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数科: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达到1%
证券代码:300344 证券简称:立方数科 公告编号:2022-019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达到1%的公告 公司股东宁波岭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2年2月 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2-011),持有公司股份32,247,46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03%) 的股东宁波岭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岭楠”)计划在 未来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12,834,128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 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 减持的,在本减持计划公告后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2%,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 2022年3月17日,公司收到上述股东宁波岭楠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 进展的告知函》,获悉其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数量过半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 减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宁波岭楠 大宗交易 2022年3月17日 6.14 6,417,000 1.00% 合计 6,417,000 1.0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宁波岭楠 合计持有股份 32,247,466 5.03% 25,830,466 4.0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2,247,466 5.03% 25,830,466 4.03% 注: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股东的一 致行动人未发生持股变动。 二、累计减持股份达到1%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宁波岭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永丰路128号39幢101-422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2年3月17日 股票简称 立方数科 股票代码 300344 变动类型 (可多 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641.70 1.00 合 计 641.70 1.00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 18,108.1916 28.22 17,466.4916 27.2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224.7466 5.03 2,583.0466 4.03 有限售条件股份 14,883.445 23.19 14,883.445 23.19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划 是√ 否□ 公司于2022年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预披露宁波岭楠的减持 计划(公告编号:2022-011)。本次股份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 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购 买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在上述股份减持期间,宁波岭楠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2、宁波岭楠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上述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前述减持数量在 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 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宁波岭楠在《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2020年5 月12日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做出承诺,宁波岭楠严格履行了承诺, 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4、宁波岭楠为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宁波岭楠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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