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阳科技:公司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
证券代码:300920 股票简称:润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9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董事童晓玲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 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 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童晓玲持有公 司股份5,562,6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627%,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十 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 股份不超过1,390,667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3907%。 2022年2月17日,公司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持股5%以上股 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暨减持数量过半且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权益变动提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自2022年2月15日至2022年2月17日期间,童 晓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13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 2022年3月21日,公司收到童晓玲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 知函》,获悉其前述股份减持计划已提前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披露如 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数量(股) 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童晓玲 大宗交易 2月15日-2 26.95 1,300,000.00 1.3000% 月21日 集中竞价 2月23日-3 月21日 31.03 52,800.00 0.0528% 合计 1,352,800.00 1.3528% 注:1、上述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且均为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2、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的 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的 比例(%) 童晓玲 合计持有股份 5,562,669 5.5627 4,209,869 4.2099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 1,390,667 1.3907 37,867 0.0379 有限售条件股份 4,172,002 4.1720 4,172,002 4.1720 注:童晓玲有限售条件股份为董监高锁定股。作为公司董事,童晓玲在其任期内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每年的第一个交易日,以上年最后一个交 易日登记在其名下的公司股份为基数,按25%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 二、其他相关说明 1、童晓玲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童晓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3、童晓玲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了承诺,截至本公告日, 童晓玲严格履行了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4、童晓玲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 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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