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强生物: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时间:2022年03月21日 03:22:48 中财网

原标题:九强生物: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股票简称:九强生物 股票代码:300406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东路15号旷怡大厦5层)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说明: 说明: C:\Documents and Settings\dingdi\桌面\中金-横版.png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2022年3月









本公司及全体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
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
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
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
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
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
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
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
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
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根据《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试行

》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符合法定的发行条件。






二、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信用评级


本次可转债经
中证
鹏元
评级,根据
中证鹏元
出具的《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中鹏信评【
2021
】第
Z

1521
】号
01

,九强生物
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
-

评级展望为稳定,
本次可转债
信用

级为
AA
-




公司本次可转债上市后,
中证鹏元
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三、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设担保。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可转债可能因未设定担保而存
在兑付风险。






四、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上市后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现行《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1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
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和发展战略的实际需要的前



提下,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



2
、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现金方式优先于股票
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提取公积金后进行现金分红。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
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公司

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
的考虑,从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公司股价与公司股本规模的匹配性等真
实合理因素出发,当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可以在实施现金分红的同时
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可
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
、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
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
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若公司
有扩大股本规模需要,或者公司认为需要适当降低股价以满足更多公众投资者需求
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重大投资计划




重大现金支出


指以下情形之一:



1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且超过
5,000
万元;



2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4
、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1

董事
会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经与独立董事、
外部监事充分讨论后,制订利润分配方案;



2

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独立发表审核意见,监事
会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3

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公告董事会决



议时应同时披露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及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4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便股东参与
股东大会表决;



5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结束后两个月
内完成股


或股份

的派发事项。



5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


如公司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条
款进行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决策程序如下:



1

董事会制订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方案,并作出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案;



2

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应对上述议案进行审核并独立发表审核意见,监事会应
对上述议案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
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

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后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告董事会决议时应同时
披露独立董事、外部监
事和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4

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股
东大会表决,该事项应由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接听投资者电话、公司
公共邮箱、网络平台、召开投资者见面会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
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5

股东大会批准上述议案后,公司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并执行已审议通过的
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保证现行及未来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以下原则:


①如无重大投资
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
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


②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6
、公司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
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7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
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8
、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原则


公司在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的情况下,坚持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
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
。公司
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对外投
资、购买设备等重大投资及现金支出,逐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优化财务结构,促进
公司的快速发展,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目标,最终实现公司价值
最大化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
2018
年、
2019
年及
2020
年的利润分配情况如下,实际分红情况符合《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分红(实施)
年度

分红所属年度

实施分红方案

现金分红金额

(含税)

2019年

2018年度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不
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74,540,255.55元

2020年

2019年度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不
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74,540,255.55元

2021年

2020年度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93419元(含
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


58,414,433.90元






发行人最近三年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均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
。实际分红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


11,227.71


33,164.87


30,066.53


现金分红(含税)

5,841.44

7,454.03

7,454.03


当年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的比例


52.03%


22.48%


24.79%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合计


20,749.49


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


24,819.70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利润占年均可分配利
润的比例


83.60%










公司最近三年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情况


为保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扣除分红后的其余未分配利润作为公
司业务发展
资金的一部分,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五、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

风险因素


中的下列风险


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

第三节
风险因素


全文,并特别注意以
下风险:





期间费用增长的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逐年扩大,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及研发费用
在内的期间费用规模亦逐年增长。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期间费用金额分别为
18,003.19
万元、
19,318.20
万元、
32,733.58
万元和
43,434.35
万元,
主要由销售费用构成。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及
2021

1
-
9
月,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
9,534.30
万元、
9,695.18
万元、
19,975.05
万元和
25,261.44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2.32%

11.53%

23.55%

20.74%
。公司销售费用整体呈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为加大产品的
市场覆盖率,不断强化销售渠道的建设和推广
、疫情期间技术服务费及其他费用增加

收购迈新生物所致;迈新生物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直销模式下,由于公司承担较
多的营销活动费用,因而销售费用较经销模式高。受销售费用增长及提高研发投入的
影响,
公司期间费用呈逐年增长趋势,对公司盈
利水平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未来若公
司不能较好的控制期间费用的增长,公司利润水平或将进一步下降。






商誉减值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的风险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商誉账面价值为167,254.57万元,占期末资产总额
的34.92%,占最近一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38.26%,为收购美创新跃
100%股权形成的商誉28,180.14万元及收购迈新生物65.55%股权形成的商誉
139,074.43万元。截至2020年末,公司已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相


关资产组的商誉未发生减值。2021年1-9月,迈新生物已实现营业收入45,966.30万
元,占2020年末商誉减值测试中2021年全年预测营业收入的71.92%;实现净利润
17,635.04万元,占2020年末商誉减值测试中2021年全年预测净利润的91.03%;2021
年1-9月,美创新跃已实现营业收入3,460.60万元,占2020年末商誉减值测试中2021
年全年预测营业收入的46.65%;实现净利润1,029.82万元,占2020年末商誉减值测
试中2021年全年预测净利润的44.25%。截至2021年9月末,相较于2020年末商誉
减值测试中预测的2021年全年营业收入、净利润,美创新跃营业收入、净利润的实现
率较低,存在商誉减值风险。如商誉出现减值,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一
定的不利影响。


此外,公司商誉账面价值较大,若未来所处行业出现政策变化、市场竞争加剧等
重大不利变化,亦可能导致公司相关资产组的商誉资产出现减值迹象,甚至发生减值
风险,从而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标的公司交易溢价风险


迈新生物的股东全部权益经拥有评估资质的
北京晟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并
出具了以
2020

12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
晟明评报字

2021

210

《资产
评估报

》。此外,
迈新生物的股东全部权益经拥有评估资质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评
估,并出具了以
2020

12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中联评报字
[2021]

1287
号《
中国
医药投资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福州迈新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30%
股权项目评估
报告
》,

资产评估报告已经中国医药集团备案。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同时采
用收益法及市场法进行评估,并最终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截至评
估基准日
2020

12

31
日,迈新生物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
302,
39
0
.98
万元,较账面值
59,047.19
万元增值
243,343.80
万元,增值率
412.12%
。国
药投资根据上述经中国医药集团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作为参考确定交易标的的挂牌底
价为
94,750
万元。最终成交价格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相关规则出价竞买确定,最终成
交价格为
94,750
万元,定价机制公允,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虽然交易定价参考了评估值并符合北京产权交易所相关规则,但仍存在因未来实
际情况与作价预期不一致,特别是宏观经济的波动、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的变
化、市场竞争环境的变化等情况,导致未来标的资产的
实际估值与本次估值及交易作
价出现偏离,进而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东利益造成损害。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



存在溢价交易的风险。



(四)公司最近一期经营业绩高增长不具有可持续性及经营业绩可能存在波动的风险


2021

1
-
9
月发行人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131.13%
,净利润同比增长
305.67%

2021

1
-
9
月,发行人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同比增幅较大,主要系疫情相对稳定影响下
销售增长及收购迈新生物所致。剔除迈新生物后,发行人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43.90%

净利润同比增长
120.02%
,为疫情稳定后的恢复性高增长
,未来随


影响因素消
除,公司最近一期经营业绩的高速增长不具有可持续性。



通过充分发挥自身竞争优势、发挥迈新生物协同效应、把握行业的发展趋势,发
行人未来业绩有望维持增长。但
若未来迈新生物业绩不及预期,疫情出现反复,市场
需求缩减,或行业内扩增产能显著超出需求增量、市场竞争加剧等不利因素出现,

可能造成公司经营业绩
出现
波动。



(五)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实施的风险


2022

1
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
带量采购,逐步扩大高值医用耗材集采覆盖面,对群众关注的骨科耗材、药物球囊、
种植牙等分别在国家
和省级层面开展集采。随着国家医改工作的不断深入,辽宁省、
四川省、河南新乡市等八市(县)及安徽省等少量省市发布并实施了检验试剂集中带
量采购计划,其中,辽宁省、四川省、河南新乡市等八市(县)临床检验试剂集中带
量采购目录中尚未包括体外诊断试剂;安徽省带量采购目录中体外试剂涉及品种均为
化学发光试剂,与发行人以生化检测系统、血凝检测系统、血型检测系统、免疫组化
诊断系统为主体的体外检测试剂及体外检测仪器类别不同。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产品尚未纳入国家及地方的带量采购产品目录。

但随着集中带量采购政策逐步实施,未来
若公司产品纳入带量采购目录,则产品销售
价格存在下降的风险。在集中带量采购实施区域内,按照以量换价原则,若发行人产
品中标,将有利于公司迅速增加医院覆盖数量,提升销量,同时通过一次性集中交易
获得规模化采购订单,通过规模效应降低生产成本。但也面临销售价格降低的风险,
以致发行人整体
毛利
率下降。在尚未开展带量采购区域,公司存在参考带量采购区域
中标价格的可能,因此,在尚未开展带量采购区域亦将面临相关产品价格同步下调,
从而降低公司的销售收入和盈利水平的情况。若公司主要产品未能中标带量采购,或



中标价格大幅降低,将可能导致公
司的销售收入不及预期,毛利率降低,影响公司的
盈利能力,降低公司的市场份额。此外,带量采购使得检验试剂入院价格降低,从而
进一步压缩经销商的利润,经销商的作用与影响力将降低,公司直销业务规模可能上
升。



综上所述,未来集中带量采购政策的推行可能对公司的销售模式、销售价格产生
影响。若公司无法充分适应集中带量采购政策的实施对行业经营的影响,未能及时调
整业务经营策略,可能会面临业绩下滑、市场占有率下降等经营风险,给公司业务发
展带来不利影响。





)新产品研发和注册风险


体外诊断试剂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能否通过研发不断
提升现有产品质量,开
发出更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是公司能否在行业中持续保持领先并不断扩大优势的
关键因素之一,而从研发成果从实验室技术转化为产品一般需要
1
年甚至更长的时
间。同时,市场上新产品必须经过产品标准核准、临床试验、注册检测和注册审批等
阶段,才能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产品注册证书,从而进入市场。而国家
相关部门对体外诊断试剂产品的注册管理较为严格,从申请到完成注册的周期一般为
1
-
2
年。如果公司不能及时地开发出新产品并通过注册,将会导致新产品的研发或注册
失败,从而影响公司前期研发投入回报和未来收益的
实现。





)租赁物业风险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迈新生物、迈新检验所、迈捷医疗承租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
权证,迈新生物租赁的农用地存在流转程序瑕疵、超租赁期限、地上房屋实际用途与
所在土地规划用途不一致等问题,该等瑕疵及解决情况详见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九、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情况


。如因该等租赁房屋及土地瑕疵导致相关
主体无法继续租赁,相关主体需要在相关区域内找到替代性场所,可能产生额外的搬
迁成本,使得相关主体付出额外费用及遭受经济损失。





)募集资金不能全额募足或发行失败的风险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拟投入79,750.00万元收购福州
迈新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30%股权。若发行市场环境、行业政策、公司业绩、公司
股价等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则本次发行存在募集资金未全额募足或发行失败的风险。



公司已通过并购贷款自筹资金先行支付了本次收购对价,由于新增并购贷款,截至
2021

9

30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上升至
21.70%
,较截至
2020
年末资产负债率上升
8.07
个百分点
。若本次发行失败,发行人将无法以募集资金进行贷款置换,公司资产
负债率将维持历史较高水平
,偿债压力也将有所增加。





六、
发行人持

5%
以上股东、
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针对认购本次
可转债的说明及承诺


发行人持股
5%
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北京九强生物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承诺函》,针对认购本
次发行可转债的计划及本次可转债认购前后六个月内对发行人股份或已发行可转债的
减持计划作出说明及承诺如下:



1
、若本单位
/
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包括配偶、父母、子女

在本
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存在股票减持情形,本单位
/
本人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
债的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
可转债的认购;


2
、若本单位
/
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
不存在股票减持情形,本单位
/
本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
若成功认购,
本单位
/
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短线
交易的要求
,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单位
/
本人
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和认购的本次可转

,并遵守证监会和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



3
、本单位
/
本人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接受承诺约束。若本单位
/
本人及本人关系密
切的家
庭成员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可转债,本单位
/
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
家庭成员因减持发行人股票、可转债的所得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
产生的法律责任。











................................
................................
................................
................................
.........
1
重大事项提示
................................
................................
................................
...........................
2
一、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
............................
2
二、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信用评级
................................
................................
....
2
三、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担保事项
................................
................................
....
2
四、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上市后利润分配情况
................................
........................
2
五、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

风险因素


中的下列风险
................................
........
6
六、发行人持股
5%
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针对认购本次可转债的
说明及承诺
................................
................................
................................
......................
10


................................
................................
................................
................................
.......
11
第一节
释义
................................
................................
................................
............................
14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
................................
............
17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
................................
......
17
二、本次发行概况
................................
................................
................................
..........
18
三、本次发行有关机构
................................
................................
................................
..
31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的关

................................
..........................
33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
................................
....................
34
一、经营风险
................................
................................
................................
..................
34
二、财务风险
................................
................................
................................
..................
37
三、法律风险
................................
................................
................................
..................
40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
................................
......................
40
五、与本次发行可转债相关的风险
................................
................................
..............
41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
................................
........
45
一、发行人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45
二、公司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
..............
46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
......
51
四、公司及股东、关联方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承诺相关方做出的重
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
................................
................................
..........
51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
................................
..
75
六、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
................................
..........................
87
七、公司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
................................
......................
96
八、公司核心技术和研发情况
................................
................................
....................
121
九、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情况
................................
................................
....
133
十、公司拥有的主要业务资质情况
................................
................................
............
151
十一、公司特许经营权情况
................................
................................
........................
151
十二、发行人最近三年
发生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
152
十三、公司的境外经营情况
................................
................................
........................
152
十四、公司报告期内的分红情况
................................
................................
................
153
十五、最近三年公开发行的债务是否存在
违约或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
................
157
十六、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是否足以支付各类债券一年的利息的情况
........
157
第五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
................................
................................
................................
..
158
一、公司报告期内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
................................
................................
....
158
二、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报告期内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
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
................................
............
160
三、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
................................
............................
160
四、同业竞争
................................
................................
................................
................
160
五、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
................................
................................
163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
..................
178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
................................
....
178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
........................
178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
................................
....................
185
四、合并
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
................................
........
209
五、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209
六、财务状况分析
................................
................................
................................
........
212
七、盈利能力分析
................................
................................
................................
........
267
八、现金流量分析
................................
................................
................................
........
288
九、资本性支出分析
................................
................................
................................
....
292
十、技术创新分析
................................
................................
................................
........
292

十一、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情况
................................
295
十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
....................
295
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
................................
..
297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基本计划
................................
................................
................
297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前景和必要性
................................
................................
............
297
三、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
........
301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
................................
....
304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管理的影响
................................
....................
321
第八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
................................
................................
..
322
一、最近五年募集资金情况
................................
................................
........................
322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
............................
322
三、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
................................
........................
323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
................................
324
五、前次募集资金中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该资产运行情况
................................
....
325
六、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
............
325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
............................
325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
326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
........
326
二、发行人主要股东声明
................................
................................
............................
329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
................
335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
................................
....
338
五、审计机构声明
................................
................................
................................
........
339
六、资信评级机构声明
................................
................................
................................
340
七、评估机构声明
................................
................................
................................
........
341
八、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声明及承诺
................................
............................
342
第十节
备查文件
................................
................................
................................
..................
344
附件:九强生物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主要业务资质
................................
...................
345

第一节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术语

九强生物/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九强有限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即发行人前身

美创新跃



北京美创新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迈新生物



福州迈新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迈新检验所



福州迈新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福州戴诺斯、戴诺斯



福州戴诺斯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迈捷医疗



湖南迈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Lumatas



Lumatas BioSystems Inc.

国药投资



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医药集团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可转债



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



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事宜

本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本次发行而制作的《北京九
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公告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本次发行而制作的《北京九
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受托管理协议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中国国
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关于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持有人



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记录显示在其名下登
记拥有本次可转债的投资者

转股



债券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债券按照约定的价格和程序转换为
发行人股票

转股价格



本次可转债转换为发行人股票时,债券持有人需支付的每
股价格

回售



债券持有人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将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债券
卖还给发行人

赎回



发行人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买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


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销商/受
托管理人/中金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致同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级机构/中证鹏元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评估机构



北京晟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
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
日)

交易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2018年度/2018年12月31日、2019年度/2019年12月31
日、2020年度/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9月/2021年9
月30日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
年末、2021年9月末



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
日、2021年9月30日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元、万元、亿元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二、专业术语

IVD



英文in vitro diagnostic products的缩写,中文译为体外诊断
产品

LB培养基



英文Luria-Bertani培养基的缩写,是一种培养基的名称,生
化分子实验中一般使用该培养基来培育菌种,使菌种成倍
扩增,达到使用要求

IPTG诱导剂



英文Isopropyl β-D-Thiogalactoside的缩写,中文译为异丙基
硫代半乳糖苷,是一种作用极强的诱导剂,不被细菌代谢
而十分稳定,因此被实验室广泛运用

体外诊断试剂、诊断试剂



由特定抗原、抗体或有关生物物质制成的,用于体外诊断
的试剂,即指通过检测取自机体的某一成份(如血清)来
判断疾病或机体功能的试剂,包括免疫诊断试剂、生化诊
断试剂、核酸诊断试剂等

体外诊断仪器、诊断仪器



在体外诊断过程中,与诊断试剂配合使用,进行医学检测
的设备,包括半自动化仪器和全自动化仪器

生化诊断



又称临床生化,运用手动、半自动或自动生化分析仪测定
酶类、糖类、脂类、蛋白和非蛋白氮类等指标,用于血
糖、血脂、胆固醇、肝功能、肾功能等基础检查项目,来
判断人体是否处于健康状态,并判断是由何种原因引起

免疫诊断



应用免疫学的理论、技术和方法诊断各种疾病和测定免疫
状态。免疫诊断试剂在诊断试剂盒中品种最多,广泛应用
于医院、血站、体检中心,主要用于肝炎检测、性病检
测、肿瘤检测、孕检等。其中,免疫诊断包括放射免疫、
酶联免疫、化学发光等

化学发光



物质在进行化学反应过程中伴随的一种光辐射现象

抗原



能使人和动物体产生免疫反应的一类物质,既能刺激免疫
系统产生特异性免疫反应,形成抗体和致敏淋巴细胞,又
能与之结合而出现反应。通常是一种蛋白质,但多糖和核




酸等也可作为抗原

抗体



机体在抗原刺激下产生的能与该抗原特异性结合的免疫球
蛋白

单克隆抗体



高度均质性的特异性抗体,由一个识别单一抗原表位的 B
细胞克隆所分泌,一般来自杂交瘤细胞

医疗器械



直接或者间接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体外诊断试
剂及校准物、材料以及其他类似或者相关的物品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或部分比例
指标与相关数值直接计算的结果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法定名称: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Beijing Strong Biotechnologies,Inc.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东

15
号旷怡大厦
5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东路
15
号旷怡大厦
5



成立时间:
2001

3

29



注册资本:
588,984,300



法定代表人:邹左军


股票上市地:深交所


股票简称:九强生物


股票代码:
300406


邮政编码:
100191


联系电话:
010
-
82247199


传真:
010
-
82012812


公司网址:
http://www.bsbe.com.cn/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电子设备;销售医疗器械Ⅰ

Ⅱ类、自产产品;批发电子设备;佣金代理

拍卖除外

;货物进出口

不涉及国营贸
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技术咨
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转让;生产医疗器械

以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为准


销售医疗器械Ⅲ类。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该企业于
2009

11

06
日由内资企业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生产医疗器械

以医疗器械生产



许可证为准

、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二、本次发行概况





本次发行的注册情况


本次发行已经公司
2021

9

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临时

会议和
2021

9

22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发行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
册。






证券类型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

可转




。本次可转债及未来经本次可转债转换的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发行规模


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1.39
亿元


1
1.39
亿元

,具体发行规模由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

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
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
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募集资金规模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1
、募集资金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
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
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1.39
亿元


11.39
亿元






2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

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

在发行前增设募集资金专
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募
集资金存储的专项账户。






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承销期的起止时间:自
【】年【】月【】日至【】年【】月【】日。






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预计总额为【】万元

含税

,具体包括:


项目

金额(万元)(含税)

承销及保荐费

【】

审计验资费

【】

律师费

【】

资信评级费

【】

信息披露费

【】

登记存管及其他费用

【】



注:以上各项发行费用可能会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有所增减。









承销期间的停牌、复牌及可转债上市的时间安排


本次发行期间的主要日程与停牌安排如下:


日期

事项

停牌时间

T-2日

(【】月【】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摘要(如有)、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


正常交易

T-1日

(【】月【】日)

网上路演

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

网下申购日

网下机构投资者在17:00前提交网下申购表等相关全套申购
文件,并确保在17:00前申报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

正常交易

T日

(【】月【】日)

刊登发行方案提示性公告

原股东优先配售日(缴付足额资金)

网上申购日(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确定网上申购摇号中签率

正常交易

T+1日

(【】月【】日)

刊登网上中签率及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正常交易




日期

事项

停牌时间

T+2日

(【】月【】日)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中签缴款(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
足额的可转债认购资金)

网下申购投资者根据配售金额缴款(如网下申购保证金小
于网下配售金额)

正常交易

T+3日

(【】月【】日)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
包销金额

正常交易

T+4日

(【】月【】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

正常交易






上述日期均为交易日,如遇重大事项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公司将与保荐人及主
承销商协商后修改发行日程并及时公告。






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本次发行的证券不设持有期限制。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办理本次可转债
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主要条款


1
、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债及未来
经本次可转债转换的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
、发行规模和发行数量


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1.39
亿元


11.39
亿元

,具体发行规模由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

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可转债每张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



4
、债券期限


本次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



5
、债券利率


本次可转债的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

或由董事会授权的
人士

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



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



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

计息年度的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

以下简称

年利息



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本次可转债
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
×
i


I
:指年利息额;


B
: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

以下简称

当年




每年



付息债权登
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
:指本次可转债
当年票面利率。




2

付息方式


①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
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
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
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
权登记日

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本次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
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
息。



④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7
、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
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8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

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

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
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

或由董
事会授
权的人士

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
/
该二十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
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

/
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

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不包括
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

、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
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
票股利或转增股本:
P1=P0/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
P1=

P0+A
×
k

/

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
P1=

P0+A
×
k

/

1+n+k




派送现金股利:
P1=P0

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
P1


P0

D+A
×
k

/

1+n+k



其中:
P0
为调整前转股价,
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
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
A

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
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
/
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
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

以下
简称

符合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



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
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

如需

。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
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
/



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
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权益
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
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9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

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
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
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
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进
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项规定的
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2

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符合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
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

如需

等。

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即转股价格修正日

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
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
股价格执行。



10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
,并
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
V
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P
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
的转股价格。



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本次
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机构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本次



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不足转换为一股的本次可转债
余额。该不足转换为一股的本次可转债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当期应计利息的

算方式参见第十一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的支付将根据证券登记机构等部门的有关
规定办理。



11
、赎回条款



1

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的票面面值上浮一定比


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

的价格向本次可转债持有人赎回全部未转股的本次可转
债。具体上浮比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

在本次发行前
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




2

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
0%


130%

,公司有权按照本次可转债面值
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本次可转债的赎回期与
转股期相同,即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 =B
×
i
×
t / 365


IA
:指当期应计利息;


B
: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
: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
: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


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
易日按
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此外,当本次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董事会

或由董
事会授权的人士

有权决定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本次可转
债。




12
、回售条款



1

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
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本次可转债持有人享有
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部分或者全部本次可转债的
权利。在上
述情形下,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
售,本次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




2

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收盘价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
时,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本次可转债全部或
部分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
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
加的股本

、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
整前
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

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须从
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重新计算。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十一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
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
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
部分回售权。



13
、转股年度有关
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配股权
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

含因本次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

均享受当期股
利。



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
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
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15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可转债可向原
股东优先配售。具体优先配售数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

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协商
确定,并在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本次可转债给予原股东优先配售后的余额及原股东放弃认购优先配售的金额,将
通过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及
/
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网上发行。如仍出现认购不
足,则不足部分由承销团包销。



就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的意向
,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

董事、
监事及
高级管
理人员
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并
已出具承诺函,主要承诺
如下:



1
、若本单

/
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包括配偶、父母、子女

在本
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存在股票减持情形,本单位
/
本人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
债的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


2
、若本单位
/
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
不存在股票减持情形,本单位
/
本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
若成功认购,本单位
/
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短线
交易的要求,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单位
/
本人
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
成员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和认购的本次可转

,并遵守证监会和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



3
、本单位
/
本人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接受承诺约束。若本单位
/
本人及本人关系密
切的家庭成员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可转债,本单位
/
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
家庭成员因减持发行人股票、可转债的所得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
产生的法律责任。




16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

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其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

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③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公司股份;


④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⑤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


⑥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⑦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

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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