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达股份(603166):福达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 603166 证 券简称: 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 2022 - 017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控股 股 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 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福达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达集团”)共持有本公司 381,937,285 股股份,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9.10% 。 上述股份来源于 IPO 前取得 及 发行上市后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 的股份 。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福达集团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如下: 1、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不超过 6,462,086 股, 即 不超过总股本的 1 % 。 2、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不超过 12,924,173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 。 减持股票来源 均为 IPO 前取得和发行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 得的股份。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 若减持期间 公司 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 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限制,停止减持股份。 公司 于今日收到控股股东福达 集团发来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 况告知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福达集团 5% 以上第一大股东 381,937,285 59.10% IPO 前 取得: 381,937,285 股 注:上述 IPO 前取得包含发行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福达集团 381,937,285 59.10% 与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 黎福超 24,000,000 3.71% 公司实际控制人 吕桂莲 5,439,600 0.84% 为控股股东之董事、高管 黎锋 6,084,000 0.94% 为实际控制人之子 黎莉 1,965,600 0.30% 为实际控制人之女 黎海 1,965,600 0.30% 为实际控制人之子 黎宾 1,965,600 0.30% 为实际控制人之子 黎桂华 548,000 0.08% 为实际控制人之侄 合计 423,905,685 65. 57 % — 注: 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前期减持计划 披露日期 福达集团 30,478,726 4.72% 2021/9/10~ 2022/3/9 8.00-9.36 2021.8.19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 东 名 称 计划减持数 量(股) 计划减 持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 减持期间 减持合 理价格 区间 拟减持股份来 源 拟减 持原 因 福 达 集 团 不超过: 19,386,259 股 不超过: 3% 竞价交易减持,不 超过:6,462,086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 超过:12,924,173 股 2022/4/20~ 2022/7/19 按市场 价格 IPO前取得、发 行上市后以资 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方式取得 自身 资金 需求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 是 √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 是 □ 否 1 、福达集团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已持有的公司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 、福达集团承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 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上市后有派发现金 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 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3 、福达集团承诺:在持股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公司的股份不超过 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 价(若公司股票有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 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底价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福达集团所持公司股 份在实际控制人黎福超控制的企业范围内转让不视为减持,股份受让方继续履 行福达集团做出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相关承诺及义务。 4 、福达集团承诺,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公告减持计划,未履行 公告程序前不得减持。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 三 个月,减持期 限届满 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控股股东福达集团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市场情况、 公司股价情况、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全部实施或部分实施本 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 否 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 是 √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 公司将督促控股股东福达集团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6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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