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悦享一年持有混合(FOF) (014665): 广发悦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开放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广发悦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 开放日常申购 和 定期 定额 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 送出日期: 2022 年 3 月 23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广发悦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 基金简称 广发悦享一年持有混合( FOF ) 基金主代码 01466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1月2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 广发悦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 金( FOF ) 基金合同》 《 广发悦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 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2 年 3 月 25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2 年 3 月 25 日 2. 日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 可以不开放申购与赎回。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 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 易时间。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 , 但投资人每笔认购 / 申购的基金份额需至少持 有满 一年 ,在 一年 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一年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 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至对应的次年的年度对日(不 含)的持有期间,如不存在该年度对日或该年度对日为非工作 日的,则延后至下 一工作日。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3.1.1 、 通过代销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 购金额为 1 元 ( 含申购费 ) 人民币;投资人追加申购时最低申购限额及投资金额级 差详见各销售机构网点公告。 3.1. 2 、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 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 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 规模 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3.1. 3 、 基金管 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 述规定的数量或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 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基金份额的特定投资者与除此之外的其 他普通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特定投资者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 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 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 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 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 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者范 围。 具体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 M ) 特定投资者申 购费率 其他普通投资者 申购费率 M < 1 00 万元 0.08% 0.80% 100 万 元 ≤M < 200 万元 0.04% 0.40% 200 万 元 ≤M < 500 万元 0.02% 0.20% M≥500 万元 每笔 1 00 元 每笔 1000 元 注: 3.2.1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3.2.2 、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 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对申购费用 实行一定的优惠,具体以实际收取为准。 3.2.3 、 基金管理人对部分基金持有人费用的减免不构成对其他投资者的同 等义务。 3.2.4 、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 申购、赎回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 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 告。 3.2.5 、 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等),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 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3.2.6 、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在 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 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 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低基金申购 费率、赎回费率。 3 .2. 7 、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 价机制,以确 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 .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4 .1 、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开通本基金的定期投资业务分为两类: 4 .1.1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设定投资日期 ( 按日 / 按 周 / 按月 )和固定的投资金额,委托本公司提交交易申请的一种基金投 资方式。 4 .1.2 、定期不定额申购业务(又称“赢定投”):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 易系统设定投资日期( 按日 / 按周 / 按月 )、按用指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出投资金额, 委托本公司提交交易申请的一种基金投资方式。 4 .2 、 投资者可以通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 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广发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 行、兴业银行和民生银行的借记卡在本公司网站的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 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开户和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本公司网 上交易系统网址: www.gffunds.com.cn 。 4 .3 、本公司网上交易定期投资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流程请参阅本公司网 上交易的交易细则。本公告有关 基金网上直销交易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其他规则详见本公司网站刊登的《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基金定期投资 业务规则 》。 4 .4 、本基金在代销机构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参加代销机构各种电子 渠道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开通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代销 机构名单、定期定额投资的起点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的优惠措施请关注本公 司或代销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5 . 基金销售机构 5 .1 场外销售机构 5 .1.1 直销机构 ( 1 )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 95105 828 或 020 - 83936999 客服传真: 020 - 34281105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移动客户端,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 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 2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业务联系方式(仅限机构客户) 直销中心电话: 020 - 89899073 直销中心传真: 020 - 89899069/89899070/89899126 直销中心邮箱: [email protected] ( 3 )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0 楼 电话: 020 - 83936999 传真: 020 - 89899131 ( 4 )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9 号楼 11 层 1101 单元 (电梯楼层 12 层 1201 单元) 电话: 010 - 68083113 传真: 010 - 68083078 ( 5 )上海分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 905 - 10 室 电话: 021 - 68885310 传真: 021 - 68885200 ( 6 )投资人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95105828 或 020 - 83936999 ) 进行本基金销售相关事宜的查询和投诉等。 5 .1.2 场 外非直销机 构 本基金非直销销售机构信息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增减或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并在基 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销售机构名录。投资者在各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相关业务 时,请遵循各代销机构业务规则与操作流程。 5 .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 6 .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 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 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 日 后的 2 个工作日内,通过其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后的 2 个工作日内,在规定网 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 .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7 .1 、本公告仅对 广发悦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 开放日常申 购、 定投 等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基 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7 .2 、 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但投资人每笔认购 / 申购的基金份额需 至 少持有满一年,在一年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对 于每份基金份额,一年持 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 而言 )起至对应的次年的年度对日(不含)的持有期间, 如不存在该年度对日或 该年度对日为非工作日的,则延后至下一工作日 。 7 . 3 、投资者可以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95105828 或 020 - 83936999 )、 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gffunds.com.cn )或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查询其交易申请 的确认情况。 7 . 4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 和运用 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 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 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 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 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 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 与基金净值变化引 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3 月 23 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