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澳银科技创新一年定开混合A (009437): 信达澳银科技创新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科技创新一年定开混合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时间:2022年03月24日 17:31:14 中财网
原标题:信达澳银科技创新一年定开混合A : 信达澳银科技创新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科技创新一年定开混合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信达澳银科技创新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信达澳银科技创新一年定开混合A)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
2022

3

23



送出日期:
2022

3

24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信达澳银科技创新一年
定开混合


基金代码


009437


009437


基金管理人


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年开放一次


基金经理


冯明远


开始担任本基金
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1
-
05
-
29


证券从业日期


2010
-
09
-
01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
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
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
6

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
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信达澳银科技创新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
"
基金的投资
"
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
为投资者提供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长期稳定投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上市的股票)、债券(包含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




据、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
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债券回购、资
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
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开放期内,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封闭期内,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100%。

在开放期和封闭期内,投资于科技创新主题的证券比例不低于本基金
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开放期内,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
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
述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
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内容:1、大类资产配置;2、股
票投资策略;3、债券投资策略;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5、股指期货
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收益率×80%+中债总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可投资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
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
险,包括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和投资集中风险等。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
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数据截止日期:2021-12-31

0.03% 其他资产

0.13% 固定收益投资

0.42% 银行存款和结算
备付金合计

99.42% 权益投资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2020

净值增长率

9.28%

业绩基准收益率

37.89%

0.00%

5.00%

10.00%

15.00%

20.00%

25.00%

30.00%

35.00%

40.00%

数据截止日期:2020-12-31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
/
申购
/
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
S
)或金额(
M



/
持有期限(
N



收费方式
/
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 < 50
万元


1.50%





50
万元

M < 200
万元


1.00%





200
万元

M < 500
万元


0.60%






M

500
万元



1000.00

/






赎回费



N < 7




1.50%





7


N < 30




0.75%





30


N < 365




0.50%





365


N < 730




0.25%






N

730




0.00







注:
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
费用。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
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
/
年费率





管理费



1.50%


托管费



0.25%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本基金费用还包括《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
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审计费、诉讼费和仲裁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
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
、本基金特有风险



1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基金资产主要投资于股票市场与债券市场,因此股市、债
市的变化将影响到基金业绩表现。本基金虽然按照风险收益配比原则,实行动态的资产配置,
但并不能完全抵御市场整体下跌风险,基金净值表现因此会可能受到影响。




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股指期货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
操作风险与法律风险。




3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
信用风险等风险。

价格波动风险指的是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价格波
动。流动性风险指的是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可能
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指的
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
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4
)本基金投资科创板股票的风险


1
)流动性风险:由于科创板股票的投资者门槛较高,股票流动性弱于
A
股其他板块,
投资者可能在特定阶段对科创板个股形成一致性预期,因此存在基金持有股票无法正常交易
的风险。



2
)退市风险:科创板的退市标准将比
A
股其他板块更加严格,且不再设置暂停上市、
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等环节,因此上市公司退市风险更大,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



3
)投资集中风险:科创板上市企业主要属于科技创新成长型企业,其商业模式、盈利、
风险和业绩波动等特征较为相似,因此基金难以通过分散投资来降低风险,若股票价格同向
波动,将引起基金净值波动。



2
、市场风险。证券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
素的影响,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变化,产生风险。



3
、开放式基金共有的风险。如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其他风险。



4
、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
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
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
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
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和律师费均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
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信达澳亚基金官方网站[
www.fscinda.com
][客服电话:
4008
-
888
-
118

0755
-
83160160



《信达澳银科技创新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信达澳银科技创新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信达澳银科技创新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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