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优选 (519670): 银河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时间:2022年03月22日 19:26:47 中财网

原标题:银河优选 : 银河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银河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银河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河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8年 10月 31日《关于核准银河行
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08]1253号)的核准,进
行募集,并于2015年7月17 日公告更名为银河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
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可能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
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
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
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
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
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次更新内容均仅涉及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变化。本招募说明书所载
内容截止日为2021年4月24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 2021年3 月31日(财
务数据未经审计 ),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0年 12月 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
书为准。


本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
于 2020年 9月 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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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目录

一、绪言.......................................................................................................................3
二、释义.......................................................................................................................4
三、基金管理人 .......................................................................................................................8
四、基金托管人 .....................................................................................................................16
五、相关服务机构 .................................................................................................................19
六、基金的募集 .....................................................................................................................44
七、基金合同生效 .................................................................................................................44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非交易过户与转托管 .........................................................44
九、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转换 .............................................................................55
十、基金的投资 .....................................................................................................................55
十一、基金的业绩 ...............................................................................................................71
十二、基金财产 .....................................................................................................................72
十三、基金资产估值 .............................................................................................................73
十四、基金收益与分配 .........................................................................................................78
十五、基金的费用 .............................................................................................................8079
十六、基金税收 .....................................................................................................................82
十七、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82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82
十九、侧袋机制 .....................................................................................................................88
二十、风险揭示 .....................................................................................................................91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97
二十二、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100
二十三、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117
二十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26
二十五、其他应披露事项 ...................................................................................................128
二十六、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130
二十七、备查文件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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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基金
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其他有
关规定及《银河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
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投资人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本基
金管理人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
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
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
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
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
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
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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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银河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招募说明书是基金向社会公开发售时对基金情况进行说明的法律文


2、基金或本基金:指银河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指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基金托管人或本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基金合同:指《银河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

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银河行业优选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银河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
告》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银河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及其更新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自 2013年 6月 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1年 6月 9日颁布、同年 10月 1日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年 7月 26日颁布、同年 9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年 7月 7日颁布、同年 8月 8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年 8月 31日颁布、同年
10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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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年满 18周岁,合法持有现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
民身份证、军人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的中国公民,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
可以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
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实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
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

24.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5.直销机构:指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
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
销售业务的机构
27.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8.场外:指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
购、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销售机构和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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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场内: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
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销售机构和场所
30.登记结算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
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
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31.登记结算机构:指办理登记结算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结算机构为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结算业
务的机构
32.基金账户:指登记结算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3.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买卖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4.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
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
确认的日期
35.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6.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个月
37.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8.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9.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工作日
40.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不包含 T日)
41.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2.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3.《业务规则》:指《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结算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
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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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5.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6.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
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7.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
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登记结算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
的行为
48.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9.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
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
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50.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
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
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51.元:指人民币元
52.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

53.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4.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5.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6.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7.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
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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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8.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
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
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
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9.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露网站)等媒介
60.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
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
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
账户称为侧袋账户
61.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的资产
62.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本
基金合同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基金合同当事人
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
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恐怖袭击、传染病传播、法
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68号 1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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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68号 15层
法定代表人:刘立达
成立日期: 2002年 6月 14日
注册资本: 2.0亿元人民币
电话: 021-38568888
联系人:罗琼
股权结构:

持股单位出资额(万元)占总股本比例
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10, 000 50%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2,500 12.5%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2,500 12.5%
首都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2,500 12.5%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500 12.5%
合计 20,00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董事宋卫刚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
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工会主任,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历任财
政部办公厅副处长级、正处长级秘书、经济建设司粮食处调研员、处长、副司长
级干部,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委员,中国银河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董事于东升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现任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
副书记、总经理。历任西安石油勘探仪器总厂助工,中国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南方
证券营业部副经理、总经理、计划财务管理总部副总经理,湘财证券华东地区业
务管理总部总经理、市场总监,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市场业
务总监,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上海尚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诺安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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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杨茂铎先生,中共党员,军事硕士。2019年 10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第
四届董事会董事。历任福建省军区海防 13师代理副师长,南京军区联勤部物资
油料部副部长,航务军事代表办事处主任。现任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副书记、董事。


董事赵红琼女士,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江西中文传媒蓝海国际投资
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副总经理,马栏山文化创意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现任湖
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
经理。


董事付华杰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18年 3月被选举为银河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历任金飞民航经济发展中心投资主管,首
都机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助理,首都机场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部门经
理。现任首都机场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


董事倪毓明先生,现任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管理运营部总经
理。


董事戚振忠先生,中共党员,企业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2017年 2月被
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历任大港油田总机械厂技术
员、大港油田局办公室科员、大港油田经济研究所科员,现任中石油集团公司资
本运营部处长。


独立董事王福山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2年 6
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届、第三届、第
四届董事会连任。历任北京大学教师,国家地震局副司长,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部
门总经理,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副董事长,深圳阳光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等职。

现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巡视员。


独立董事王建宁先生,中共党员,硕士,律师。2015年 11月被选举为银河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历任国家建设委员会干部,国家经济
委员会外事局干部,国家计划委员会工业经济联合会国际部干部,日本野村证券
株式会社总部投资及咨询顾问,全国律协会员法律助理,现任北京德恒律师事务
所律师、合伙人。


独立董事郭田勇先生,2014年 4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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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主任。亚洲开发银行高级顾问、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咨询专家、中国
银监会外聘专家、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互联网金融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金融
学会理事。


独立董事楼建波先生,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房地产
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物权法研究会副会
长;曾任英国剑桥大学中国商法讲师。


监事刘孝红先生,管理与科学工程博士,高级经济师,曾任西南证券研究所
策略投资部经理、研究员,北京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银河
达华低碳产业(天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监事刘晓彬女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职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3
年 3月入职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支持保障部副总
监,后台运营负责人。


监事赵斌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15年 11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先后任职于北京城建华城监理公司、银河证券
有限公司。现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党支部书记,北京分公司总经理。


总经理于东升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职务),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现任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历任西安石油勘探仪器总厂助工,
中国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南方证券营业部副经理、总经理、计划财务管理总部副总
经理,湘财证券华东地区业务管理总部总经理、市场总监,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市场业务总监,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申万菱
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尚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华宝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督察长秦长建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持有中国注册会计
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等专业资格
证书,先后在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等行业从事内审、财务、资产评估等工作。

2007年加入银河基金,先后任监察部监察稽核(内审)、财务部总监、综合管理
部总监。


副总经理徐琳女士,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曾先后在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上海分公司、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营销、管理等工作。2016年 12月加入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17年 1月起兼任市场部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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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信息官管良权先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曾先后在上海神通电信
有限公司、金信证券、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系
统开发、信息技术管理等相关工作。2021年 12月加入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现任首席信息官。


2、基金经理

张杨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CFA,18年证券从业经历,曾先后就职于上海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宏观经济及股票策略研究工作。

2008年9月加入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总监助理、
副总监等职务,现任公司投资业务总监兼股票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2011年10
月起担任银河银泰理财分红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2月起担任银河主
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3月起担任银河大国智造主题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11月起担任银河新动能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年11月起担任银河成长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的基金经理,2022年3月起担任银河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鲍武斌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8年证券从业经历,曾就职于诺
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研究员。2015年4月起加入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
部。2022年3月起担任银河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行业优选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王忠波先生,2009年4月至2010年10月;陈欣女士,2009年12月至2011年6
月;成胜先生,2010年9月至2015年5月;王海华先生,2013年12月至2022年3月;
张杨先生,2022年3月至今;鲍武斌先生,2022年3月至今。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权益投委会:总经理于东升先生,公司投资业务总监兼股票投资部总监张杨
先生,研究部负责人神玉飞先生。


固收投委会:总经理于东升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韩晶先生,固定收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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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经理张沛先生,研究部固收研究员洪汉先生。

上述人员之间均无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职责
基金管理人应严格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依法募集本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本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

其他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将遵守《基金法》、《证券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
效措施,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不从事下列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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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
牟取不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包括内控架构体系、管理制度体系和风险定
位管理系统等。其中,内控架构体系分成员工自律、各部门内设风险经理的监督
和检查、总经理领导下的监察部的监督和检查、董事会领导下的专门委员会及督
察长办公室的监督和指导等四个层次。


与此相适应,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一个多层次的管理制度体系来加强和完善内
部风险控制,包括公司章程、内部控制指引、基本管理制度、部门管理暂行办法
与业务手册等五个层次;风险定位管理系统则是在分析公司业务和流程中的风险
点、评估风险的大小和等级、针对潜在风险点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等基础上形成
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国内外市场形势的变化,对内部风险控
制体系进行及时的修整和完善。


基金管理人依据内部控制指引制定了监察稽核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力资
源管理制度等基本制度和一系列部门规章制度、业务操作程序与风险控制措施,
从而进一步防范风险,保护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完整,促进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实
施。


(1)监察稽核制度
基金管理人在董事会专门设立了合规审查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并下设督察长
办公室作为其常设机构,负责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审查,指导公司监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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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日常工作。督察长可列席公司的任何会议,每季出具独立的监察稽核报告,分
别报送中国证监会及合规审查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如发现有重大违规违法行为,
督察长将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合规审查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及公司董事长报告。


(2)财务管理制度
基金管理人的公司财务管理与基金会计核算严格区分。公司财务管理主
要通过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会计政策、制度和准则,如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各
项业务活动及成本开支情况。与此同时,基金管理人制定了基金会计工作操
作流程和会计岗位工作手册,根据全面性、独立性、相互制约等原则针对各
个风险点建立起了严密的基金会计控制系统。


(3)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是规范公司员工行为、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提高员工素质和工作效率、保护员工的正当权利、促进公司发展的制度基础。

为此,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一整套科学化、标准化的聘用、培训、考评、晋升
及淘汰制度体系,提高员工业务与道德素质,努力塑造出业内一流的员工队
伍。


(4)投资控制制度
i.投资决策与执行相分离。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制定投资原则并审
定资产配置比例,基金经理小组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的范围内,
负责确定与实施投资策略、进行具体的证券选择、构建和调整投
资组合并下达投资指令,中央交易室交易员负责交易执行;
ii.投资决策权限控制。基金经理小组对单只证券投资超过一定比例
的,须提交书面报告,经投资总监或投资决策委员会(视投资比
例而定)批准后才能执行;
iii.警示性控制。中央交易室对有问题的交易指令进行预警,并在投
资组合中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将达到法规和公司规定的比例限制
时进行预警。对投资比例的预警是通过交易系统设置各类资产投
资比例的预警线,在达到接近限制比例前的某一数值时,系统自
动预警,中央交易室及时向基金经理小组反馈预警情况;
iv.禁止性控制。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禁止行为,制定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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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限制表,包括受限制的证券和受限制的行为(如反向交易、
对敲和单只证券投资的一定比例等)。基金经理小组构建组合时不
能突破这些限制,同时中央交易室对此进行监控,通过预先的设
定,交易系统能对这些情况进行自动提示和限制;
v.一致性控制。对基金经理小组下达的投资交易指令、交易员输入
交易系统的交易指令和基金会计成交回报进行一致性复核,确保
交易指令得到准确执行;
vi.多重监控和反馈。中央交易室对投资行为进行一线监控(包括上
述警示性控制和禁止性控制)。中央交易室本身同时受基金经理小
组及监察稽核的双重监控:基金经理小组监控交易指令的正确执
行;监察稽核部门监控有问题的交易。


(5)会计控制制度
i.
具有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和会计核算业务的操作及控制规程,确保
会计业务有章可循;
ii.
按照相互制约原则,建立了基金会计业务的双人复核制度以及与
托管行相关业务的相互核查监督制度;
iii.
为了防范基金会计在资金头寸管理上出现透支风险,制定了资金
头寸管理制度;
iv.
制定了完善的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

(6)技术系统控制制度
为保证技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公司对硬件设备的安全运行、数据传输
与网络安全管理、软硬件的维护、数据的备份、信息技术人员操作管理、危机
处理等方面都制定了完善的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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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 2004年 09月 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12号

联系人:李莉

联系电话: (021)60637111

(二)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
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全球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新兴业务
处、运营管理处、跨境托管运营处、社保及大客户服务处、托管应用系统支持
处、合规监督处等 12个职能处室,在安徽合肥设有托管运营中心,在上海设有
托管运营中心上海分中心,共有员工 300余人。自 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
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
作手段。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
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
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
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
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
养老个人账户、 (R)QFII、(R)QDII、企业年金、存托业务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
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 2020年二季度末,
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 1000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
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先后 9次获得《全球
托管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4次获得《财资》“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连
续多年荣获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债)“优秀资产托管机构”、银
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上清所)“优秀托管银行”奖项,并在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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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环球金融》评为中国市场唯一一家 “最佳托管银行”、在 2017年及 2019年
分别荣获《亚洲银行家》“最佳托管系统实施奖”、“中国年度托管业务科技实施
奖”。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
行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检查,确保
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业务部配备了专职内
控合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合规工作,具有独立行使内控合规工作职权和
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
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
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
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
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
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
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
运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
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
等情况进行监督。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
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
行检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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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
控制等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投资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与
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如有重大异常事项及时报告中国证监
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3.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
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如有必要将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直销机构


(1)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568号 15层
法定代表人:刘立达
网址:www.galaxyasset.com(支持网上交易)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0860
直销业务电话:(021)38568981/ 38568507
传真交易电话:(021)38568985
联系人:徐佳晶、郑夫桦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西街 6号院 A-F座三层(邮编:100045)
电话:(010)56086900
传真:(010)56086939
联系人:郭森慧
(3)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 9号耀中广场 B2215(邮编 510610)
电话:(020)88524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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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0)88524556
联系人:夏坚亮

(4)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 206号三层
电话:(0451)82812867
传真:(0451)82812869
联系人:崔勇
(5)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大厦 6F(邮编:518046)
电话:(0755)82707511
传真:(0755)82707599
联系人:史忠民
2、场外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 www.ccb.com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客户服务电话: 95588
网址: www.icbc.com.cn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网址:www.bo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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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法定代表人:谷澍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7)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高迎欣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9)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A座
法定代表人:李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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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10)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网址:www.psbc.com
(11)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12)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号
法定代表人:张东宁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13)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王耀球
客户服务电话:961122
网址:www.drcbank.com
(1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15)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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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厦门市湖滨北路101号商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世群
客户服务电话:400-858-8888
网址:www.xmbankonline.com

(16)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中山路 2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昇荣
客户服务电话:95302
网址:www.njcb.com.cn


(1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户服务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htsec.com
(19)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尤习贵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或 95579
网址:www.95579.com
(20)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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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www.csc108.com

(2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28层 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 1栋 9层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22)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无锡市县前东街 16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号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客户服务电话:95570
网址:www.glsc.com.cn
(23)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号财智中心 B1座
法定代表人:李工
客户服务电话:95318
网址:www.hazq.com
(2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25)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口市南宝路 36号证券大厦 4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 17层
法定代表人:蒋涛
客户服务电话:95372
网址:www.jyzq.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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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号广发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18、19、36、38、41和 42楼
法定代表人:林治海
客户服务电话:95575或 02095575
网址:www.gf.com.cn
(27)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号 2号楼 22层、23层、25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号 2号楼 13层、21层-23层、25-29层、
32 层、36 层、39 层、40 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网址: www.dfzq.com.cn
(28)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号安徽国际金融中心 A座国元证券
法定代表人:蔡咏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777、95578
网址:www.gyzq.com.cn
(29)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 308号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客户服务电话:95368
网址:www.hlzq.com
(30)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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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www.ebscn.com

(3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768号国泰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贺青
服务热线 : 95521 / 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3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座 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33)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栋 11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栋 11楼
法定代表人:孙永祥
客户服务电话:95351
网址:www.xcsc.com
(34)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号投资广场 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钱俊文
客户服务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35)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 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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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室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37)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 291号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 A座 41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网址: www.scstock.com

(38)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客户服务电话:95396
网址:www.gzs.com.cn
(39)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周易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40)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号富凯大厦 B座 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5号新盛大厦 B座 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jijin.txse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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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42)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 833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43)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 166号未来资产大厦 27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44)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45)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路 157号新天地大厦 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号新天地大厦 7至 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客户服务电话:(0591)96326
网址:www.hfzq.com.cn
(46)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 27层及 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 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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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李剑阁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1166
网址:www.cicc.com.cn

(47)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大厦)12、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大厦)12、15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客户服务电话:95309
网址:www.dxzq.net

(48)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201、501、502、1103、
1601-1615、1701-1716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客户服务电话:95336
网址:www.ctsec.com
(49)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21、2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21、22层
法定代表人:吴小静
客户服务电话:95329
网址:www.zszq.com
(50)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36号华远华中心4、5号楼3701-371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大观40层
法人代表人:高利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网址: www.foundersc.com
(51)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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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18号中国人寿大厦1901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法定代表人:岳献春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8888
网址:www.mszq.com

(5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0层经纪业务管理部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5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法定代表人:王珠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
网址:www.swsc.com.cn
(5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光大银行大厦3楼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客户服务电话:95563
网址:www.ghzq.com.cn
(55)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网址:www.nesc.cn
(56)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层-21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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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及第 04 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
22、23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04、18 层
至21 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网址:www.ciccwm.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95532

(57)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号 7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客户服务电话: (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58)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59)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60)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 1号楼 20层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 1号楼 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zxwt.com.cn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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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号投行大厦 20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358
(62)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网址:www.hx168.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84、4008-888-818
(63)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28层 A01、B01(b)单元
法定代表人:俞洋
客户服务电话:95323,400-109-9918
网址:www.cfsc.com.cn
(6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江东中路 389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389号
法人代表:步国旬
客户服务电话:95386
网址:www.njzq.com.cn
(65)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6号
法定代表人:王滨
客户服务电话:95519
网址:www.e-chinalife.com
3、第三方销售机构: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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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浦东新区峨山路 613号 6幢 551室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 www.1234567.com.cn

(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弄 37号 4号楼 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网址: www.howbuy.com
(3)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江南大道 3588号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 www.fund123.cn
(4)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 25楼 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或 www.jjmmw.com
(5)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号 2幢 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号裕景国际 B座 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1289
网址: www.erichfund.com
(6)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号泛利大厦 10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8号保利广场 18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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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021)20835588
网址:licaike.hexun.com

(7)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 2号民建大厦 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6661
网址:www.myfund.com
(8)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栋 10层 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企大厦 C座 9层
法定代表人:马令海
客户服务电话:400-850-7771
网址: t.jrj.com.cn
(9)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号院 5号楼 3201内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0069
网址:www.wy-fund.com
(10)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11)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号 1号楼 12层 1208号
法定代表人:王昌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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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电话:400-001-8811
网址:www.zcvc.com.cn

(12)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号 1幢 9层 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魏争
联系人电话:(010)57418829
传真:(010)57569671
网址:www.niuji.net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5095
(13)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号五栋大楼 C座 702室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14)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号 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989号中达广场 201室
法定代表人:盛大
客户服务电话:400-067-6266
网址: www. leadfund.com.cn
(15)日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号东亚银行大厦 1307室
法定代表人:周泉恭
客户服务电话:(021)61600500
网址: www.rffund.com
(16)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号 1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梅路 1801号凯科国际大厦 7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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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19
网址: fund.bundtrade.com

(17)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号 3层 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 658弄 2号楼 B座 6楼
法定代表人:燕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0-466-788
网址: www.91fund.com.cn
(18)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17号 16楼 B单元
法定代表人:刘惠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1016
网址: www.fundhaiyin.com
(19)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室 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址: www.yingmi.cn
(20)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 7650号 2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8楼 801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21)济安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号 4号楼 40层 46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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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号北京财富中心 A座 46层
法定代表人:杨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075-6663
网址:www.pjfortune.com

(22)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23)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道 12号惠恒集团二期 418室
法定代表人:齐小贺
客户服务电话:(0755)83999913
网址: www.jinqianwo.cn
(24)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5号 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号凯石大厦 4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客户服务电话:4000-178-000
网址: www.lingxianfund.com
(25)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59号国睿大厦一号楼 B区 4楼 A506室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928-2266
网址: www.dtfunds.com
(26)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1号 1号楼 1603
法定代表人:董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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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电话:400-068-1176
网址: www.jimufund.com

(27)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 栋 201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 1116室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6-500
网址: www.ifastps.com.cn
(28)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号 2号楼 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一号环球财讯中心 A座 5层
法定代表人:彭运年
客户服务电话:(010)59336512
网址:www.jnlc.com
(29)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 45号(锦昌大厦)1幢 10楼 1001室
法定代表人:徐黎云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8811
网址:www.jincheng-fund.com
(30)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 9号高地中心 1101室
法定代表人:于海锋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8-566
网址: www.pyfund.cn
(31)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思明鹭江道 2号第一广场 15楼
法定代表人:陈洪生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0-777
网址:www.xds.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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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号五层 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 19号嘉盛中心 30层
法定代表人:梁越
客户服务电话:4008-980-618
网址:www.chtfund.com
(33)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号 11层 1108室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fundzone.cn
(34)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号 2栋 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亮马桥路 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 A座 303
法定代表人:王岩
客户服务电话:400-8199-868
网址:www.tdyhfund.com
(35)北京懒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 31号院盛景国际广场 3号楼 1119
法定代表人:许现良
客户服务电话:4001-500-882
网址:www.lanmao.com
(36)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 SOHO城(一期)第七
幢 23层 1号 4号
法定代表人:陶捷
客户服务电话:(027)87006003
网址:www.buyfunds.cn
(37)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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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号 2号楼 615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昆明路 518号北美广场 A栋 1002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户服务电话:(021)65370077
网址:www.jiyufund.com.cn

(38)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 142号 14层
1402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 18号院朝来高科技产业园 18号楼
法定代表人:程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810-5919
网址:www.fengfd.com
(39)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公司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武林时代商务中心 1604室
法定代表人:陈刚
客户服务电话:(0571)86655920
网址:www.cd121.com
(40)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号 C座六层 605室
法定代表人:齐剑辉
客户服务电话:400-623-6060
网址:www.niuniufund.com
(41)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 2号 4层 401-15
法定代表人:陈超
客户服务电话:95118、400-098-8511
网址:jr.jd.com
(42)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号 1幢 2楼 268室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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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李一梅
客户服务电话:400-817-5666
网址:www.amcfortune.com

(43)中民财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号 07层
法定代表人:弭洪军
客户服务电话:400-876-5716
网址:www.cmiwm.com
(44)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号楼 701内 09室
法定代表人:李悦章
客户服务电话:400-066-8586
网址:www.igesafe.com
(45)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号院 6号楼 2单元 21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户服务电话:4000-618-518
网址:danjuanapp.com
(46)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号 11楼 B座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
网址:www.520fund.com.cn
(47)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号 5层 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胡燕亮
客户服务电话:400-025-6569
网址:www.wacaijijin.com
(48)金惠家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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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升园公寓 1号楼 1层南部
法定代表人:夏予柱
客户服务电话:400-855-7333
网址:www.jhjfund.com

(49)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黄浦区北京东路 666号 H区(东座)6楼 A3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扬路 707号生命人寿大厦 32楼
法定代表人:贲惠琴
客户服务电话:021-50206003
网址:www.msftec.com
(50)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 47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 2号绿地紫峰大厦 2005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客户服务电话:025-66046166
网址:www.huilinbd.com
(51) 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号院西区 4号楼 1层 103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号院西区 4号楼
法定代表人: 葛新
客户服务电话: 95055
网址: www.baiyingfund.com
(52)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
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5层 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
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5层 518室
法定代表人:赵芯蕊
客户服务电话:010-62675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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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www.xincai.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
本基金,并在管理人网站公示。


4、场内代销机构: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证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开放
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和转托管等业务的上证所会员(具体名单见上证所
网站: http://www.sse.com.cn)。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增加、减少或变更代销机构。


(二)基金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网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0938839
传真:(010)5093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 021-51150298
传真: 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廖海、刘佳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222号 3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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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222号 30楼
法定代表人:曾顺福
联系电话: 021-61418888
传真: 021-63350177
经办注册会计师:孙维琦、冯适
联系人:孙维琦


六、基金的募集

(一)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

核准文件: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08]1253 号
核准日期: 2008年 10月 31日
(二)基金类型与存续期间
1、基金类型:混合型
2、存续期间:不定期
3、基金的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七、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有关规定,本基金满足基金合同生效条件,基金合同已于 2009年 4月
24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两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五千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 20个工作日出
现上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并报送解决方案。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非交易过户与转托管

(一)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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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和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基
金销售系统办理相关业务的场外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以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基金销售系统办理相关业务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投资者可选择通过上述
场所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申购和赎回。场内申购、赎回须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
相关规则。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代销机构,并在管理人网站公示。

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销售机
构名单和联系方式见上述第五章第(一)条。


投资人可以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
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具体办法另行公告。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
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在基金开放日,投资者提出的申购、赎回申请时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
圳证券交易所当日收市时间(目前为下午 3:00)之前,其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视为当日的交易申请;如果投资者提出的申购、赎回申请时间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收市时间之后,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视为下一开
放日的交易申请。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时间变更或其他
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的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三个月内开始办理。具体业务办理时间
由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日常申购业务公告中规定。


本基金的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三个月内开始办理。具体业务办理时间
由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日常赎回业务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时间与赎回开始时间后,由基金管理人最迟于开放日前 3
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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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
购、赎回申请。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者
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
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
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基金采用金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
申请;

3、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即
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销售机构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时,申(认)购确认日
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申(认)购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以确
定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撤销,在当日的交易
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5、本基金暂不采用摆动定价机制。


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但最
迟应在新的原则实施前 3个工作日予以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提出申购或
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人
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
无效而不予成交。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收到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日作为申购或赎
回申请日(T日),并在 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T日提交的有效申
请,投资人可在 T+2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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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认情况。


3、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交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
功。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将投资人
已缴付的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
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赎回款项的支付办法按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处理。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场外交易时,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首次申购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
民币 10元;。


场内交易时,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首次申购基金份额单笔
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元,且每笔申购金额必须是 100元的整数倍,同时单笔
申购最高不超过 99,999,900元。


2、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场外交易时,赎回的最低份额为 10份基金份额;场内交易时,赎回的
最低份额为 10份基金份额,同时赎回份额必须是整数份额,并且单笔赎回最多
不超过 99,999,999份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若某投资者托管的基金
份额不足 10份或其某笔赎回导致该持有人托管的基金份额不足 10份的,投资
者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否则将自动赎回。


4、代销网点的投资人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金额的限
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5、投资人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6、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
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
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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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
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 3个工作日在至
少一种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申购费和赎回费


(1)本基金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
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本基金的申购
费率表如下:
申购金额申购费率
50万元以下 1.50%
50万元(含)-200万元 1.20%
200万元(含)-500万元 0.80%
500万元(含)以上 1000元/笔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并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
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2)赎回费随基金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赎回费率
7日以内 1.5%
7日(含)以上 1年以内 0.50%
1年(含) — 2年 0.40%
2年(含) — 3年 0.20%
3年(含)以上 0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其中 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
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
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
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将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开始实施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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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公告。


2、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将采用外扣法计算申购费用及申购份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 /[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 -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场外申购时,申购的有效份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
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和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场内申购时,申购的有效份额保留到整数位,剩余部分按每份基金份额申
购价格折回金额返回投资人,折回金额的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
以后的部份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和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一:

某投资人投资 4万元申购本基金,对应的申购费率为 1.5%,假设申购当
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400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金额= 40,000元

净申购金额=40,000/(1+1.5%)=39,408.87元

申购费用=40,000-39,408.87=591.13元

申购份额=39408.87/1.0400=37,893.14份

如果投资人是场内申购,申购份额为 37,893份,其余 0.14份对应的金额

返回给投资人。


(2)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净赎回金额为赎回金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金额 =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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