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敦煌种业(600354):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专项说明及八届四次董事会有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关于 20 2 1 年年度报告专项说明及 八 届 四 次董事会有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制度的要求,我们作为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 1 年年度报告及 八 届四次董事会相关事 项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专项说明 及独立意 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2 1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 通知》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 202 1 年度对外 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进行认真细致核查,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 、担保情况 截止 202 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1 1 , 850 万元,占敦煌种业期末净资产的 19. 24 % 。 截止 202 1 年 12 月 31 日,敦煌种业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的被 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 均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报告期内,公司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 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三 、 关于《公司 2 021 年度 拟不 进行 利润分配 的预案 》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 021 年度 拟不 进行 利润分配的预案 》 我们认为:公 司 202 1 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该预案的审 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 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 202 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 、对公司《 202 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 指引的规定和要求,已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实施;公司 202 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 况。 同意公司 202 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 、 《关于审批公司 20 2 2 年度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担保额度 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 我们认真审议了《 关于审批公司 20 2 2 年度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 长在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议案 》,认为公司为下属子公司 提供担保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为其 贷款 提供担保 或 反担保 ,有利用 下属 子公司的业务的顺利开展,同时, 对下属子公司担保的财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 、关于继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 2 2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 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 满足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公司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 意公司2022年度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提供年度审计工作,拟定2022年审计费用为120万元。 七 、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 议案》 , 认为此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 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 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公司主 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利 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业务。 八 、 关于 修 订《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 独立意见 。 公司 本次修 订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已经 公司 八 届董事会第 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坏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修 订 < 公司章程 > 部分条款》议案,并同意提交 20 21 年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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