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美药业: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拟被司法拍卖暨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006 证券简称:莱美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6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拟被 司法拍卖暨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大风险提示: 1、本次将被司法拍卖的股份为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莱美药业”)持股5%以上股东邱宇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合计数量11,3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占邱宇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8.12%; 2、根据邱宇与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 于2020年1月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邱宇已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全部股 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委托中恒集团行使。本次邱宇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在淘宝网司 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被司法拍卖,如果本次邱宇直接持有的11,380,000股公司股份 被拍卖成功且由中恒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方竞得,则将导致中恒集团 在公司中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和比例发生变化,但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 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鉴于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法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 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 过户等环节,最终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拍卖事项的进展 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近日获悉,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4月23日10时至 2022年4月24日10时止(即24小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 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户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公开拍卖邱 宇持有的11,38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8%。 现将本次公司股东邱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拟被司法拍卖暨被动减持事宜预 披露如下: 1、本次股东所持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第一 大股东及一 致行动人 将被司法拍 卖的股份数 量(股)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占其所持公 司股份比例 司法拍卖起 始时间 司法拍卖到 期时间 拍卖人 邱宇 否 11,380,000 1.08% 8.12% 2022年4月 23日10时 2022年4月 24日10时 上海市浦 东新区人 民法院 本次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具体内容详见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 (https://sf.taobao.com)公示的相关信息。 2、本次被司法拍卖的股份来源 公司股东邱宇本次被司法拍卖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 份、参与公司2013年重大资产重组所认购的股份及因历年权益分派转增的股份。 3、本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原因 公司股东邱宇因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触发 违约条款,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上述案件中,决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 公开拍卖被执行人邱宇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合计11,380,000股。 4、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情况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邱宇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莱美医药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西藏莱美”)所持公司的股份,合计数量99,065,376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9.38%)前期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被司法拍卖,其中邱宇直接持有的 44,260,000股,以及间接通过西藏莱美持有的48,305,376股被买受人成功竞得并 完成过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2021-058、2021-059、2021-060、2021-064、 2021-068、2021-076、2021-079、2022-001)。 5、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邱宇不存在与拟被司法拍卖股份相关且仍在履行中的承诺和 保证,前述股份被司法拍卖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根据邱宇与中恒集团于2020年1月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在表决 权委托协议约定的表决权委托期限内,若邱宇依据协议约定减持莱美药业股份或 因法院强制执行而被动减持其持有的莱美药业股份,则减持后邱宇持有的剩余股 份的表决权仍委托中恒集团行使。 截至本公告日,中恒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南宁中恒同德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广西广投国宏健康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 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79,984,9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52%)。 如果本次邱宇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被拍卖成功且由中恒集团及其一致行动 人以外的其他方竞得,则中恒集团将继续拥有邱宇直接所持公司128,70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2.19%)股票所对应的表决权,由此中恒集团及其一致行动 人合计拥有的莱美药业表决权股份数量将变更为408,684,953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38.70%),中恒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公司股东邱宇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股东邱宇正在积极应对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风险,并积极与 债权方协商沟通,争取妥善解决相关债务问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邱宇所持公 司140,080,000股公司股份全部处于质押和司法冻结状态,不排除存在继续被动 减持的可能。 3、鉴于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法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 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 过户等环节,最终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拍卖事项的进展 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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