性别 简历 刘元瑞 董事长 男 中共党员,硕士,现任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 总裁。历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钢铁行业研究分 析师、研究部副主管,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总裁助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副总经 理、研究所总经理、副总裁。 任晓威 非独立董 事 男 中共党员,学士,现任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裁兼董秘 ( 代理总裁主持工作 ) 。历任中国电气 进出口联营公司进口部项目经理、中国机械进出口 公司香港华洋亚太实业有限公司部门经理、香港必 达凯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国开曹妃甸投资有限公 司总经理助理、国开吉林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 财务总监、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三部高级经 理及副总经理、中国新城镇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及副总裁。 李 钊 非独立董 事 男 硕士,现任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产业金融运 营管理总监,历任上海宝钢集团公司财务部协理及 管理师、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管理 师、宝钢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财务部经理及高级经 理、宝钢集团有限公司首席会计师、中国宝 武钢铁 集团有限公司首席会计师。兼任宝钢工程技术集团 有限公司董事、华宝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华宝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华宝资本有限公司监事、央企 信用保障基金理事。 覃波 非独立董 事 男 中共党员,硕士,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EMBA 毕业, 具有基金从业资格。现任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曾任职于长 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2 年加入长信基金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历任市场开发部区域经理、营销策 划部副总监、市场开发部总监、专户理财部总监、 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徐志刚 独立董事 男 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 徐汇区办事处办公室副主任、信贷科副科长、党委 副书记,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办公室副主任、 主任、金融调研室主任、浦东分行副行长,上海实 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上海实业金融 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裁,上海实业财务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德勤企业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华东区财务咨询主管合伙人、全球金融服务行业合 伙人。 刘 斐 独立董事 女 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国和创新教育基金 (筹)合伙人。曾任上海国和现代服务业股权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创始合伙人,上海国际 集团旗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浦银安盛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浦银安盛创始人), 上海东新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浦 发银行与新鸿基合资养老金投资管理公司),浦发 银行办公室负责人。 闫立 独立董事 男 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曾任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 民警,中共吉林省委政法委主任科员,吉林省青少 年犯罪研究所所长、研究员,上海政法管理干部学 院、上海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二级教授、博士研究 生导师,上海政法学院副院长、二级教授、博士研 究生导师,上海政法学院终身教授、二级教授、博 士研究生导师。 注: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2 、监事会成员 监事会成员 姓名 职务 性别 简历 赵雍 监事会主席 男 中共党员,管理学学士,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审 计师、管理咨询师,现任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 司审计部派出子公司监事管理处长。历任宝钢集团 有限公司综合审计管理员、宝钢集团有限公司经营 审计管理师、宝钢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审计专员、宝 钢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审计高级专员、中国宝武钢铁 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审计高级专员、中国宝武钢铁集 团有限公司派出子公司监事管理处长。目前兼任宁 波宝新不锈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宝钢德盛不锈 钢有限公司监事、中联先进钢铁材料技术有限责任 公司监事、上海宝地上实产城发展有限公司监事。 李世英 监事 女 民革党员,硕士。现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 总部总经理 ; 兼任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长 江证券 ( 上海 )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江成长资本投 咨有限公司、长江证券创新投资 ( 湖北 ) 有限公司、 长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和长江证券国际金融集团 有限公司董事。曾任长江三峡实业开发公司财务部 出纳、会计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总部 会计兼行政岗,投资银行总部财务部经理、财务总 部核算部副经理,大鹏证券托管工作组财务管理 岗,重庆营业部财务经理岗,财务总部财务管理岗、 核算管理岗、副总经理,资本市场部副总经理,长 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首席 财务官。 徐璐 监事 男 硕士,现任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与 投资部副总经理,曾任花旗银行机构客户集团 Yield Book 量化分析师、湖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战略发展部投资经理、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办公室司办公室综合秘书、湖南财信金融科技 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毅 监事 女 中共党员,硕士。现任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总经理助理兼综合行政部总监。曾任长信基金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行政部副总监、零售服务部总 监。 孙红辉 监事 男 中共党员,硕士。现任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总经理助理、运营总监兼基金事务部总监。曾任职 于上海机械研究所、上海家宝燃气具公司和长江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 魏明东 监事 男 中共党员,硕士。现任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人力资源部总监。曾任职于上海市徐汇区政府、华 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 合行政部总监兼人力资源总监。 注: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3 、经理层成员 经理层成员 姓名 职务 性别 简历 覃波 总经理 男 简历同上。 周永刚 督察长 男 经济 学硕士, EMBA 。现任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督察长。曾任湖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武汉自 治街营业部总经理,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方 总部总经理兼北京展览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长 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纪业务总部副总经理兼 上海代表处主任、上海汉口路证券营业部总经 理。 邵彦明 副总经理 男 硕士,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具有基金从业 资格。现任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兼北京分公司总经理。曾任职于北京市审计局、 上海申银证券公司、大鹏证券公司、嘉实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2001 年作为筹备组成员加入长信基 金,历任公司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公司总经理 助理。 邓 挺 副总经理 男 经济学、法学双学士,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具有基金从业资格。现任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副总经理。曾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渠道 经理、高级渠道经理、华东营销中心渠道总监、 华中营销中心总经理,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机构业务部总监、保险业务部总监、总经理助 理。 注: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4 、基金经理 本基金基金经理情况 姓名 职务 任职时间 简历 张子 乔 基金 经理 自 2022 年 3 月 14 日起至今 英国帝国理工学院金融学硕士毕业,具有基金 从业资格。曾任职于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2016 年加入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现任职于研究发展部,历任研究员、基金 经理助理, 2020 年 8 月至今担任长信先机两年 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 2021 年 1 月至今担任长信增利动态策略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2 年 3 月 至今担任长信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叶松 总经理 助 理、权益 投资部总 监兼绝对 收益部总 监 自2021年7月6 日起至今 经济学硕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投资学专业研 究生毕业。 2007 年 7 月加入长信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担任行业研究员,从事行业和上市 公司研究工作,曾任基金经理助理、绝对收益 部总监、权益投资部总监 , 先后于 2015 年 2 月 至 2016 年 8 月担任长信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 年 9 月至 2018 年 2 月担任长信创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16 年 10 月至 2018 年 2 月担任长 信内需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 年 3 月至 2018 年 6 月担任长信双利优选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 年 3 月至 2019 年 8 月担任长信多利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1 年 3 月至 2019 年 8 月担任长信恒利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8 年 8 月至 2019 年 9 月担 任长信价值蓝筹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5 年 3 月至 2021 年 1 月担任长信增利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现任总经理助理、绝对收益 部总监兼权益投资部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执 行委员、 2018 年 7 月至今担任长信企业精选两 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 2019 年 4 月至今担任长 信睿进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1 年 3 月至今担任长信企业优选一年持有期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1 年 7 月 至今担任长信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 2021 年 7 月至今担任长信改革 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 2021 年 7 月至今担任长信利信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1 年 7 月至 今担任长信利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黄韵 基金经理 自 2014 年 10 月 21 日起至 2021 年 7 月 16 日 曾任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邓虎 基金经理 自 2016 年 8 月 6 日 起 至 2018 年 2 月 6 日 曾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姓名 职务 覃波 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 李家春 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决策委员会执行委员、长信利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长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长信利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富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长信利尚 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稳健精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长信稳健均衡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和 长信稳 健增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杨帆 养老 FOF 投资部总监、长信稳进资产配置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长信 颐天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 、 长信 稳利资产配 置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 、长信颐和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 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和长信颐年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 金中基金( FOF )的基金经理 高远 研究发展部总监、长信金利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易利红 股票交易部总监 张文琍 固定收益部总监、长信纯债壹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鑫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LOF) 、长信富平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 信稳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富海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 长信稳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 长信富全纯债一年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陆莹 现金理财部总监、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长信长金通货币市 场基金、长信稳鑫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长信中债 1 - 3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长信浦瑞 87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和长 信稳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叶松 总经理 助理 、 绝对收益部总监 兼 权益投资部总监、 投资 决策委员会执行委 员、 长信企业精选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睿进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信企业优选一年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长信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改革 红利 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长 信利 信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左金保 总 经理助理兼量化投资部总监 、投资决策委员会执行委员、长信医疗保健 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长信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长信量化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电子信息行业量化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低碳环保行业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和 长信量化多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涂世涛 量化专户投资部总监兼投资经理 蔡军华 固收研究部 总监 陈言午 专户投资部总监兼投资经理 宋海岸 量化 研究部总监 、长信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国防军工 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长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 金 和 长信先进装备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冯彬 固收多策略部总监、长信金葵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 信利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稳裕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长信富安纯债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信富民纯 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信稳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和长信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崔飞燕 固收专户投资部总监兼投资经理 注: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 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 、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 四 )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内部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上述法律法规的行为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防止下列禁止行为的发生: (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 3 )利用基金财产 或职务便利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 5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 6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 8 )法律 、行政 法规 和 中国证监会 规定 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经理承诺 (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 3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 4 )不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 五 )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基金管理人高度重视内部风险控制,建立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和控制体系, 从制度上保障本基金的规范运作。 1 、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 1 )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 ( 2 )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 3 )实现公司稳健、持续发展、维护股东权益; ( 4 )促进公司全体员工恪守职业操守,正直诚信,廉洁自律,勤勉尽责。 2 、 内部控制制度遵循的原则 ( 1 ) 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 定。 ( 2 )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 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一位员工。 ( 3 )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 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员工不得拥 有超越制度约束的权利。 ( 4 ) 独立性原则:公司在精简的基础上设立能够充分满足公司经营运作需 要的机构、部门和岗位,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固有 财产、基金财产和其他财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 5 )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机构、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 互制衡。 ( 6 ) 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投资、交易、研究策划、市场开发等相关部门, 应当在空间上和制度上适当分离,以达到风险防范的目的。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 幕信息的人员,应当制定严格的审批程序和监管措施。 ( 7 ) 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 出发点。 ( 8 ) 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 整和公 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 ( 9 )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 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 10 ) 保持与业务发展的同等地位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制 度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内部风险控制应与公司业务发展放在同等地位上。 ( 11 )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风险控制指标体系,使风险控制更 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3 、 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内控体系由不同层面的构成。 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 (包括 督察长 ) 、 内部控制委员会、监察稽核部及公司其他部门、各岗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风 险控制责任。 ( 1 ) 董事会:全面负责公司的风险控制工作,对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 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 ( 2 ) 经营管理层:负责日常经营管理中的风险控制工作,对内部控制制度 的有效执行承担责任;督察长:负责对公司内部管理、资产运作以及经营管理层、 内部各部门、各岗位执行制度及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公司内部风 险控制制度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进行评价; ( 3 ) 内部控制委员会:协助经营管理层负责公司风险控制工作,主要负责 对公司在经营管理 和基金运作中的风险进行评估并研究制定相应的控制制度,协 调处理突发性重大事件或危机事件。内部控制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监察稽核部总监、基金事务部总监、市场开发部总监和部分从事内部控制方面的 业务骨干组成; ( 4 ) 监察稽核部:负责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合法性、合规性、完 备性、有效性以及执行情况;对公司经营业务和基金运作情况进行日常稽核;对 各部门、各岗位、各项业务的风险控制情况实施全面的监督检查,并及时报告检 查结果。监察稽核部独立行使检查权并对经营管理层负责; ( 5 ) 业务部门 和公司各岗位 : 公司业务部门 根 据公司各项基本管理制度, 结合部门具体情况制定本部门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加强对各项业务和各业务 环节的风险控制;公司各岗位:根据岗位职责和业务操作流程,按业务授权规范 操作,严格控制操作风险。 4 、 内部控制制度 体系 公司制定了合理、完备、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制 度体系由不同层面的制度构成,按照其效力大小分为四个层面: 第一个层面是公司章程。 第二个层面是公司 内部控制大纲 ,它是公司自定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和依据, 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 。 第三个层面是公司 基 本管理制度 ,它 包括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 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人力资源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危机处理制度 ,等等 。 第四个层面是公司各 部门业务规章 、实施细则等。 部门业务规章 、实施细则 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 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公司重视对制度的持续检验,结合业务的发展、法规及监管环境的变化以及 公司风险控制的要求,不断检讨和增强公司制度的完备性、有效性。 5 、 内部风险管理体系 基金在运作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 操作风险、合规性风险以及不可抗力风险。 针对上述各种风险,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风险管理程序,具体包括 以下内容: ( 1 ) 投资风险管理; ( 2 ) 交易风险管理; ( 3 ) 巨额赎回风险管理; ( 4 ) 基金注册登记风险管理; ( 5 ) 基金核算风险管理; ( 6 ) 市场开发风险管理; ( 7 ) 信息披露风险管理; ( 8 ) 不可抗力风险管理。 6 、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措施 ( 1 ) 建立内控结构,完善内控制度:建立、健全了行之有效的内控制度, 确保各项业务活动都有适当的授权和明确的分工,确保监察稽核活动的独立性、 权威性; ( 2 ) 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建立了明确的岗位分离制度, 做到研究、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 同时进行空间隔离,建立防火墙,充分保证信息的隔离和保密,从制度上降低和 防范风险; ( 3 )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位员工都明 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及时上报各自工作领域中发现的风险隐患,以防范和化解 风险; ( 4 ) 建 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建立了内部控制委员 会,使用适合的程序和方法,确认和评估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建 立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 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做出决策,减少风险造成的损失; ( 5 ) 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建立了足够、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计 算机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能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 6 ) 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 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行业 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 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 7 ) 提供足够的培训: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 当的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素质和职业技能,防范和化解风险。 7 、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 1 )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 2 ) 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成立时间: 198 4 年 1 月 1 日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089 万元 联系电话: 010 - 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214 人,平均年龄 34 岁, 95% 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 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 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 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 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 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 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 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 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 QFII 资产、 QDII 资产、股权投资基金、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 贷资产证 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QDII 专户资产、 ESCROW 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 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 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 20 20 年 12 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1160 只。自 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七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 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 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74 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 银行, 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 评 。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 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 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 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 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 来做。 从 2005 年至今共十四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最权威的 ISAE3402 审阅,全部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 告。 充分表明独立第三方 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 , 也证 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 际先进水平。目前, ISAE3402 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 、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 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 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 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 健运行。 2 、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 察部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 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 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 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 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 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 、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 1 )合法性原 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 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 2 )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 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 部门、岗位和人员。 ( 3 )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 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 章制度。 ( 4 )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 金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 5 )有效性原则 。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 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 6 )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 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 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 、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 1 )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 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 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 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 2 )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 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 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 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 3 )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 控防线”、“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 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 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 与控制理念。 ( 4 )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 营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 益最大化目的。 ( 5 )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 风险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 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 6 )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 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 7 )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 于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 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 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 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 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 、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 1 )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 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 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 2 )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 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 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 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 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 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 3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 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 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 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 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 4 )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 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 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 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 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 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 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 销售 机构 1 1、直销中心: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68号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9楼 法定代表人:刘元瑞 联系人:顾洵 电话:021-61009916 传真:021-61009917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66 公司网站:www.cxfund.com.cn 2、场外代销机构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联系人:陈实 电话:010-66105662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联系人:高天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季平伟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109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唐苑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5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高迎欣 联系人:罗菲菲 电话:010-58560666 传真:010-58560666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联系人:方爽 电话:010-65558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7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张莉 电话:0755-22166118 传真:0755-25841098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网址:bank.pingan.com 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9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阳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联系人:王志琦 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032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 网址:www.tebon.com.cn 10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吴军 电话:0755-23838751 传真:0755-25831754 客户服务电话:9535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11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陆晓 电话:0512-62938521 传真:0512-65588021 客户服务电话:400 860 1555 网址:www.dwzq.com.cn 12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联系人:龚俊涛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13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楼、20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楼、20楼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梁微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654 客户服务电话:95396 网址:www.gzs.com.cn 14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电话:0591-87383623 传真:0591-87383610 客户服务电话:95547 网址:www.hfzq.com.cn 15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杜晶、贾鹏 电话:028-86690057、028-86690058 传真:028-86690126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1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