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控股(000524):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2年03月23日 22:02:24 中财网
原标题:岭南控股: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简称:岭南控股 证券代码:000524 公告编号:2022-029号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

预披露公告

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广州产投”)持有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票86,678,978股,占公司总股数的12.933134%;广州产投的全资子
公司广州国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发资本”)持有公司股票
140,000股,占公司总股数的0.020889%。


2、广州产投及其全资子公司国发资本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广
州产投及国发资本本次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20,106,258股,即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3%(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
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收到广州产投发来的《广州产投集团关于股份减
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股东名称: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广
州产投持有公司股票86,678,978股,占公司总股数的12.933134%,股份性质
为“无限售流通股”。



(二)广州国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股东名称:广州国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国
发资本持有公司股票140,000股,占公司总股数的0.020889%,股份性质为“无
限售流通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广州国发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3、减持股份来源:广州产投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
股份,国发资本的股份来源为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


4、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广州产投和国发资本本次合计减持
数量不超过20,106,258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如遇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
调整)。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
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6、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7、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减持股东所做承诺及履行情况

2016年8月24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八届十八次会议及监事会八届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
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同意向广州产投、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及广州
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35,379,061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5 亿元。2016年9
月19日,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2017 年1


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关于核准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向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9 号),核准了上述事项。


广州产投认购的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86,678,978股于2017年05月22
上市,其承诺上述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
转让或上市交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州产投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
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广州产投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
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及数
量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广州产投将遵守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后续减持公
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广州产投集团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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