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原标题:和顺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angzhou Heshun Technology Co., Ltd. (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粮站路 11 号 1 幢 5 楼 512 室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12 、 15 层) 二零二 二 年 三 月 特别提示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和顺科技 ”、“本公司”或“发行 人”)股票将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 创 业板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 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公告书 中的相同。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 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 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 . cninfo . com . cn )、中 证网( www . cs . com . cn )、中国证券网( www . cnstock . com )、证券时报网( www . stcn . com )、 证券日报网( www . zqrb . cn ) 及 经济参考网 ( www.j jckb.cn ) 上 的本公司 上市公告书 “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本公司 上市公告书 全文。 二、创业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次发行价格为 56.69 元 / 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 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 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 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 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 为“ C 29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大类;截至 2022 年 3 月 9 日 ( T - 3 日 ) ,中证指数有 限公司发布的“ C 29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25.20 倍。 截 至 20 2 2 年 3 月 9 日 ( T - 3 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证券简称 股票代码 2020年扣 非前EPS(元/股) 2020年扣 非后EPS(元/股) T-3日股 票收盘价 (元/股) 对应的静态市盈 率(倍)-扣非 前(2020年) 对应的静态市盈 率(倍)-扣非后 (2020年) 裕兴股份 300305.SZ 0.5409 0.4392 14.77 27.31 33.63 东材科技 601208.SH 0.1954 0.1619 13.10 67.04 80.91 长阳科技 688299.SH 0.6206 0.5508 21.23 34.21 38.54 航天彩虹 002389.SZ 0.2748 0.2042 19.15 69.69 93.78 平均值 49.56 61.72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2年3月9日 注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0年扣非前/后EPS=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3日总股本; 本次发行价格 56.69 元 / 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 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62.39 倍 , 高 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 静态市盈率, 高 于可比公司 202 0 年扣非前 / 后孰低的平均静态市盈率,但仍存在 发行人未来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 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 重要影响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 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 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本公司新股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内,股票交易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 5 个交 易日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20%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新股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 例为 44% ,上市首日跌幅限制比例为 36% ,次交易日开始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 , 创业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8 , 000 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为 1,896.76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1% 。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 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融资融券风险 创业板股票 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 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 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 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需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 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 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 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 出或买券还券可能受阻,产生较大的流 动性风险。 (四)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 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 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 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司 上 市公告书 “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的全部内容,并应特别关注下列风险因素: (一) 创新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差异化、功能性聚酯薄膜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应用的终 端领域主要为消费电子行业。消费电子行业具有技术密集及材料需求多样化等特 征,因此市场对聚酯薄膜的性能和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行业内企业需要持续进 行技术创新及新产品开发以保证产品性能指标等不断优化升级。若公司的研发能 力无法与下游行业客户的技术创新相匹配,则公司将面临创新风险,这将对公司 的盈利水平及竞争能力均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二) 技术风险 1 、 新技术未能实现产业化的风险 随着下游消费电子行业、电工电气行业以及汽车行业的不断发展,客户对产 品的功能和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需要持续进行研发投入,提升产品技术 水平,才能满足下游行业对聚脂薄膜材料的性能要求。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开展 的研发项目包括黑色阻燃膜的开发、全防紫外高隔热窗膜的开发、高亮膜的开发 等。未来,若公司的技术储备或新技术开发方向不符合行业发展趋势,不能满足 客户需求变化,则公司将面临新技术未能实现产业化的风险。 2 、 技术失密和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核 心技术和高素质的研发人员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公司未申请专利的 技术或尚未获 得专利核准的技术尚不能受专利法的保护,可能被泄密或窃取,尽 管公司自成立以来未发生过此类情形,但不能排除技术人员违反职业操守泄密的 可能,不能避免专利技术被他人盗用的风险。 在生产和服务过程中积累起来的各项专利和非专利技术是决定企业核心竞 争力的关键因素之一,因此公司对于现有技术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存在一定的依 赖性。一旦核心技术人员流向公司的竞争对手,将会对公司的研发实力以及经营 活动带来一定负面影响。因此公司存在技术失密和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三) 经营风险 1 、 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自产产品主营业务成本中原材料成本所占比重分别为 78.03% 、 77.52% 、 72.17% 和 75.55% ,比重较高。根据公司各类产品营业成本中直接材料、 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的占比,报告期各期各类产品毛利率对原材料价格的敏感系 数如下: 产品类别 2021 年 1 - 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有色光电基膜 - 0.97 - 1.03 - 1.45 - 1.73 产品类别 2021 年 1 - 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透明膜 - 1.57 - 2.10 - 9.12 - 6.90 其他功能膜 - 1.55 - 1.13 - 1.30 - 1.51 公司各类产品毛利率对原材料价格的敏感系数均大于或接近 1 ,原材料价格 对产品毛利率影响较大,其中对透明膜毛利率影响最大,主要是由于透明膜技术 含量相对较低,毛利率相对较低,主要原材料聚酯切片的采购价格变动对成本及 毛利率的影响高于其他产品。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聚酯切片属于石油化工产品, 其价格受原油价格和市场供需关系的影响,呈现不同程度的波动。报告期各期, 公司聚酯切片采购均价分别为 7.66 元 /kg 、 6.41 元 /kg 、 4.28 元 /kg 和 5.23 元 /kg ,截 至 2021 年 6 月末,聚酯切片的 CCFEI 价格指数已由 2020 年末 的 4.80 元 /kg 上涨 至 6.30 元 /kg ,涨幅达 31.25% 。若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上涨,而公司不能有效地转 移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压力,公司产品毛利率将大幅下滑,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造 成不利影响。 2 、 原材料采购集中度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聚酯切片主要自万凯新材料和三江化纤采购,上述两家供应 商的采购金额占公司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2.59% 、 57.94% 、 59.54% 和 46.18% , 采购集中度较高。聚酯切片作为一种石油化工产品,国内产业集中度相对较高, 能够提供公司产品技术、品质所需的聚酯切片供应商相对较少,因此存 在聚酯切 片供应商集中的情形。 未来,若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的合作关系集中发生变化,或者公司主要供应商 的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可能导致聚酯切片不能及时、足量、保质的供应,从 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一定的影响。 3 、 市场竞争加剧导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目 前在公司所处的聚酯薄膜行业中,国外厂商凭借其技术优势在行业竞争中 处于优势地位,特别是在高端领域,而包括本公司在内的国内聚酯薄膜厂商由于 技术积累相对薄弱,普遍面临着较为严峻的市场竞争形势。 未来,若行业内国内外厂商利用资金和人才优势研发成功并大量生产有色光 电基膜,实施恶意竞争或下游电子工业领域发生不利变化,则会因供需状况变化 而发生有色光电基膜市场价格和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2020 年度,透明膜的收入占比由 2019 年度的 15.60% 提高至 38.36% ,透明膜 的毛利率由 2019 年的 7.60% 提升至 24.76% , 2021 年 1 - 6 月,透明膜的收入占比进 一步提升至 44.90% 、毛利率达到 32.21% ,主要系透明膜市场需求增长和原材料价 格处于市场低位所致。随着行业内新增产能的释放,透明膜的市场供需状况将趋 于平衡,市场竞争更加激烈,透明膜的高毛利率很难持续。如若公司透明膜产 品 无法被下游市场消化,发行人产品综合毛利率存在大幅下降的风险。 4 、 终端消费领域市场环境变化可能引致发行人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消费电子行业的技术发展趋势是种类多样化、薄型化、柔性化、高集成和高 精密,市场环境也会因消费电子行业技术的快速发展相应发生变化。未来,若公 司有色光电基膜的技术储备或新技术开发方向不符合消费电子行业的技术发展 趋势,不能满足客户需求变化,则公司将面临主营产品价格和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5 、 能源供应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的主要能源耗用为电力,报告期内,公司生产耗用的电力金额 分别为 975.68 万元 、 1,426.21 万元、 2,889.06 万元和 2,022.14 万元,占当期营业成 本的比例分别为 7.53% 、 8.79% 、 11.93% 和 10.61% ,发行人存在一定的依赖。未来, 若发行人所处行业的能源政策发生变化,如提高电价或限制采购量,将对公司的 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6 、 对万凯新材料存在一定程度的依赖风险 自 2019 年度起,发行人与万凯新材料达成年度采购协议,可以 CCF 月度均 价向其采购聚酯切片。报告期内,发行人对万凯新材料的采购价格较之向万凯新 材料以外的聚酯切片主要供应商的平均采购价格低 - 0.09 元 /kg 、 0.44 元 /kg 、 0.02 元 /kg 和 0.28 元 /kg 。若万凯新材料不再按 CCF 月度均价向发行人提供原材料,转而 向其他供应商采购,按发行人向万凯新材料以外的聚酯切片主要供应商的平均采 购价格模拟计算,报告期内,分别会增加发行人营业成本 - 52.42 万元、 375.73 万 元、 43.02 万元和 333.25 万元,对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各期的综合毛利影响为 - 0.97% 、 5.04% 、 0.32% 和 2.89% 。因此,发行人对万凯新材料的价格模式存在一定 程度的依赖风险,如无法持续合作,将会对发行人的毛利率水平构成不利影响, 但不利影 响较小。 7 、 被实施反倾销调查措施的风险 近年来,我国 BOPET 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在国际市场开拓方面成绩较为显 著。随着功能化聚酯薄膜产品产能的增加,我国聚酯薄膜出口保持较快的增长态 势,在国际市场占有率有所提升,对国际市场形成了一定的冲击。近年来,巴西、 美国、韩国及印度尼西亚等国对我国 BOPET 产品执行了反倾销措施,增加了我 国 BOPET 出口的成本。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以境内销售为主,各期占比均在 96% 以上,境外销售比重较小,主要销往美国、印度及韩国等国家。若未来有更多国 家或地区对中国销售的 BOPET 产品采取反倾销调查或措施,将对公司的境外销 售业务带来一定不利影响。 (四) 内控风险 1 、 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2020 年 6 月、 8 月,公司新增的两条生产线先后投产运营,公司年产能由 1.50 万吨扩大至 4.20 万吨,产能增长高达 180% 。伴随着新生产线的稳定投产以及未 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的资产及业务规模将迅速扩大,技术 人员、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数量将相应增加,从而使公司的风险控制、人员管理、 业务管理等难度加大,对公司的管理能力提出了更为严峻的挑战。公司如果不能 及时有效地建立与业务及资产规模相匹配的管理制度与内控体系,将直接影响公 司的经营效率和长远发展。 2 、 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公司产品的生产工艺较为复杂,生产制造过程包括配料与混合、结晶和干燥、 熔融挤出、铸片、纵向拉伸、横向拉伸、牵引收卷与分切等多个生产工艺,且每 个生产工艺包 含多道加工处理程序,使得公司需要持续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若 某一环节因质量控制疏忽而导致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则将对公司品牌形象产生不 利的影响,从而影响客户的采购决策,对公司的长期经营产生不利的影响。 3 、 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截至本 上市公告书 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范和强、张静夫妇,实际控制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 4,000 万股股份,占发行前总股本的 66.67% ,本 次发行后范和强、张静夫妇仍将处于控制地位。如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 股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或其他方式对本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利润分配、 管理层选聘等进行不当控制,可能会使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 (五) 财务 风险 1 、 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4,688.81 万元、 5,456.34 万元、 6,508.42 万元及 7,934.41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44.81% 、 39.30% 、 30.64% 及 31.09% ,存货规模总体上较大。 近年来公司业务规模迅速扩大,为保证对下游客户的及时供货,各类产品均 需维持相应的库存量,符合公司自身业务发展的需求,虽然报告期内未出现过存 货大幅跌价的情形,但未来随着公司四号线、五号线产能逐步释放和经营规模的 进一步扩大,存货规模可能会继续快速增长,如果公司产品无法及时实现销售, 或者下游行业及客户经营情况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存货无法及时销售,甚至 出现减值情形,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 、毛利率不能维持在较高水平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8.61% 、 30.95% 、 35.34% 及 37 .45% , 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均处于较高水平。 未来随着同行业企业数量的增多及公司规模的扩大,市场竞争将日趋激烈, 行业的供求关系将可能发生变化,导致行业整体利润率水平有下降风险。此外, 若未来公司不能持续推出满足客户需求的新产品或有效控制产品质量并减低生 产成本,则毛利率无法维持在目前相对较高水平,面临毛利率波动或下滑的风险。 3 、经营性现金流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697.36 万元、 3,193.41 、 5,045.90 万元和 4,630.46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2,231.91 万元、 3 ,585.84 、 7,417.44 万 元和 7,209.29 万元,经营性现金净流入均低于当期净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存在一定幅度波动且整体流入水平较低,主要 系公司业务发展迅速,存货余额随业务规模扩大而增长,同时公司使用收到的承 兑汇票支付设备工程款,导致公司经营性现金流趋紧。如未来公司存货余额和固 定资产投入持续快速增长,则公司将面临经营性现金流进一步紧张的风险。 4 、税收优惠政策风险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和顺于 2019 年 12 月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均为三年。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公司正处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重新认定期,公司 2021 年 1 - 6 月企业所得税暂按 15% 预缴。未来期间,如果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不利变化, 或者公司无法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则公司面临 所得税税率提高的风险,从而对公司以后年度的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 响。 5 、短期债务不能按期清偿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因为扩张产能而增加固定资产投资,使得公司资金需求量逐 渐增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2,750. 00 万元、 4,206.59 万元、 11,866.45 万元和 10,562.67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6.54% 、 37.96% 、 64.19% 和 59.76% ,公司面临一定的短期偿债压力。如果公司未来流动资金不足,不能按 期偿还银行借款,则可能给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6 、存货中的库存商品单位成本大于当期结转营业成本部分的产品单位成本 的风险 报告期内,未扣减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时,公司存在存货中库存商品单位 成本大于当期结转营业成本部分产品单位成本的情况,主要原因系:( 1 )在聚 酯切片的价格整体呈下行趋势 下,库龄 1 年以上的产品导致各期末库存商品单位 成本较高;( 2 )受聚酯切片采购价格上涨影响, 2018 年末库存商品单位成本较 高;( 3 ) 2020 年疫情期间生产的部分高单位成本的透明膜截至 2020 年底未销售, 导致 2020 年末库存商品中透明膜单位成本较高;( 4 )期末结存产品细分结构与 销售产品细分结构不同导致库存商品单位成本与当期结转营业成本的单位成本 存在差异。未来期间,若上述或类似原因持续存在,则公司将继续面临存货中的 库存商品单位成本大于当期结转营业成本部分的产品单位成本的风险。 (六) 法律 风险 公司生产的主要是聚酯薄膜产品,属于环境友好型热塑性材料,生产过程中 不涉及重污染情形。随着国家对企业环保监管日趋严格,环保要求日趋提高,国 家可能制定更为严格的环保标准,公司存在无法达到环保标准而被环保主管部门 处罚的风险。如果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操作不当、设备故障或其他偶发因素 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公司存在被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处罚的风险。 (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 、募投项目实施未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向双向拉伸聚酯薄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 程将涉及土建工程、设 备采购、安装工程、人员招聘等多个环节,组织和管理工作量大、难度高,且受 到工程进度、工程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虽然公司未来将在施 工进度管理、施工质量控制、设备采购管理及人力资源管理上采取有效的措施和 规范的流程,但仍然存在不能按期竣工投产的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现有技术基础、 对未来市场趋势的预测等因素作出的。而项目的实施则与国家产业政策、市场供 求、行业竞争、技术进步等情况密切相关,其中任何一个因素的变动都会直接影 响项目的经济效益。未来如果市 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 能无法实现预期收益。 2 、新增产能消化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投产后,公司的聚脂薄膜产能将由 4.2 万吨 / 年增长至 8.0 万吨 / 年,较募投项目投产前增长 90.48% 。产能的扩张将对公司未来的市场拓展能力 提出更高的要求。中国塑协 BOPET 专业委员会统计数据显示, 2019 年我国聚酯 薄膜行业需求量为 240 万吨 / 年,上述新增产能占年需求量的 1.58% ,市场消化压 力较大,倘若未来国家政策、市场环境、行业技术等因素出现重大不利变化,使 得公司市场开拓进度低于预期,则可能导致募投项目的新增产 能无法及时、完全 消化,进而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3 、募投项目引致的折旧大幅增加风险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 24,664.05 万元,募投项目 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将增加 39,700.23 万元,较项目实施前增长 160.96% 。新增固 定资产年计提折旧额 3,006.52 万元,占 2020 年度利润总额的 35.06% ,对公司盈利 能力影响较大。固定资产投资达到预计产能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若未来下游市 场需求发生不利变化,以至于公司的募投项目不能够获得预期效益,公司将面临 销售收入增长不能消化每年新 增折旧费用的风险,进而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八) 发行失败 风险 发行人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 2,000 万股。投资者认购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 股票主要基于对公司当前市场价值、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的判断,而投资者投资 偏好不同、对行业以及公司业务的理解不同,若公司的价值及未来发展前景不能 获得投资者的认同,则可能存在本次发行认购不足的风险。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 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 ( 2020 年 12 月修订 )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 有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简称“本次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于同意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 [202 2 ] 253 号)文同意注册,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上市公告书 和发 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 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 创业板上市的 通知》 (深证上 [ 2022 ] 278 号) ,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证券简称为“ 和顺科技 ”,证券代码为“ 301237 ”。 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2 , 000 . 00 万股,其中 1,896.76 万股股票将 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其余股票的可上市交易时间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相关股东的承诺执行。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 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板块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上市时间 上市时间为 202 2 年 3 月 23 日。 (三)股票简称 股票简称为“ 和顺科技 ”。 (四)股票代码 股票代码为“ 301237 ”。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 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为 8 , 000 万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2,000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 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1,896.76 万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 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6,103.24 万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未安排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参与战略配售,本次发行未安排保荐机 构相关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具体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 本次发行前股 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二、 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 向的承诺 ”。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具体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 本次发行前股 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二、 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 向的承诺 ”。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 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 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 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 (向上取整计算) , 限售 期限为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 股票中, 90% 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 通; 10% 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 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 起开始计算,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103.24 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9% 。 (十三)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股份类型 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后 可上市交易日期 ( 非交易日顺延 ) 持股数量 (万股) 占比 ( % ) 首次公开发 行前已发行 股份 范和强 1,885 23.56 2025 年 3 月 23 日 张静 1,015 12.69 2025 年 3 月 23 日 范顺豪 800 10.00 202 5 年 3 月 23 日 远宁荟鑫 470 5.88 2023 年 3 月 23 日 一豪投资 300 3.75 202 5 年 3 月 23 日 广沣启沃 300 3.75 202 3 年 3 月 23 日 陈伟 200 2.50 2023 年 3 月 23 日 金投智业 150 1.88 202 3 年 3 月 23 日 股份类型 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后 可上市交易日期 ( 非交易日顺延 ) 持股数量 (万股) 占比 ( % ) 胡建东 100 1.25 2023 年 3 月 23 日 浙富桐君 100 1.25 2023 年 3 月 23 日 何烽 86.25 1.08 2023 年 3 月 23 日 冯晶 70 0.88 2023 年 3 月 23 日 张伟 55 0.69 202 5 年 3 月 23 日 浙富聚沣 50 0.63 2023 年 3 月 23 日 孙海士 50 0.63 2023 年 3 月 23 日 陈莉莉 50 0.63 2023 年 3 月 23 日 陈翔 50 0.63 202 3 年 3 月 23 日 谢小锐 28.75 0.36 202 3 年 3 月 23 日 范小良 25 0.31 2023 年 3 月 23 日 原永丹 25 0.31 2023 年 3 月 23 日 吴锡清 20 0.25 2023 年 3 月 23 日 姚惠明 20 0.25 2023 年 3 月 23 日 范军 20 0.25 202 5 年 3 月 23 日 周明海 20 0.25 202 3 年 3 月 23 日 柳建平 20 0.25 202 3 年 3 月 23 日 计文忠 20 0.25 2023 年 3 月 23 日 封林接 15 0.19 2023 年 3 月 23 日 徐钦华 15 0.19 2023 年 3 月 23 日 彭永梅 10 0.13 2023 年 3 月 23 日 陆宇 10 0.13 2023 年 3 月 23 日 周文浩 10 0.13 2023 年 3 月 23 日 俞国芳 5 0.06 2023 年 3 月 23 日 古顺珍 5 0.06 2023 年 3 月 23 日 小计 6 ,000 75 - 首次公开发 行网上网下 发行股份 网下发行股份 (限售部分) 103.24 1.29 2022 年 9 月 23 日 网下发行股份 (无限售部分) 926.76 11.58 2022 年 3 月 23 日 网上发行股份 970.00 12.13 2022 年 3 月 23 日 小计 2,000 25 - 股份类型 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后 可上市交易日期 ( 非交易日顺延 ) 持股数量 (万股) 占比 ( % ) 合计 8,000 100.00 - 注:上述总数与各分项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十四)股票登记机构 股票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五)上市保荐机构 上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的经营状况,本次发行人选择的上市标准为: 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 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 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 2021 】 9348 号),公司 2019 年、 2020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分别为 3,478.82 万元、 7,269.37 万元,最近两年累计净利润为 10,748.19 万元。 因此,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规则( 2020 年修订)》 2.1.2 第( 一 )项规定的上市条件。 第三节 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angzhou Heshun Technology Co., Lt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721759978573P 注册资本(发行前) 6,000 万元 实收资本(发行前) 6,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范和强 有限公司设立时间 2003 年 6 月 16 日 股份公司设立时间 2015 年 6 月 5 日 公司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粮站路 11 号 1 幢 5 楼 512 室 经营场所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鼎盛路 69 号 邮编 311107 电话 0571 - 8631 8555 传真 0571 - 8632 2798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互联网网址 http://www.hzhssy.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 者关系的部门 证券部 董事会秘书 谢小锐 信息披露负责人电话 0571 - 8631 8555 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差异化、功能性双向拉伸聚酯薄膜(BOPET薄膜)的研 发、生产和销售。 经营范围 绝缘材料、塑料粒子、聚酯薄膜生产。服务:功能性薄膜的技术开 发、技术服务;批发、零售:五金交电,塑料制品,化学纤维,纺织 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 限制的项目在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所属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 从事的行业归属于C29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及其持有公司的股票及债券 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的股票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期起止 日期 直接持股 数量 (万股) 间接持股 数量 (万股) 间接持 股情况 合计持股 数量 (万股) 占发行前 总股持股 比例 (%) 持有 债券 情况 1 范和强 董事长、 总经理 20 21 . 7 . 30 - 202 4 . 7 .2 9 1,885.0000 153.0000 通过一 豪投资 间接持 有 2,038.0000 33.9667 无 2 张静 董事 2021.7.30 - 2024.7.29 1,015.0000 147.0000 通过一 豪投资 间接持 有 1,162.0000 19.3667 无 3 张伟 董事、副 总经理 2021.7.30 - 2024.7.29 55.0000 - - 55.0000 0.9167 无 4 吴锡清 董事 2021.7.30 - 2024.7.29 20.0000 - - 20.0000 0.3333 无 5 陈正坚 董事、副 总经理、 研发总监 2021.7.30 - 2024.7.29 - - - - - 无 6 何烽 董事 2021.7.30 - 2024.7.29 86.2500 - - 86.2500 1.4400 无 7 林素燕 独立董事 2021.7.30 - 2024.7.29 - - - - - 无 8 许罕飚 独立董事 2021.7.30 - 2024.7.29 - - - - - 无 9 鲍丽娜 独立董事 2021.7.30 - 2024.7.29 - - - - - 无 10 姚惠明 监事会主 席 2021.7.30 - 2024.7.29 20.0000 - - 20.0000 0.3333 无 11 范军 监事 2021.7.30 - 2024.7.29 20.0000 - - 20.0000 0.3333 无 12 周文浩 职工代表 监事 2021.7.30 - 2024.7.29 10.0000 - - 10.0000 0.1667 无 13 谢小锐 财务总 监、董事 会秘书 2021.7.30 - 2024.7.29 28.7500 - - 28.7500 0.4792 无 截 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无发行在外的债券。 三、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范和强、张静系夫妻关系,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前 ,范和强直接持有公司 1,885 万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 本的比例为 31.42% ;张静直接持有公司 1,015 万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 本的比例为 16.92% ;同时范和强、张静共同控制的一豪投资持有发行人 300 万股 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5.00% ;实际控制人直接和间接合计持 有公司 53.33% 股权。范顺豪系范和强、张静之子,为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范顺豪直接持有公司 800 万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3.33% 。 因此,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可控制公司 66.67% 的表决权。 本次发行后, 范和强直接持有公司 1,885 万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 本的比例为 23.56% ;张静直接持有公司 1,015 万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 本的比例为 12.69% ;同时范和强、张静共同控制的一豪投资持有发行人 300 万股 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3.75% ;实际控制人直接和间接合计持 有公司 40% 股权。范顺豪系范和强、张静之子,为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范 顺豪直接持有公司 800 万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0.00% 。因 此,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可控制公司 50.00% 的表决权。 发行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的基本情况 具体如下: 范和强先生,男, 1965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 位,高级经济师。 1987 年 8 月至 1992 年 10 月,任杭州磁带厂销售科长; 1992 年 10 月至 1996 年 12 月,任南方贸易商行经理; 1996 年 12 月至 2015 年 5 月,任南 方贸易董事长兼总经理; 2015 年 6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南方贸易董事长; 2003 年 6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和顺有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15 年 6 月至今,任公 司董事长、总经理。 张静女士,女, 1963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助理经济师。 1979 年 11 月至 1995 年 5 月,任杭州磁带厂销售内勤; 1995 年 5 月 至 2009 年 11 月,任浙江省文化实业发展中心会计; 2003 年 6 月至 2015 年 6 月, 任和顺有限监事; 2015 年 6 月至 2019 年 1 月,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2019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二)控制关系图 本次发行后,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如下: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 情况 截至本 上市公告书 签署之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范和强和张静及 其一致行动人范顺豪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股份不存在任何质押或者其他有争 议的情况。 四、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制定或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 划及相关安排 2016 年 5 月,发行人对张伟、彭永梅等 10 名员工实施股权激励,发行人通 过定向增发的方式向上述 10 人发行公司股份 2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3 元 / 股。 (一) 股份支付事项的相关约定 序 号 定向增发 参与对象 时任职务 定向增发股 份数量(万 股) 是否 在职 截至本 上市公告书 签 署之日所持股份变动 情况 1 张伟 董事、副总经理 55 是 未变动 2 彭永梅 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 30 否 2019.2.21 受让 5 万股 2019.4.30 转让 15 万股 2019.6.25 转让 10 万股 3 吴锡清 董事 20 是 未变动 4 姚惠明 监事会主席 20 是 未变动 5 范军 监事 20 是 未变动 6 俞国芳 监事 5 否 未变动 7 封林接 车间主任 15 是 未变动 8 徐钦华 采购部经理 15 是 未变动 9 周文浩 子公司副总经理 10 是 未变动 10 陆宇 销售总监 10 是 未变动 根据发行人与上述股份支付参与对象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签订的《杭州和顺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协议书》,并与上述股份支付参与对象访谈确认, 发行人与上述员工不存在服务期约定,不存在除已披露信息以外的锁定期安排, 不存在关于员工离职时所持股份处理方式的约定。 同时,发行人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彭永梅于 2017 年 6 月 1 日自发行人 处辞职,其离职时未对其持有的发行人股票作特殊处理,亦可证明发行人与其不 存在服务期约定。彭永梅分别于 2019 年 2 月 21 日受让发行人股东古顺珍持有的 发行人股票 5 万股、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向陈莉莉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票 15 万 股、于 2019 年 6 月 25 日向广沣启沃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票 10 万股,亦可说 明发行人与上述员工不存在除已披露信息以外的锁定期安排。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上述股权激励计划已实施完毕。除前述安排外, 公司不存在其他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安排 。 (二)股权激励对象持有公司股份的限售安排 具体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之“一、本次发行前股 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6,000 万股,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 2,000 万股股份, 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 % 。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 发售股份。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 名称 发行前股本结构 发行后股本结构 限售期限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 % )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 % ) 一、限售流通股 范和强 18,850,000.00 31.42 18,850,000.00 23.56 自上市之日起锁 定 36 个月 张静 10,150,000.00 16.92 10,150,000.00 12.69 自上市之日起锁 定 36 个月 范顺豪 8,000,000.00 13.33 8,000,000.00 1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 定 36 个月 远宁荟鑫 4,700,000.00 7.83 4,700,000.00 5.88 自上市之日起锁 定 12 个月 一豪投资 3,000,000.00 5 3,000,000.00 3.75 自上市之日起锁 定 36 个月 广沣启沃 3,000,000.00 5 3,000,000.00 3.75 自上市之日起锁 定 12 个月 陈伟 2,000,000.00 3.33 2,000,000.00 2.50 自上市之日起锁 定 12 个月 金投智业 1,500,000.00 2.50 1,500,000.00 1.88 自上市之日起锁 定 12 个月 胡建东 1,000,000.00 1.67 1,000,000.00 1.25 自上市之日起锁 定 12 个月 浙富桐君 1,000,000.00 1.67 1,000,000.00 1.25 自上市之日起锁 定 12 个月 何烽 862,500.00 1.44 862,500.00 1.08 自上市之日起锁 定 12 个月 冯晶 700,000.00 1.17 700,000.00 0.88 自上市之日起锁 定 12 个月 张伟 550,000.00 0.92 550,000.00 0.69 自上市之日起锁 定 36 个月 浙富聚沣 500,000.00 0.83 500,000.00 0.63 自上市之日起锁 定 12 个月 孙海士 500,000.00 0.83 500,000.00 0.63 自上市之日起锁 定 12 个月 陈莉莉 500,000.00 0.83 500,000.00 0.63 自上市之日起锁 定 12 个月 陈翔 500,000.00 0.83 500,000.00 0.63 自上市之日起锁 定 12 个月 谢小锐 287,500.00 0.48 287,500.00 0.36 自上市之日起锁 定 12 个月 范小良 250,000.00 0.42 250,000.00 0.31 自上市之日起锁 定 12 个月 原永丹 250,000.00 0.42 250,000.00 0.31 自上市之日起锁 定 12 个月 吴锡清 200,000.00 0.33 200,000.00 0.25 自上市之日起锁 定 12 个月 姚惠明 200,000.00 0.33 200,000.00 0.25 自上市之日起锁 定 12 个月 范军 200,000.00 0.33 200,000.00 0.25 自上市之日起锁 定 36 个月 周明海 200,000.00 0.33 200,000.00 0.25 自上市之日起锁 定 12 个月 柳建平 200,000.00 0.33 200,000.00 0.25 自上市之日起锁 定 12 个月 计文忠 200,000.00 0.33 200,000.00 0.25 自上市之日起锁 定 12 个月 封林接 150,000.00 0.25 150,000.00 0.19 自上市之日起锁 定 12 个月 徐钦华 150,000.00 0.25 150,000.00 0.19 自上市之日起锁 定 12 个月 彭永梅 100,000.00 0.17 100,000.00 0.13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