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基未来 (501203): 关于易方达创新未来18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运作期届满相关安排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创新未来 18个月封闭运作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运作期届满相关安排的公告 易方达创新未来 18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 基金简称为 “易方达创新未来 18个月封闭混合 ”,场内简称为 “易基未来 ”,扩 位证券简称为“易方达创新未来 ”,基金代码为 “501203”)成立于 2020年 9月 29日,于 2021年 1月 21日开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基金管理人为易 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的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易方达创新未来 18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 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前 18个月为封闭运作期,封闭 运作期届满开放后,基金名称调整为 “易方达创新未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鉴于本基金封闭运作期即将届满,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名称变更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封闭运作期将于 2022年 3月 28日届满,本基 金自 2022年 3月 29日起进入开放期,基金名称变更为“易方达创新未来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LOF)”。本基金更名后,基金简称变更为 “易方达创新未来混合 (LOF)”,场内简称仍为 “易基未来 ”,扩位证券简称变更为 “易基创新未来 LOF”,基金代码仍为“501203”。 二、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进行了修订,修订内容详见附件《易方达 创新未来 18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前后对 照表》。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自 2022年 3月 29 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相应更新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三、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安排 易方达创新未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将于 2022年 3月 29日起开放 1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投业务,二级市场交易仍照常办理,详见本基金管理 人届时发布的公告。 对于投资者在本基金更名前持有的基金份额,其持有期将自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的注册登记日起连续计算。 对于投资者在本基金更名前持有的场外份额,本基金更名后,其收益分配方 式将继承更名前的收益分配方式。对于投资者在本基金更名前持有的场内份额, 本基金更名后,其收益分配方式仍采取现金分红方式。请投资者务必及时查询、 核对持有的本基金更名后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具体收益分配方式以登记结 算机构的记录为准。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易方达创新未来 18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运 作期届满相关安排予以说明。本基金封闭运作期届满开放后,基金的投资组合比 例将按基金合同关于开放期的规定执行,同时封闭运作期内的战略配售策略、 转融通证券出借策略及相关内容将不再适用。投资者欲了解基金详细情况,请阅 读本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基金封闭运作期届满相关安排做适当调 整。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4、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 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 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 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 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 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 资者自行负责。 2 特此公告。 附件:《易方达创新未来 18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修订前后对照表》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 3月 25日 3 附件:易方达创新未来 18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 协议修订前后对照表 一、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修订前修订后 首页、尾 页 易方达创新未来 18个月封闭运作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创新未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 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 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 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 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 第一部分 前言 三、易方达创新未来 18个月封闭 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 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 三、易方达创新未来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LOF)由易方达创新未来 18 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 运作期届满开放后更名而来。易方达创 新未来 18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注册。 八、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易方达 创新未来 18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 18个月的 封闭运作期届满后进入开放期,基金名 称调整为 “易方达创新未来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LOF)”,接受申购赎回,并 适用基金合同中封闭运作期届满开放后 的有关规定。 第二部分 释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易方达创新 未来 18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 1、基金或本基金:指易方达创新 未来 18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或易方达创新未来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LOF),易方达创新未来混合型 4 《易方达创新未来 18个月封闭运作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 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 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易方达创新 未来 18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 有效修订和补充 证券投资基金( LOF)由易方达创新未 来 18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封闭运作期届满开放后更名而来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 《易方达创新未来 18个月封闭运作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 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基金更 名后,基金合同相应修订为《易方达创 新未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 金合同》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 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易方达创新 未来 18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 有效修订和补充;基金更名后,托管协 议相应修订为《易方达创新未来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LOF)托管协议》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 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易方达创新未来 18个月封闭运作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基金名称 易方达创新未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LOF) 第四部分 基金的历 史沿革和 存续 2020年 12月 28日,本基金经中 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准予易方达创新 未来 18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变更注册,内容 包括变更本基金的登记结算机构、增加 基金份额上市安排,并删除了相关章节 中指定期间及 B类基金份额有关内容 等。 2020年 12月 28日,本基金经中 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准予易方达创新 未来 18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变更注册,内容 包括变更本基金的登记结算机构、增加 基金份额上市安排,并删除了相关章节 中指定期间及 B类基金份额有关内容 等。 2022年 3月 29日,本基金封闭运 作期届满开放,基金名称调整为 “易方 达创新未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 当事人及 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 路 6号 105室-42891(集中办公区) 联系电话:020-38797888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期限:永久存续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 道 188号 6层 联系电话:400 881 8088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5 章节修订前修订后 首页、尾 页 易方达创新未来 18个月封闭运作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创新未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 华路 6号 105室-42891(集中办公 区) 联系电话:020-38797888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 市) 经营期限:永久存续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 188号 6层 联系电话:400 881 8088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一、基金 托管协议 的依据、 目的、原 则和解释 (一)依据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 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 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号〈托管协议的 内容与格式〉》、《易方达创新未来 18 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一)依据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7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 式〉》、《易方达创新未来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6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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