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中庚价值先锋股票 : 中庚价值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2年03月18日 10:26:25 中财网

原标题:中庚价值先锋股票 : 中庚价值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年度报告










中庚价值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
年年度报告


2021

12

31
















































基金管理人
:
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
:2022

03

18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
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2年03月04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
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期自2021年08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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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1
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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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1.2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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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2
基金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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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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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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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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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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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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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
................................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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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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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
...................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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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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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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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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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4
管理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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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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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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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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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
.
10
4.3
管理人对报
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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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
1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
12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
.............
14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
.........
15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
.............
16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
16
§5
托管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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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6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
.................
16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6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
16
§6
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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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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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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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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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6
§7
年度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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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9
7.1
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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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9
7.2
利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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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1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
................................
................................
.
22
7.4
报表附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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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8
投资组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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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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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5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
................................
.................
55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
.........................
55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
56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
.............................
63
8.5
期末按债券
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
.........................
65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
66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66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66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
66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
.......
66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
.......
67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
................................
.......................
67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
................................
.............................
68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
.....................
68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
.........
69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
69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
................................
...........................
69
§11
重大事件揭示
................................
................................
................................
................................
.......
69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
................................
...........
69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
69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
69
11.4
基金投
资策略的改变
................................
................................
................................
...................
70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
.......................
70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
70
11
.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
...................
70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
................................
...............................
71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
................................
.......
73
12.1
报告期
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
的情况
................................
...........
73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
...............................
73
§13
备查文件目录
................................
................................
................................
................................
.......
73
13.
1
备查文件目录
................................
................................
................................
...............................
73
13.2
存放地点
................................
................................
................................
................................
.......
73
13.3
查阅方式
................................
................................
................................
................................
.......
73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中庚价值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庚价值先锋股票

基金主代码

01293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08月20日

基金管理人

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063,879,902.57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以价值投资策
略为基础,全市场发掘成长潜力较强且具备估值优势
的价值型上市公司来构建股票组合,力争实现基金资
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股票投资策略:本基金在具体的股票投资策略上,
秉承价值投资理念,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精选个股的
股票投资策略,寻找市场中具备估值优势、具备较强
盈利能力、可持续成长的优秀细分龙头企业,并通过
一定行业分散降低基金组合的持股风险。


其他策略:资产配置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股指
期货投资策略、股票期权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策略、存托凭证投资策略、投资组合的风险管理策
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500指数收益率×9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
×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
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
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
露负责


姓名

崔远洪

罗敏

联系电话

021-20639999

021-63325888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

021-53549999

95503

传真

021-20639747

021-63320039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218弄1号
420室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19号
东方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703-704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
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号楼3楼

邮政编码

200120

200010

法定代表人

孟辉

金文忠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
报纸名称

《证券日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
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zgfunds.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办公场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普华
永道中心11楼

注册登记机构

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
星展银行大厦703-704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本期2021年08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12月




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242,143,757.56

本期利润

770,840,311.26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766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16.41%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7.58%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21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321,242,884.97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530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7,130,140,997.76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758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21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17.58%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
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
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
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4.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1年8月20日生效,本报告期不是完整报告期。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7.53%

1.25%

3.36%

0.68%

14.17%

0.57%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17.58%

1.20%

5.51%

0.84%

12.07%

0.36%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500指数收益率×9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10%。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说明: D:\恒生系统客户端程序\恒生系统客户端程序\估值FA\bin\MOD\TMP\CN_51530000_012930_FB010010_20220002_1.jpg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1年8月20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未满
一年。

2.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至本报告
期末尚处于建仓期。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



说明: D:\恒生系统客户端程序\恒生系统客户端程序\估值FA\bin\MOD\TMP\CN_51530000_012930_FB010010_20220002_3.jpg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1年8月20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
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1年8月20日生效,自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末未发生利润分
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设立。公司是一家以自然人持股发起设立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2亿元,公司注册地为上海。目前,公司股东及其出资比例为:孟辉先生26%,中
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25%,大连汇盛投资有限公司25%,闫炘先生10%,大连海博教育发
展有限公司8%,福建海龙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4%,福建瑞闽投资有限公司2%。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管理5只公募基金产品,分别为中庚价值领航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中庚小盘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庚价值灵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中庚价值品质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庚价值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资产规模245.55亿元。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
金经理(助理)
期限








说明

任职
日期

离任
日期

陈涛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1-
08-20

-

8


陈涛先生,工程硕士。历
任泰康资产研究员、华创
证券高级分析师、浙商基
金高级研究员、汇丰晋信
基金投资经理。现任中庚
基金基金经理。


曹庆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公司
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

2021-
08-20

-

18


曹庆先生,理学硕士。历
任巴黎银行证券上海代表
处研究员、汇丰晋信基金
高级研究员、研究总监、
基金经理、副总经理兼投
资总监。现任中庚基金副
总经理兼投资总监。




注:1.任职日期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的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中庚价值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庚价值先锋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在规范基金运作和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本公司制定了《中庚基金
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建立了完整有效的公平交易制度体系,涵盖了产品投资范围
内所有证券品种的一二级市场投资管理活动;贯穿了投资研究、投资决策、交易执行、
日常监控和报告分析等各个环节。


在投资研究环节,公司建立了资源共享的投资研究信息平台,通过平台规范研究人
员的投资建议、研究报告的发布流程,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和实时投资决策
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在交易环节,努力加强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利用恒生系统公平
交易功能模块和其它流程控制手段,确保不同组合在一、二级市场对同一证券交易时的
公平;在日常监控环节,公司通过实时监控分析、交易监控报告和专项稽核等方式,对
投资交易实施全过程监督,严格禁止不同组合间各种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
反向交易行为;在报告分析环节,公司不断完善和改进公平交易分析的技术手段,并按
季度和年度编制公平交易报告,对各组合间的同向/反向交易情况进行事后分析,评估
是否存在违背公平交易原则的情况。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贯彻落实《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和《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等相关监管法规及内部制度,严格规范境内
上市证券的一级市场申购和二级市场交易相关的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日常
监控和报告分析等投资管理环节,实行事前控制、事中监控、事后评估及反馈的流程化
管理体系。在制度和实际操作层面确保各组合享有同等交易机会,并保持各组合的独立
投资决策权。


事前控制主要包括:1、一级市场,通过恒生系统的线上流程和标准化的线下审批
流程,对关联方审核、价格公允性判断及证券公平分配等相关环节进行控制;2、二级
市场,通过交易系统的授权管理,对投资标的、交易对手和操作权限进行自动化控制。


事中控制主要包括组合间相同证券的交易方向控制。首先,将主动投资组合的同日
反向交易列为禁止行为。其次,对于同日同向交易,通过交易系统对组合间的交易公平
性进行自动化处理。


事后评估及反馈主要包括组合间不同时间窗口下(1日、3日、5日)的季度公平性
交易分析评估。通过公平交易的事后分析评估系统,对当季度涉及公平性交易的投资行
为进行统计分析。若发现异常交易行为,视情况要求相关当事人做出合理性解释,并按
法规要求上报监管机构。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各基金产品严格遵守公司的公平交易制度,未出现违反公平
交易制度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之间有导致不公平交易和
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本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
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1年经济基本面见顶后逐步回落,至四季度较为悲观,全年看疫情错位和市场表
现分化是最显著的两点特征。权益资产表现看,一方面,盈利增长驱动市场表现,紧信
用局面下压抑估值,部分抱团行业年初切换后即陷入落寞,叠加中小市值企业的盈利相
对更好,国证2000、中证1000及可转债等均表现强势。另一方面,受损和受益行业表现
迥异,涨价盈利齐飞导致周期股涨幅巨大,而受损疫情、涨价及政策的中下游消费、成
长行业表现较差。成长板块中持续高景气和政策支持的新能源相关行业,继续高歌猛进。


估值方面,2021年上市公司整体盈利大幅度修复和10年国债收益率显著下行,整体
估值水平自年初的高位消化至历史中性水平,中证800股权风险溢价从去年年末的-0.65
倍标准差回升至0.19倍标准差。我们2020年末认为市场的核心矛盾在于极致的分化,结
构性的高估和低估并存,市场有一定程度的修正,但此矛盾仍最为突出。


本基金自2021年8月20日成立后,结合当时的市场环境,采取了相对积极的建仓策
略和小步快跑式的建仓节奏,并在后续维持了较高的股票仓位配置。从基金成立到2021
年底的整体业绩来看,本基金表现明显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特别是本基金超配的计算机
和风电设备行业表现较好,贡献了较明显的超额收益,同时本基金在电子、建材、农业、
化工等行业的投资也带来较好的超额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中庚价值先锋股票基金份额净值为1.1758元,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
净值增长率为17.5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5.5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22年,三重压力(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的基础共识,对经济基
本面的担心是持续的,聚焦以内为主的经济政策,实现经济目标需合力,上半年靠前发
力的基建和受益海外及价格的出口托底经济,之后需要政策加码地产反弹和消费复苏。

总体上,政策积极则经济动能恢复,经济基本面风险将降低,应更积极看待经济。


2022年初,市场承受较大压力,权益资产快速调整释放风险,另一面是风高浪急,
权益资产获得更高的隐含回报水平。从风险溢价的角度看,权益资产隐含回报水平在提


升,目前中证800的风险溢价已经接近于历史净值水平上方的0.5倍标准差的水平,市场
整体的风险溢价水平是有吸引力的。


我们认为市场目前主要矛盾还是结构性高估和低估并存,自上而下需关注风险和政
策预期,自下而上识别分化、选股比宏观更为重要,重心要放在结构性机会的捕捉上。

选股方向上我们倾向于具备弱周期、低基本面风险、相对低估值、低预期、潜在高增长、
较高反转可能性的个股,对于市场交易拥挤、估值高位且与经济基本面关联度较大的行
业及个股保持谨慎。


总体而言,目前组合风格呈现为相对低估值、小市值、高成长、反转、高质量等特
征,而反映在行业配置层面:

1)我们较为看好计算机行业的投资机会,我们认为计算机在大类成长行业中是为
数不多的洼地,相对新能源、芯片等赛道行业而言,计算机行业由于短期增速不够亮丽,
股价表现一般,但其需求刚性、周期性弱、持续性强、竞争格局相对清晰等优势却没有
被市场足够重视,尤其是在国家持续出台有关数字经济相关政策的大背景下,自上而下
看,计算机行业的长期发展高度会抬升,下游的资本开支会更刚性,发展也会加速。从
中观行业比较的角度出发,结合低估值价值成长策略,以交易拥挤度、行业增速、估值
分位数、景气边际变化等维度来看,计算机行业的投资性价比会比较突出。特别是在医
疗信息化、金融IT、工业软件、信创、人工智能、网络安全等细分行业,我们可以自下
而上筛选出不少估值历史低位、潜在增速较高、边际景气度向上、质地不错的中小市值
公司,从风险管理的角度来讲,它们成长背后的驱动因素和风险来源也是多样化的;

2)我们也较为看好风电设备行业,2021年以来由于风机技术进步引发的快速降本,
带来行业更快的平价速度、更高的经济性和更强的全球竞争力,叠加大基地、老旧改造、
风电下乡等政策带来的潜在需求曲线上移,未来风电装机的增速中枢会提高,加上相比
新能源车、光伏而言低预期、低估值,可能会迎来整个行业的价值重估。市场担心风电
设备行业因为降价较快导致盈利承压,我们认为核心矛盾还是补贴退坡后倒逼的行业的
持续技术进步和降本增效进而带来的需求端量的巨大弹性和出口的可能性,次要矛盾才
是整个行业的盈利压力和产业链各环节的盈利分配问题,随着年底各环节的议价陆续结
束和股价的调整,我们认为盈利承压的风险也正在逐步释放,不同环节的受益或者受损
程度也逐步清晰,应该把重心回归到装机和招标的量上来,我们认为整个量的层面有可
能持续超出市场预期,目前整个板块估值低、预期低、长期成长空间较大,依然是性价
比非常高的板块;

3)我们还看好电子行业,特别是在今年以来受损于原材料涨价、供应链紧缺、运
费上涨、运力不足等负面因素的下游制造和组装类公司,这类公司前期股价下跌较多,
但其实多是有较强竞争力的细分行业龙头,在全球疫情环境下市场份额、订单、收入是
持续提升的,上游大宗品的周期回落可能会带来较大的利润和股价弹性。另外,我们也


重点关注传统消费电子公司中积极向汽车电子、元宇宙设备这类新需求敞口转型的公
司;

4)此外,我们在机械、汽车、建材、养殖、新材料等细分行业也配置了一些敞口。


本基金坚持低估值价值成长投资策略,致力于全市场发掘成长潜力较强且具备估值
优势的价值成长型公司来构建股票组合,兼顾低估值和成长因子,希望能较好控制回撤
的同时保持成长策略的进攻性。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2021年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基
金管理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法履行基金管理人的职责,有效组织开展对基金运作
的内部监察稽核,落实风险控制,强化监察稽核职能,确保基金管理业务运作的安全、
规范,保护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
稽核工作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公司内控体系

本报告期内,公司结合新法规的实施、新的监管要求和公司业务发展实际,对《中
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办法》等多项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同时通过组织全员培训、合规检查等方式予
以落实。进一步明确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责任,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风险管理
体系,为切实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有效落实投资风控合规管理,保障基金合法合规运作

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合规审查流程,落实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风控管理,
重点加强对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的管理。同时进一步加大合规和风险管控力度
和深度,积极做好关联交易管理、公平交易及异常交易管控、防控内幕信息和非公开性
信息流转、防范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人员执业行为管理工作,有效落实好公司投资业
务的合规和风险管控工作,保障基金运作合法合规、风险可控。


(三)全面开展合规检查工作,强化公司内部控制

公司以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为依据,根据年度合规检查计划及监管机构要求,
对基金运作和公司经营所涉及的各个环节实施了严格的合规检查工作。通过对基金投
资、销售、运营、信息技术等各部门的内部控制关键点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系统检查与
评估,及时发现并整改风险点,促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


(四)积极开展合规培训,提高员工合规意识

公司及时跟踪各类监管新规的发布,通过对各类监管新规的解读和学习,保持对监
管动态的敏感度,保障公司合法合规开展业务。同时,公司通过公网资料学习、邮件自
学、部门培训、全员培训和合规测试等方式对公司员工开展合规培训,提高了员工合规
知识水平和合规管理技能,有效提升员工的合规意识。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为合理、公允地对基金所投资品种进行估值,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公司设
立估值委员会,专门负责基金估值工作,直接向公司管理层负责,在确定公司旗下基金
的估值方法、估值模型选择、估值模型假设及估值政策和程序的建立等方面为公司管理
层提供参考意见,为业务部门的操作提供指导意见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估值委员会
由督察长、首席投资官、基金运营部负责人、投资部负责人、监察稽核部内审经理组成,
当发现可能需要对某只证券重新估值的情形,估值委员会成员或基金经理可提请召开估
值委员会,讨论估值方法的调整。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有10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具备
良好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充分理解各种估值方法和估值技术。估值委员会的职责主
要包括有:

(一)负责建立、健全公司的估值政策和估值程序;

(二)负责参照估值模型和行业惯例,选定与市场环境相适应的估值方法;

(三)负责在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
等情形下,确定合理的估值方法,组织估值调整;

(四)负责研究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发布的各类估值指引,
评估指引实施后对估值的影响及估值系统改造的可行性;

(五)对直接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证券估值价格的,负责评估第三方估值机
构的估值质量,对估值价格进行校验,确定更能体现公允价值的估值价格;

(六)当发生估值调整时,负责发布相关公告,充分披露确定公允价值的依据、方
法、估值价格等信息;

(七)当本公司所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
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负责
决定是否暂停基金估值;

(八)当本公司所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负责决定是否
启用摆动定价机制,摆动定价机制的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由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另
行制定。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托管人和会计师事务所。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
金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当存有异议时,托管人有责任要求基金管理公司作出
合理解释,通过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估值委员会采用的相关估值模
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
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公司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分别提供交易所交易的债券
品种的估值数据和流通受限股票流动性折扣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但符合基金合同规定。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
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
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
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
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复核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2)第22936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中庚价值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
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一) 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中庚价值先锋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庚价值先锋
股票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
资产负债表,2021年8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
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
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
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
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
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中庚价值
先锋股票基金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8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
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
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
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
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
中庚价值先锋股票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
的其他责任。


强调事项



其他事项



其他信息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中庚价值先锋股票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庚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
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
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
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
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
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
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中庚价值
先锋股票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




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
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中庚价值先锋股
票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
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中庚价值先锋股票基
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
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
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
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
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
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
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
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
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
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
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
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
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
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的风险。(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
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
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
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
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
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中庚价值先锋股票
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
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
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
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
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




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
中庚价值先锋股票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
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
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
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
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
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
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薛竞、陈轶杰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


审计报告日期

2022-03-09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中庚价值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87,881,715.59

结算备付金



-

存出保证金



-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6,977,470,467.32

其中:股票投资



6,615,675,656.72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361,794,810.6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7.4.7.5

7,017,713.14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84,536,798.91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7.4.7.6

-

资产总计



7,156,906,694.9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17,808,887.94

应付管理人报酬



7,732,275.45

应付托管费



1,030,970.03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

应交税费



54.26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7.4.7.8

193,509.52

负债合计



26,765,697.20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6,063,879,902.57

未分配利润

7.4.7.10

1,066,261,095.19




所有者权益合计



7,130,140,997.7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156,906,694.96



注:1.报告截止日2021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1758元,基金份额总额
6,063,879,902.57份。

2.本基金合同于2021年8月20日生效,本报告期按实际存续期计算。截至报告期末本基
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本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均无同期可比数据。

3.银行存款中包含存放在证券经纪商基金专用证券账户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中庚价值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1年08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21年08月20日(基金合同
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


一、收入



813,648,849.77

1.利息收入



4,999,603.2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1,920,219.53

债券利息收入



1,846,284.02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233,099.74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75,685,029.4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270,243,808.67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4,686,998.9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3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4

-

股利收益

7.4.7.15

754,221.80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7.4.7.16

528,696,553.70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7

4,267,663.32

减:二、费用



42,808,538.51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25,370,801.47

2.托管费

7.4.10.2.2

3,382,773.44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7.4.7.18

13,894,547.87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税金及附加



15.73

7.其他费用

7.4.7.19

160,40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列)



770,840,311.26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770,840,311.26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中庚价值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1年08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21年08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
益(基金净值)

3,853,744,792.52

-

3,853,744,792.52

二、本期经营活动
产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数(本期利
润)

-

770,840,311.26

770,840,311.26

三、本期基金份额

2,210,135,110.05

295,420,783.93

2,505,555,893.98




交易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数(净值
减少以“-”号填
列)

其中:1.基金申购


3,310,551,531.11

418,299,687.55

3,728,851,218.66

2.基金赎
回款

-1,100,416,421.06

-122,878,903.62

-1,223,295,324.68

四、本期向基金份
额持有人分配利
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
益(基金净值)

6,063,879,902.57

1,066,261,095.19

7,130,140,997.76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孟辉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孟辉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欧晔

—————————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中庚价值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228号《关于准予中庚价值先锋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和《中庚价值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
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
3,853,736,173.99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
字(2021)第082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中庚价值先锋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21年8月20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3,853,744,792.52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8,618.53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
基金管理人为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庚价值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
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
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
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
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
市场工具、股指期货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
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股票、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85%-95%。本基
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500指数收益率
×9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10%。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审计报告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
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
引》、《中庚价值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
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的财
务状况以及本报告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21年8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日。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
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
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
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
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
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
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
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
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
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
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
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
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
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
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
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
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
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
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
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
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
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
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
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
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
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
可观察输入值。


(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
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具有抵销
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
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
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
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
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
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
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
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
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
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
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
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资产支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项,根据资产支持证
券的预计收益率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将本金部分冲减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
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
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
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
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
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
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
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
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
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
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
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
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


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
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
下类别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
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
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
技术进行估值。


(2) 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
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
发[2017]6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
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按估值日
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
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


(3)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和私募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
[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
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
债券、可交换债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
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
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
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
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
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
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
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
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
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
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
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
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
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
(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
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
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
花税。


(5)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
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

69,342,223.49

定期存款

-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内

-

存款期限1-3个月

-

存款期限3个月以上

-

其他存款

18,539,492.10

合计

87,881,715.59



注:其他存款本期末余额为存放在证券经纪商基金专用证券账户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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