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东方强化债 (400016): 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2年03月25日 14:12:10 中财网

原标题:东方强化债 : 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年度报告


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年年度报告
2021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2年3月24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
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21年01月01日起至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7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7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9
§4 管理人报告 ........................................................................................................................................ 10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10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2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3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4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5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5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6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6
§5 托管人报告 ........................................................................................................................................ 17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7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7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7
§6 审计报告 ............................................................................................................................................ 18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8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8
§7 年度财务报表 .................................................................................................................................... 20
7.1 资产负债表 ............................................................................................................................... 20
7.2 利润表 ....................................................................................................................................... 21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 22
7.4 报表附注 ................................................................................................................................... 23
§8 投资组合报告 .................................................................................................................................... 51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1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1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52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52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4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5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5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5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5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5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55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8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58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58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 58
9.4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持有本人管理的产品
情况 .................................................................................................................................................. 58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9
§11 重大事件揭示 ................................................................................................................................ 60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60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60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60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60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60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60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60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62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8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68
§13 备查文件目录 .................................................................................................................................. 69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69
13.2 存放地点 ................................................................................................................................. 69
13.3 查阅方式 ................................................................................................................................. 69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东方强化收益债券

基金主代码

400016

前端交易代码

40001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10月9日

基金管理人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69,695,071.58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
动的投资管理,追求稳定的当期收益和长期增值,力
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将采取积极的投资策略,寻找各种可能的
价值增长机会,力争实现超越基准的投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
×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
种,理论上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混合型
基金、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李景岩

田东辉

联系电话

010-66295888

010-68858113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

010-66578578或
400-628-5888

95580

传真

010-66578700

010-68858120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
号1-4层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路161
号院1号楼远洋锐中心26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A座

邮政编码

100033

100808




法定代表人

崔伟

张金良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http://www.orient-fund.com或
http://www.df5888.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本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托管人住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层

注册登记机构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路161号院1号
楼远洋锐中心26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62,430,630.85

29,953,242.35

10,621,528.08

本期利润

19,583,759.24

96,647,863.77

21,396,574.11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93

0.1468

0.0849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1.49%

11.83%

7.51%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63%

11.35%

8.13%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21年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07,655,714.15

161,463,556.05

19,121,719.21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890

0.1306

0.0778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757,262,692.28

1,600,604,435.85

285,707,661.37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3292

1.2951

1.1631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21年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69.41%

65.07%

48.24%



注:①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②期末可供分配利润: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
为期末未分配利润的已实现部分,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扣除未实现部分)。

③本基金所述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
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2.24%

0.34%

0.71%

0.09%

1.53%

0.25%

过去六个月

2.90%

0.41%

0.79%

0.11%

2.11%

0.30%

过去一年

2.63%

0.40%

1.50%

0.13%

1.13%

0.27%

过去三年

23.58%

0.35%

8.87%

0.13%

14.71%

0.22%

过去五年

30.25%

0.28%

9.32%

0.12%

20.93%

0.16%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69.41%

0.27%

20.13%

0.16%

49.28%

0.11%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过去三年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
“证监基金字[2004]80号”批复批准于2004年6月11日成立。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
司注册资本3.3333亿元人民币。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9200万股,持股比例
57.6%;河北国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8100万股,持股比例24.3%;渤海国际信
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700万股,持股比例8.1%;天津汇智长行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
限合伙)持有本公司股份1170万股,持股比例3.51%;天津汇远长行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
伙)持有本公司股份1123万股,持有本公司股份3.37%;天津汇聚长行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
合伙)持有本公司股份1040万股,持股比例3.12%。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管理55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成长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东方城镇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创新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鼎
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核心动力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互联网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惠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价值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
券投资基金、东方金证通货币市场基金、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量化成长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量化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区域
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人工智能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睿鑫热点挖掘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东方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新策略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新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新能源汽车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永兴18个月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永泰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岳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臻宝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臻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臻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支柱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周期优选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卓行18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永悦18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臻萃3个月定期开


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臻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欣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欣益一年持有期偏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中国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恒瑞短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鑫享价值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品质消费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兴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东方臻善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


证券从业年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许文波
(先生)

本基金基
金经理、
公司总经
理助理、
权益投资
总监、公
募投资决
策委员会
副主任委


2018年8月
13日

-

20年

公司总经理助理、权益
投资总监、公募投资决
策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吉林大学工商管理硕
士,20年投资从业经
历。曾任新华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投资顾问部
分析师;东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分
公司投资管理部投资
经理、部门经理;德邦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
金经理、投资研究部总
经理。2018年4月加
盟本基金管理人,曾任
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东方价值挖掘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东方中
国红利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
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东方强化收益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东方龙混合型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东方欣利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东方欣益一年
持有期偏债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王芳玲
(女士)

本基金基
金经理助


2021年6月
2日

-

7年

吉林大学数量经济学
专业硕士,7年证券从
业经历。曾任东北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助
理、东证融汇证券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主
办人。2018年加盟本
基金管理人,曾任专户
投资部投资经理助理、
权益研究部资深研究
员。现任东方策略成长
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助理、东方欣利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助理、东方欣益一
年持有期偏债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助理。




注:①2022年2月12日,公司发布了《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自2022年2月11日起许文波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权益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②2022年1月4日,公司发布了《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自2022年1月4日起王芳玲女士担任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不再担
任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助理、东方欣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欣益一年持有期偏债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③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④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
年修订),制定了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

基金管理人建立了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客观的研究方法,各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
内自主决策,各投资组合共享研究平台,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
平的机会。

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
执行机会。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基金管理人执行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对于债券一
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非集中竞价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
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基金管理人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对
于银行间交易,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

基金管理人定期对不同投资组合不同时间段的的同向交易价差、反向交易情况、异常交易情
况进行统计分析,投资组合经理对相关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并留存记录。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授权、研究分析、
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未直接或通过与第三
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本基金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平交易管理制度
规定。

公司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对本报告期公司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分析。公司采集连续四个季度,不同时间窗口
(1日内、3日内、5日内)的同向交易样本,在假设同向交易价差为零及95%的置信水平下,对
同向交易价差进行T分布假设检验并对检验结果进行跟踪分析。分析结果显示本基金与公司管理
的其他投资组合在同向交易价差方面未出现异常。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不存在同日反向交易,不存在同日反向交
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投资策略上,本基金坚持绝对收益的投资思路:保持较为谨慎的债券配置策略,以较高等级、
较短久期的思路进行配置;可转债方面逐步布局看好的产业方向,仓位基本维持稳定。股票投资
上,选择值得长期持有的公司,基于更优的生意模式为长期考量的出发点,关注各行业龙头公司
的竞争优势,选择相对更优质的公司。在行业配置上,重点布局低估值价值蓝筹、消费及部分先
进制造、新能源、周期等,积极优化持仓组合,寻求更好的收益回报和风险控制。

在具体投资运作上,固定收益部分:年初债市震荡磨顶阶段加大了利率债的配置比例,6-7
月经济下滑、降准超预期之后利率快速下行,三季度调整了利率债的比例,并在信用债、可转债
部分有所增加。股票部分,上半年本基金进行了适当的再平衡调整,适当降低了组合的估值和集
中度,二季度对地产后周期产业链进行了部分的获利了结,对新兴行业中高壁垒、高成长性的优
质个股进行了加仓;下半年调整了部分消费个股的持仓,在周期、风电等领域加大投资,并取得
良好的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2.63%,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为1.50%,高于业绩比较基准1.1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根据两会政府工作报告,2022年GDP增速目标为5.5%左右,预计政策环境或偏积极,助力经
济实现稳增长。虽然赤字率下调至2.8%左右安排,但从财政支支出规模来看,较去年扩大2万亿
元以上。今年新增专项债在1-2月发行规模已超70%,实际专项债规模高于去年。预计全年退税
减税约2.5万亿元,1.5万亿元为留抵退税,将有效改善企业流动性压力,尤其是制造业企业。

海外货币政策不确定性对我国“稳增长”预期形成扰动,但总体看央行货币政策坚持稳字当头、
“以我为主”,预计俄乌冲突对中国市场中长期影响或有限。

考虑到国内经济压力和政策的延续性,利率下行的趋势可能还没有结束,而海外市场将迎来
加息周期,2022年国内可能是先低后平的利率走势。

股票市场来看,经历2019~2021年的慢牛行情,整体估值回升到合理中枢上方,经济的压力
和流动性的压力将是今年重要的考验。年初以来市场经历一些调整,避险情绪造成红利、低估值
板块相对占优,高估值、高成长板块回撤较大。全年来看,经济的压力会投射到上市公司盈利上,
盈利增长能力会稍有回落,估值的匹配度显得更重要一些。美联储加息的进度和幅度也会一定程
度上影响A股市场,值得重点关注。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完善内
部控制制度和操作流程;在基金日常运作上,定期和实时监察,强化内控体系和制度的落实;在
加强对基金投资运作和公司经营管理的合规性监察方面,通过实时监控、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等
方式,及时发现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并跟踪改进落实情况。本期内重点开展的监察稽核工作包括:
(1)开展对公司各项业务的日常监管业务,对风险隐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化解,保证投资管理、
基金销售和后台运营等业务领域的合法合规。(2)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
加强了基金投资监察力度,完善了基金投资有关控制制度。(3)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完善
业务流程,在各个部门和全体人员中实行风险管理责任制,并进行持续监督,跟踪检查执行情况。

(4)注重加强对员工行为规范和职业素养的教育与监察,并通过开展法规学习活动等形式,提升
员工的诚信规范和风险责任意识。下一年度,本基金管理人将在不断提高内部监察稽核和风险控
制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的基础上,确保基金资产的规范运作,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利益,
给基金份额持有人以更多、更好的回报。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
指引》及相关会计核算业务细则,本管理人对所管理的基金各项资产进行核算,本报告期间没有
需要披露的对基金估值有重大影响的估值程序调整等信息。现对本基金管理人估值程序说明如下:
本基金管理人成立了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估值委员会(以下简称“估值委员会”),
成员由分管运营高管、分管投研高管、督察长以及运营部、投研部门(包括但不限于权益投资部、
固定收益投资部、量化投资部)、风险管理部负责人组成,估值委员会设立委员会主任1名,委
员会副主任1-2名,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熟悉基金
投资品种及基金估值法律法规。职责分工分别如下:
1.委员会主任
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估值委员会工作会议,就估值参与各方提交的估值问题组织讨论,
进行决议并组织实施;因特殊原因,委员会主任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副主任代理其行使主任职责。

2.运营部
①自行或应各方需求提请估值委员会主任召开估值委员会会议。

②征求托管行意见并借鉴行业界通行做法,提出估值模型和估值方法的修改意见。

③根据估值委员会会议决定的估值方法、估值模型及参数计算具体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并据
以对基金等投资组合进行估值。



④负责编制投资组合持有的投资品种变更估值方法的相关公告。

3.投研部门
当基金等投资组合持有没有市价或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简称“停牌有价证券”)时,
根据估值委员会要求和运营部的估值方案,负责评估现有估值政策和估值方法是否公允、适当,对
估值方法有失公允性的“停牌有价证券”,建议或提示运营部提请估值委员会主任召开估值会议。

4.风险管理部
在日常监控和风险管理过程中发现估值政策和估值方法有失公允性时,建议或提示运营部提
请估值委员会主任召开估值会议。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的重大利益冲突。

截至本报告期期末,公司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签署了《中债信息产品服务协议》,
并依据其提供的中债收益率曲线及估值价格对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固定收益品种进行估值
(适用非货币基金)或影子定价(适用货币基金)。公司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了《债券估值
数据服务协议》,并依据其提供的中证债券估值数据对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交易所固定收益品种
进行估值(适用非货币基金)。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
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低于二百人或基金资产净值
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东方强化收益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
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
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信会师报字[2022]第ZB30072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东方强化
收益基金)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1
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东方强化收益基金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
状况以及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经营成果和基金
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
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
立于东方强化收益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
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
了基础。


强调事项

-

其他事项

-

其他信息

东方强化收益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基金管理人)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
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
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
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
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
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
责任

基金管理人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
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
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负责评估东方强化收益基金的持续
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
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
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
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
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
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
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
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
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
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
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
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
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基金管理人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
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基金管理人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
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东方强化收益基金持续经营能
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
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
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
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
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东方强化收益基
金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
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
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
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朱锦梅

高慧丽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4层

审计报告日期

2022年3月24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7,996,116.27

148,983,743.64

结算备付金



443,925.36

617,946.61

存出保证金



228,511.69

230,851.32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756,461,304.15

1,558,773,166.78

其中:股票投资



140,055,715.50

269,419,074.60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616,405,588.65

1,289,354,092.1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20,0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7,073,123.22

应收利息

7.4.7.5

7,723,612.23

15,500,088.56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53,537.89

8,372,538.74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772,907,007.59

1,759,551,458.8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20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144,012,560.26

应付赎回款



14,157,324.83

12,661,773.68

应付管理人报酬



545,516.85

1,035,906.41

应付托管费



136,379.21

258,976.59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171,749.95

309,823.20

应交税费



48,748.69

100,259.56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584,595.78

567,723.32

负债合计



15,644,315.31

158,947,023.02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569,695,071.58

1,235,910,781.58

未分配利润

7.4.7.10

187,567,620.70

364,693,654.27

所有者权益合计



757,262,692.28

1,600,604,435.8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72,907,007.59

1,759,551,458.87



注:报告截止日2021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3292元,基金份额总额569,695,071.58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21年1月1日至
2021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年1月1日至
2020年12月31日

一、收入



35,353,803.27

106,348,671.15

1.利息收入



34,935,801.21

23,918,032.9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178,076.68

168,961.55

债券利息收入



34,755,327.27

23,730,662.20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2,397.26

18,409.22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42,794,741.33

15,251,722.38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23,701,661.46

13,467,373.49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15,725,141.87

708,506.0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3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

股利收益

7.4.7.16

3,367,938.00

1,075,842.80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7.4.7.17

-42,846,871.61

66,694,621.42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8

470,132.34

484,294.38

减:二、费用



15,770,044.03

9,700,807.38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10,601,125.56

6,424,767.60

2.托管费

7.4.10.2.2

2,650,281.38

1,606,191.89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7.4.7.19

2,158,180.79

1,248,452.81

5.利息支出



33,754.28

135,046.81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33,754.28

135,046.81

6.税金及附加



89,952.02

74,148.27

7.其他费用

7.4.7.20

236,750.00

212,20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19,583,759.24

96,647,863.77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19,583,759.24

96,647,863.77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1,235,910,781.58

364,693,654.27

1,600,604,435.85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19,583,759.24

19,583,759.2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666,215,710.00

-196,709,792.81

-862,925,502.81

其中:1.基金申购款

629,630,989.72

197,020,261.51

826,651,251.23

2.基金赎回款

-1,295,846,699.72

-393,730,054.32

-1,689,576,754.04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569,695,071.58

187,567,620.70

757,262,692.28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245,645,847.18

40,061,814.19

285,707,661.3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96,647,863.77

96,647,863.77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990,264,934.40

227,983,976.31

1,218,248,910.71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028,994,490.99

475,552,292.80

2,504,546,783.79

2.基金赎回款

-1,038,729,556.59

-247,568,316.49

-1,286,297,873.08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1,235,910,781.58

364,693,654.27

1,600,604,435.85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刘鸿鹏______ ______刘鸿鹏______ ____王丹丹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12年7月9日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914号)和《关于
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12]740号)的核准,
由基金发起人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东方强化
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2012年9月3日至2012年9月28日公开募集设立。本基
金为债券型开放式基金,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632,133,353.07元人民币,业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12]第230048号”验资报告验证。经向中
国证监会备案,《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10月9日正式生效,
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632,434,257.84份基金单位,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300,904.77份基金单位。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邮


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含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
据、短期融资券、可转债(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次级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
存款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也
可以参与新股申购、增发股票申购、要约收购类股票投资、持有可转债转股所得的股票、投资二
级市场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以及权证等中国证监会
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权益类金融工具。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会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
国证券业协会制定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证券投资基
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及中国证
监会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会计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
年12月31日。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记账单位为人民币元。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两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2)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股票投资、债
券投资等。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各类应收款项等。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两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2)其他金融负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各类应付款项等。

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于交易日按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
为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债券、同业存单以及不作为有效
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等,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
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
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期间取得的
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成本进行
后续计量,在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
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
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
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股票投资
股票投资成本按交易日股票的公允价值入账,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因股权分置改革而获得的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于股权分置实施复牌日冲减股票投
资成本;股票持有期间获得的股票股利(包括送红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及因股权分置改革而获
得的股票,于除息日按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数及送股或转增比例,计算确定增加的股票数量。



卖出股票于交易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卖出股票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成本。

(2)债券投资
买入债券于交易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债券的公允价值入账,相关交易费用直
接计入当期损益,上述公允价值不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
单独核算)。

配售及认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实际取得日按照估值方法对分离交易可转债的认购
成本进行分摊,确认应归属于债券部分的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推算内
含报酬率后,逐日确认债券利息收入。

卖出债券于交易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成本。

(3)权证投资
权证投资于交易日按公允价值入账,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获赠的权证(包括配股权证),在除权日按照持有的股数及获赠比例,计算确定增加的权证数
量,成本为零。

配售及认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而取得的权证,于实际取得日按照估值方法对分离交易
可转债的认购成本进行分摊,确认应归属于权证部分的成本。

卖出权证于交易日确认权证投资收益。卖出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4)分离交易可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获得日,按可分离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全部公允
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投资成本,按实际支付
的全部价款扣减可分离权证确定的成本确认债券成本。

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相关原则进行计算。

(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为本基金按照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证券等金融资产所融
出的资金。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按交易日应支付或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成本。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于返售到期日按账面余额结转。

(6)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为本基金按照回购协议先卖出再按固定价格买入票据、证券等金融资产
所融入的资金。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于交易日按照应收或实际收到的金额入账,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成本。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于回购到期日按账面余额结转。

(7)同业存单
同业存单视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推算内含报
酬率后,逐日确认债券利息收入。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
进行估值: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
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
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参考
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
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
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
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有充足理由表明按以上估值原则仍不能客观反映相关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公司
根据具体情况与托管银行进行商定,按最能恰当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国家有最新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估值。

具体投资品种的估值方法如下:
(1)股票投资
交易所上市流通的股票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收盘价为公允价值。

本基金对于长期停牌股票,根据2017年9月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2017】13号文《中国
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内容: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
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使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
的,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如指数收益法。

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新股等形成的流通暂时受限制的股票投资,按
估值日在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收盘价估值。


首次公开发行但未上市的股票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


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于同一股票上市后按交易所上市
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作为公允价值。

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2)债券投资
①证券交易所上市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估
值。

②证券交易所上市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
利息(自债券计息起始日或上一起息日至估值当日的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

③发行未上市流通的债券,按成本估值。

④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⑤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
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计量。

(3)权证投资
①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的权证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收盘价估值。

②首次发行但尚未上市的权证在上市交易前,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
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计量。

③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以及停止交易但未行权的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④因认购或获配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而取得的债券和权证,上市日前,分别按照中国证
券业协会公布的债券报价和权证报价确定当日债券和权证的估值;自上市日起,上市流通的债券
和权证分别按上述相关原则进行估值。

(4)资产支持证券等其他有价证券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估值。

(5)同业存单根据其交易场所,采用相应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
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计量。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
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
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
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单位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赎回、转换以及分红再投资
引起的实收基金的变动分别于基金相关活动确认日认列。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指申购、赎回、转入、转出及红利再投资等事项导致基金份额变动时,相关款项
中包含的未分配利润。根据交易申请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已实现与未实现部分各自占基金净
值的比例,损益平准金分为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
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月末全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利息收入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债券利息收入在持有债券期内,按债券的票面价值和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适用情况下由
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逐日确认债券利息收入。贴息债及同业存单视同
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逐日确
认债券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在返售期内以实际利率法逐日计提,
若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则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投资收益
股票投资收益为卖出股票交易日的成交总额扣除应结转的股票投资成本的差额确认。

债券投资收益于交易日按卖出债券交易日的成交总额扣除应结转的债券投资成本与应收利息
(若有)后的差额确认。

同业存单投资收益于交易日按卖出同业存单交易日的成交总额扣除应结转的债券投资成本与
应收利息(若有)后的差额确认。

衍生工具投资收益为交易日的成交总额扣除应结转的衍生工具投资成本后的差额确认。

股利收入于除息日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
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系本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
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并于相关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卖出或到


期时转出计入投资收益。

(4)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时确
认。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8%的年费率逐日计提并确认。

(2)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逐日计提并确认。

(3)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
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并确认。

(4)交易费用
进行股票、债券、同业存单及权证等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按照确定的金额
计入交易费用。

(5)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如果影响
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指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计算基准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
方式;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若基金份额
持有人选择红利再投资,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2、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
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可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
按分红权益再投资日(具体以届时的基金分红公告为准)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4、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次收益分配最低比例
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净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受当次分红,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
额享受当次分红;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报告期本基金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5]103号《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
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
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
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
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
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
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2、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
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
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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